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据统计,现阶段东莞市现有户籍人口180万,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4万,约占总人口的13.34%,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4.6万约占20%,五保老人接近1000人。面对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市委市政府和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把五保供养事业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2007年开始,东莞市财政积极扶持镇(街道)敬老院建设,截止2012年底,市镇两级财政投入敬老院经费超过2.3亿元。目前,全市31间镇(街道)敬老院均达到省级敬老院标准,成为全省第一个敬老院建设达标市。但是,在硬件设施不断完善提升的同时,各镇街敬老院在服务管理方面仍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具体表现在入住率低、服务模式单一等方面。
公办养老机构提供集中养老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中是不可或缺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结构的改变(独生子女、人口老龄化、人均寿命延长),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城市化、社会观念的转变),老人入住专业养老机构的社会呼声越来越高,特别是长期体弱、残疾失能的独居老人(家庭困难者更甚),这些老人不但需要解决晚年的日常起居照顾,减轻子女的负担,更需要专业的护理、精神娱乐文化生活等多元化服务。因此,过去由政府包建包办包管的纯福利性质的养老机构体制已经不再适应当前时代的发展。只有加快敬老院体制改革,实行“公办民营”化运作,才能促进我市的社会养老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办 法:
一、整合资源,推动养老机构“公办民营”。将条件成熟的镇街公办养老机构富余的资源推向社会,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等形式,把经营权、管理权、服务权交由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等非政府部门来进行运营,对于原有的五保和符合孤老优抚对象的老人仍保持政府财政供养政策不变。一方面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的专业团队可在加强传统服务的基础上,结合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公办养老机构提供多元化服务(如康乐文化、个案服务等),另一方面可利用社会组织自身的优势链接更多的社会资源(如慈善团体、医疗保健服务等),为老人提供更高层次的服务;再者,社会组织的企业化管理模式——注重管理及专业化培训,注重质量与效率,将为公办养老机构注入新的活力,形成“人性化管理、个性化服务、专业化介入、社会化互动”的新型养老机构服务模式。
二、做好政策扶持工作。对于实行“公办民营”模式的养老机构,应保持原来享有的相关优惠政策不变,同时对养老机构运营方,在承担一定保障性养老任务的情况下,采取财政资金补助的模式,来促进养老机构软硬件的提升,以保证保障性养老不出现设施多年不换,服务质量下降的情况。民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或资助办法,积极鼓励各镇街的公办养老机构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