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外来流动人口不断涌入,出租屋及其承租人员数量呈“爆炸式”增长。目前,东莞全市共有流动人口642.7万人,备案登记出租屋27.6万栋/套。由于居住人员鱼龙混杂、流动频繁,使出租屋管理存在较多“真空地带”,经常成为盗窃、赌博、色情、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策源地和聚集地,一些不法分子甚至利用出租屋落脚藏身进行拉帮结派、组织黑社会团伙,直接影响了我市社会稳定和群众的幸福指数。同时,我市出租屋建筑年限大多在10年以上,相当一部分未经建筑审批、未经竣工验收、未做定期修缮,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近年来,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加强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各类新情况、新问题随之产生,我市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正面临“新困境”。具体表现在:
一是管理措施不到位。我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的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出租屋及其租住人员的登记率都不高,失管、漏管现象严重。由于出租人的违法成本较低,出租屋管理部门的执法成本较高,有关部门很难对出租物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是责任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出租屋管理涉及到公安、新莞人服务管理、卫生计生、房管、地税等多个职能部门,部门之间责任不清、职能重叠、效率低下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存在。由于各部门的信息采集工作各自为政,各自所掌握的信息失衡,造成实践中出租屋和租住人员信息的重复采集、重复录入、无法共享。
三是出租屋管理队伍不强。我市各镇街未能按照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出租屋管理专职人员,而且这些出租屋管理员日常需要承担较多的政府基层管理事务,出租屋管理基础工作被明显弱化。加上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工资待遇偏低,工作积极性不高、职业归宿感欠缺等现象普遍存在,无法满足服务管理工作的需要。
四是群众主动参与热情不高。我市出租屋已出现供过于求的状态,一些出租屋业主出于利益考虑,往往不看租户证件就出租房子,对当地派出所瞒报租住者人数等,对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表现出抵触情绪,甚至还有部分党员干部也唯钱是租,在群众中产生了负面的示范效应。
办 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全力推进平安东莞建设,针对上述情况,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立统一的出租屋管理信息系统。在社会全面开放动态的环境下,要管好管住数量庞大的出租屋及租住人员,必须依靠信息化手段。首先,要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变更,按照“村不漏栋、栋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组织力量开展地毯式普查登记,全面准确掌握出租屋和租住人员情况。公安、新莞人服务管理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实现内部信息共享。其次,要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建库、统一平台”的思路,结合各部门的业务需求,加快建设全市出租屋管理信息系统,将公安、计生、房管、税务和新莞人等部门相关信息纳入整合范围,逐步实现全市出租屋信息的远程查询、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各镇街要为基层管理人员配备具有多种生物信息采集功能的移动信息采集工具,切实提高信息采集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理顺出租屋管理组织架构模式。借鉴深圳、苏州等地的出租屋管理经验,尽快出台涵盖租赁、治安、消防、税收、计生等内容的出租屋管理办法,以市政府的名义下发,解决出租屋管理的政策依托问题。在公安机关的主导下,建立自上而下的出租屋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全面落实好出租屋综管员公安指挥、管理和使用的机制,形成公安机关主导、出租屋管理队伍为主的出租屋管理新模式。
三是强化出租屋管理队伍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出租屋管理人员工资、基本办公设施的预算投入,力争按省的配置标准,合理增加出租屋综管员数量,配足配齐专职管理人员。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社区警务机制,继续推动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切实保障社区民警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出租屋管理工作。开展物业公司和“二手房东”专项调查,充分利用他们人数众多的特点,建立利益引导机制,促使物业公司员工和二手房东成为“义务协管员”,壮大兼职管理员队伍。
四是建立出租屋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流动人口籍贯、分布特点等,因地制宜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出租屋分层分级管理制度,即以出租屋房东为源头,实行“以房管人”机制和出租屋分层次管理机制。消防部门要做好出租屋消防隐患问题排查,公安机关要常态化组织开展出租屋清查整治,始终保持对出租屋违法犯罪活动的的高压态势。建立出租屋管理的“责任清单”,既要通过完善监督考核、案件倒查机制,严格追究有关单位、民警的责任,也要加大对不落实治安责任、不配合信息采集和不遵守租赁治安管理规定的业主的处罚力度,增大其违法成本。针对出租屋存在大量漏征漏管现象,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出租屋的税款征收,通过公开出租屋面积、登记备案、税款缴纳等情况,严厉打击漏税行为,尽可能减少财政压力。
五是加强出租屋管理法制宣传教育。政府法制部门要将出租管理纳入普法教育内容,通过制定法制宣传规划、开辟媒体公益专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公安机关要充分借助社区警务平台,组织开展法制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居住证制度、出租屋法规和消防知识,提高房东和租户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要针对村民自治的特点,充分调动村(社区)干部抓出租屋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各村通过订立村规民约,将村民是否履行出租屋治安责任与村集体年终分红挂钩,督促出租屋业主接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