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是一座迅速发展的现代城市,医疗卫生事业正健康蓬勃发展。在市各级领导的关爱扶持下,已取得丰硕的成果,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镇街医院患者明显减少,住院患者下降,门诊患者减少更加显著,致使医师工作量不足,先进医疗设备利用率过低;而社区卫生中心除完成部分基本保健功能外,扩展了医疗、检查业务,使医务人员工作量过大,需要镇街医院医师下去帮助坐诊。此种情况存在以下风险:一是社区卫生中心扩张过快,使部分镇街医院患者减少。导致社区卫生中心基本功能难以健全,镇街医院医疗资源不能充分利用,影响医疗事业发展,造成医疗资源浪费;二是社区卫生中心医疗工作量较大,易使医务人员队伍不稳定;三是社区卫生中心人力资源紧张,影响本职作用充分发挥。

  针对以上因素,建议加强“双向转诊”,以缓解目前问题。双向转诊是根据病人病情需要而进行的上下级医院间、专科医院间或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间的转院诊治过程。政策引导,完善社区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是建立完善区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前提之一,也是世界各国实践的经验总结。“探索建立长期稳定、制度化的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服务模式”是近几年国家医改的重要任务之一。

  定向转诊是我市社区门诊医疗保障一项重要的制度,它与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功能和社区门诊医疗保障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的特点是紧密相连的。市委市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在全市范围建起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目的是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让群众在所居住的社区(村)、在家门口就能够享受到包括基本门诊医疗在内,预防、保健等“六位一体”基本卫生服务,解决群众常见病症、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群众就近就医,小病不出社区。与之相对应,我市按照“低水平、广覆盖、保障基本”的原则建立社区门诊医疗保障,以每人每月缴费几元筹集社区门诊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用于解决群众在指定社区门诊就医的费用。由于资金限制,参保人在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就医点,享受最基本医疗的医疗服务,解决辖区群众最常见的健康问题,既要保证有限的资金能够满足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障需求,让所有需要得到帮助的人及时得到帮助。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基金不合理使用,转诊制度就是其中之一。

  目前我市的双向转诊仅局限于部分红头文件,由于仍没有建立专门制度和规定对其进行落实和监督,双向转诊工作目前在各级社区卫生机构中尚没有取得积极成效。为更好的发挥社区卫生中心的基本功能,让更多的全科医生有精力做好基本医疗工作,充分利用镇街医院的医疗资源,节约社保资金,更好地为当地群众健康保驾护航,加强社区卫生中心与镇街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很有必要。

  办 法:

  1、建立区域医疗联合体,为双向转诊提供坚实有效保障。在综合性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之间构建医疗联合体,签订切实有效的“双向转诊”协议,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1)首先,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牵头,初步划分引导。根据地理位置、医院特色等因素,初步对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和社区卫生机构进行划分组合,针对有特长的三级医院,可以采取多个基层卫生机构对一个三级医院的联合方式,方便特殊病例的转诊。

  (2)要明确联合体职能。制定“双向转诊”详规,编制标准化指南和流程。将双向转诊的执行情况合理纳入对各级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利用行政手段对双向转诊守约者和违规者进行奖励和惩处。

  (3)要建立“转诊平台”。负责办理转诊手续,预约科室、医生,预排转诊床位,指导下转病人康复等,体现转诊病人的“优先权”。

  (4)要协助人才培养、共享信息资源。制定双向交流学习制度。在论文撰写、学历进修等基层医生关心的方面加大帮扶力度。吸纳社区卫生机构的优秀医务工作者参与大型课题研究,开阔眼界。大医院要坚持把医务人员定期安排到“联合体”中的社区卫生机构工作作为晋升的条件之一。让大医院的医生深入社区,了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为“双向转诊”做好基础工作。同时也将社区健康档案用好用活,帮助转诊病人迅速诊断病情,并筛选出适合在社区治疗康复的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开拓基层医疗服务市场。

  2、完善以医保政策为主的各项衔接制度,采取多种手段引导双向转诊。对社区上转的病人降低住院门槛费和专家门诊费,增加报销比例,对下转到社区住院的病人根据病情取消二次门槛费。取消急需康复治疗的病人下转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时需要从综合医院出院间隔15天的要求,畅通连续医疗通道;适当放宽每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人次的限制;尽快实现医保门诊统筹,对在门诊看病和康复的病人医保给予一定的报销比例;把家庭病床等特色服务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引导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尽早实现“小病首诊在社区,康复保健回社区”。

  3、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 尽快建立全市的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医生行医档案。为病人建立电子“健康卡”,记录健康及就诊信息,逐步实现网上查询和支付功能,方便群众,节约“双向转诊”时间,让社区医生可以从事更多的健康教育和家庭访视工作。用信息化促进监管和双向沟通,大医院在主任医师查房时,通过网络平台通知社区全科医生团队前往观摩学习。做好居民“健康卡”的信息更新,使得医生在判断病情时根据“健康卡”储存的病人病史信息对转诊病人有全面的了解,提高诊断的准确率,提升疗效。

  4、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为双向转诊打好基础。掌握更多的“病源”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双向转诊”中把握和综合性大医院平等对话的关键“筹码”。基层可以转来更多病人,带来更大的效益,才更能引起大医院对“双向转诊”的重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病源,以下几点很关键:

  (1)完善绩效考核方式。将工资与工作量、居民满意度挂钩,尽量量化考核项目,便于实际操作,拉大绩效工资差距,激发积极性。

  (2)完善补偿机制和加大特色专科扶植力度。将现有补偿机制落实到位,扩大以奖代补面,扶植基层特色专科。

  (3)设立人才培养基金,专款专用。通过人社部门统一考试的方式公开选拔优秀基层全科医生及护理人员去先进地区甚至国外医疗机构进修培训。

  (4)设立社区卫生中心技术准入标准,除基本医疗设备外,有些高档设备,如动态心电图仪、心脏彩超、某些检验项目等要到镇街医院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互认,以提高仪器使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5)利用镇街医院人力资源,加强对社区医生的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医生的诊治水平。

  (6)回归社区卫生中心本位,充分发挥社区卫生中心的基层保健作用,建立慢性病调查档案,加强访视工作,真正发挥家庭医生的作用。

  把“双向转诊”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管理考核范围,加强“双向转诊”会更好的发挥社区卫生中心的基本功能,让更多的全科医生有精力做好基本医疗工作,充分利用镇街医院的医疗资源,合理使用社保资金,更好地为当地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提案者: 九三学社市委会

市社保局答复:

  市卫生计生局:

  结合我局职能,现就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50240号《关于加强“双向转诊”避免盲目扩张的建议》(下称《建议》)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近日,由习近平主席召开的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强调,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正如《建议》所提“探索建立长期稳定、制度化的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服务模式”是近几年国家新医改的重要任务之一,我市社区门诊统筹保障制度正是按照国家这一方向建设与发展的。

  诚然,在实施过程中,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与国家新医改要求之间确实存在一定差距,由于缺乏清晰的发展路径,双向转诊工作的落实仍需在实践中进一步加强与完善。为更好地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水平,促进双向转诊,我局正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在坚持首诊转诊制的前提下,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优化社区转诊流程,逐步对社保社区结算信息系统进行拓展,为参保人提供一站式结算、就诊、预约、双向转诊等多项服务功能,同时制定双向转诊操作办法,使之更具操作性。

  关于建立医疗联合体问题,我们认为是否能够真正起到促进分级医疗体系形成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有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一是以我市少数几家三级医院为龙头,建立几个区域医疗联合体,意味着我市现有的社区——上级医疗机构两级医疗服务提供格局变为以多个医疗联合体为主体的条块分割格局中,导致病人只能在联合体流动,进一步限制了病人的就医选择权。而且还可能会造成基层医疗机构高素质医护人员向上级医院流动,病人也随之流动到上级医院,导致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为继,名存实亡。二是我市规模庞大的民营医疗机构是否也可按建议中所提的思路,参与组织区域医疗联合体。假如可行的话,一个联合体内公益性和盈利性两种运营模式的机构如何协调统一,利益如何分配都是有待进一步探索的问题。

 

市卫计局答复:

  九三学社市委会: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双向转诊”避免盲目扩张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50240号,下称《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一、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情况2007年,我市全面启动新型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坚持突出公益性质,实行“政府办政府管”的管理体制,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根据我市不设县(区)的行政区域特点,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延伸到农村,纳入全市社区(村)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实施,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管理模式,建成了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要载体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康复在社区的科学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让群众在居住的社区(村)、在家门口就能够享受安全、有效、价廉、方便的基本卫生服务。目前,全市共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397所(服务中心33所、服务站364所),现有总人数5861人(其中医护技人员4874人,包括全科医生1718人、社区护士1670人、药剂人员755人,医技人员319人、公卫医师230人、中医182人),基本建成市、镇、村(社区)三级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网络,市民步行15分钟可就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较好地解决了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寮步、大岭山、凤岗、望牛墩、东坑等5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碣、麻涌等2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广东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中心数量占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的21.2%。2014年,我市寮步和道滘两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被中国社区卫生协会评选为“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我市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2008年我市同时启动社区卫生服务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是保障人人公平地享有均等化的医疗卫生服务的关键。根据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有关规定,参保人在指定门诊就医点就医,需要转诊的,应按照逐级转诊的原则。这一做法,有利于通过政策引导群众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就医习惯,有利于社保统筹资金合理使用,发挥更大的保障作用。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和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通过社保政策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是有效地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符合我国医改的精神和方向。近日,由习近平主席召开的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强调,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正如《建议》所提“探索建立长期稳定、制度化的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服务模式”是近几年国家新医改的重要任务之一,我市社区医疗服务体系也是按照国家这一方向建设与发展的。我们做法:一是将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社保定点医疗机构;二是实行定点首诊、逐级转诊的就医结算制度。参保人在指定社区就医点就诊才能享受门诊医疗保障待遇的70%报销(门诊抢救除外),非病情急需情况下直接转到非定点医疗机构或首诊不在社区的,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从而规范了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市社保局在充分考虑基层医疗机构经营运转的基础上大力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从总额的确定、分配以及待遇支付政策支持基层医院做实。在社保购买服务方面,确定总额标准时,根据专项资金的总额、基层医院发展情况,给予基层医院适当的增长率;主动扶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基层医院,给予其更大的发展空间。在待遇支付方面,积极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包括扩大市内基层医院与大医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的差距,充分发挥待遇支付政策对资源调控的杠杆作用,引导参保人到基层医院就医。同时,考虑医学上新技术、新手段在三级医院的应用对保障参保人健康的重要作用,市社保局专门设立重点、特色专科扶持制度,筹措专门的资金,在确定总额时给予适当的支持。据了解,目前部分镇街医院确实也出现住院患者数量下降,门诊患者减少的情况。究其原因,这与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得以明显提升有关。据调查,有部分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门诊就诊数量已接近或超过镇街综合医院。镇街综合医院有可能出现患者资源减少、医疗资源过剩的现象。对此,如何充分发挥镇街综合医院的作用将成为今后优化分级诊疗方案的重要议题。三、关于探索建立医联体的利弊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提高镇街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借鉴湛江市徐闻县县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改革经验,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谢岗镇人民政府同意,在自愿互助的原则下,东莞市人民医院与谢岗医院在今年一月始实行一体化改革,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经各方多次沟通,目前已经达成一致意向,形成《东莞市人民医院与谢岗医院共建医疗联合体合作协议书》,相关的请示已报市政府审批。通过构建市人民医院与谢岗医院医疗联合体,充分发挥市人民医院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优势,带动谢岗医院提升服务能力、技术和管理水平,实现两级医院医疗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让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现了分级诊疗的直接和优质,着力解决边远镇街基层群众看病就医问题,让群众获得满意的医疗保健服务。当然,医疗联合体是改革的新载体,也是新探索,是否能够真正起到促进分级医疗体系形成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一是医联体的建立有可能导致优势医疗资源的进一步扩张和垄断,影响周边医疗机构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分诊;二是以我市少数几家三级医院为龙头,建立几个区域医疗联合体,意味着我市现有的社区一上级医疗机构两级医疗服务格局演变为以多个医疗联合体为主体的条块分割格局,导致患者被局限在联合体流动,进一步限制了病人的就医选择权。三是我市规模庞大的民营医疗机构如按建议中所提的思路,也参与组织区域医疗联合体,即有可能出现一个联合体内公益性和盈利性两种运营模式的机构如何协调统一,不同联合体之间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探索研究。四、下一步工作意见市卫生计生局将会同市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细化各级医疗机构的定位标准、转诊条件、和调控机制,逐步建立起层次清楚、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效益显著的市、镇(街)、村(社区)三级医疗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另外,我们将统一的社区转诊流程及规范,在坚持首诊制的前提下,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优化社区转诊流程,逐步对社保社区结算信息系统进行拓展,为参保人提供一站式结算、就诊、预约、双向转诊等多项服务功能,同时制定双向转诊操作办法,使之更具操作性。

办理单位: 东莞市卫生和计生局;东莞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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