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强制推行全员参保制度,企业负担明显加大。同时,企业内部的部分员工对于国家的社保政策并不看好,购买意愿不强,如果一定要买,就选择离职,造成企业增加经营成本,员工反而留不住的两难局面。对目前参保的人员而言,能够看到社保优越性的地方就是在医疗,如果社保在医疗方面的流程不便民利民,则更难说服企业员工参保。
自2008年政策提出全员参保的要求以来,社保部门就不断出台各类政策,为全员参保做铺垫。2014年社保政策更加强收紧,对于原来养老保险参保比率不足的企业,要求养老保险参保率不得低于75%,所有新参保人员一律实行全员参保。
与社保强制参保相反的,就是员工的反应。很多基层员工对于要求购买养老保险一事意见纷纷,并且明确表示如果要买养老保险,就离职。近期的主流媒体新闻对于中国社保一事亦有不少报道,说明民间的反应已经得到了重视,如果能够得解决员工不愿意买保险的真正隐忧,那到真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对目前参保人员而言,能够让他们马上感受到买社保的好处的,就是医疗保险。但现行社保转诊制度并不是非常人性化,很大程度上并不便利于参保人员,而只是便利于医疗机构的管理。
目前社保转诊的流程是:
1.参保人到指定门诊就医点就诊
2.指定门诊就医点主诊医生为参保人诊治
3.主诊医生根据参保人病情,对确需转诊治疗的,按逐级转诊原则提出转诊申请,并填写“转诊单”转往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参保人持“转诊单”、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未发新社保卡的可持身份证)转往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在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收费处办理社保现场结算报销时,须将新社保卡插入密码验证读卡器读卡,并输入新社保卡密码进行密码验证(该密码为参保人新社保卡个人账户密码),密码验证通过后,才可完成现场结算报销(尚未换发新社保卡的参保人可不必验证密码)。
5.经主诊医生诊治,病情需要转往上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可由指定就医点开具“转诊单”,提交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批通过后,直接转往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本部门诊就医。
从这个流程可以看出,整个流程设定的环环相扣,从文字表述上看不出问题,但指定门诊就医,需要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时,就太复杂了,需要简化。
办 法:
1、在指定门诊看完不能治疗或是经治疗没有效果的,如果参保人无明确要求的,可以按现行转诊政策执行。
2、如果参保人明确要求转往上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应按参保人意见处理。但是,可以在报销时按照直接转诊的规定,降低一定程度的报销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