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社区是以可持续发展观念为指导,尊重自然、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客观规律,遵循生态学、经济学、城市规划等学科基本原理,围绕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两大主题,依托现代科技以及生态、环保、建筑、区域经济、生物、信息技术,在一定的时空和区域范围内建立物质、资源和能量、信息高效利用和良性循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区。东莞市委、市政府对生态市创建高度重视,出台了《东莞市创建国家生态城市实施方案》和《东莞生态市建设规划》,提出至2020年,全面建立起良性循环的生态安全格局。
但现阶段东莞市的生态社区建设还存在以下问题:1.对生态社区建设的重视程度不足;2.共享共建机制难实行,“社区资源共享”的理念还未达成共识;3.生态社区建设资源供给不足,服务有待深入;4.居民生态意识淡漠,参与程度不高。
办 法:
1. 建立完善社区建设联系会议制度,完善领导联系社区工作制,定期召开生态社区建设推进会,充实完善有关政策。市委、市政府在形成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生态社区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力,推进生态社区建设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
2. 建立和完善筹资机制,解决生态社区建设经费问题。建立政府补贴机制,将生态社区建设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生态社区建设资金的投入,增加公益性、社会性、服务性支出,规范对生态社区建设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
3. 健全生态社区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等制度,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建立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建立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问责制。
4. 对于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建设,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专家学者的意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在决策和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加强民主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5.将生态社区居民的需要同生态社区单位的需要结合起来,调动生态社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的力量,充分发挥各种资源的作用,为生态社区单位和居民提供切实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