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200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指出,“国家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全面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2014年3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了《广东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纲要(2014—2018年)》,文件提出“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打造一批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名老中医药专家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从2014年起,由300名省名中医和中医优秀人才担任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培养一批中医药骨干人员。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选育机制。健全中医药人才选拔、使用、评价、分配、激励、晋升、准入等配套政策。完善广东省名中医评选制度。”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东莞市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各行各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医药事业也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但是,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态势下,也难以掩盖我市仍然存在中医药人才匮乏,后继乏人等诸多问题。尤其是“文革”十年,使中医药人才培养遭到“断层”,其副作用在三十多年后的今天表现尤为突出:如何炎燊、叶伟洪等名老中医年事已高,而“文革”后新培养的第一代中医药人才,名气尚未彰显,市民的信任度不高。可以说,高层次中医药人才不足,基层中医药人员短缺,中医药青壮年人才断层、中医药科技成果稀少、医院机构追求利益忽视中医药发展等一系列问题正愈来愈困扰着东莞中医药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尽管东莞号称“岭南中医文化发源地”,但中医相对西医,已经明显落后。究其主要原因,除了“文革”十年的割裂外,还包括:一是中医药价格低廉,医院中药饮片取消加成实行零差价销售,使中医药从业人员的自身价值没能充分体现。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中医医院一直处于弱势,为了求生存,“中医西化”导致这门存在巨大社会效益的古老科学在自身生存上已亮起了警灯;二是由于政府投入仍然不足,导致全市在吸引、培养、留住中医药人才方面困难重重。
办 法:
一、要突出政府主导,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扶持和投入。
我国现行的医疗体制是医疗单位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结果必然导致追求经济价值和追求社会价值的失衡。但中医药治疗费用低、收费项目少、就诊时间长、投入与产出倒置,这使得综合医院中医科室逐渐萎缩,中医院的中医质量也呈下降趋势。既然医疗卫生是社会公益事业,是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工程,政府就有责任、有义务进行帮扶。建议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并确保投入逐年增加;可尝试建立与国家及省中医药管理部门设立的专项资金相接轨的市级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和办法,支持全市大力开展中医药研究开发、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师承、中医药重点专科、中医药优势病种研究及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等。要建立符合我市中医药行业特点、不同层级衔接、政府表彰和社会褒奖相结合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促进中医药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设一支在本市和全国有影响的高水平中医专家队伍。同时通过打造一批医德高尚、理论深厚、医术精湛、群众公认的市名中医,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并对其学术经验进行挖掘和传承,以名中医效应带动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要提高行业待遇,多途径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储备。
目前,我市中医药队伍人员老化,人才断层突现,基层、社区、农村中医药人才严重不足,而且由于中医药价格低廉,收入不足,为了求生存,原中医院校毕业的中医师,不少选择转行西化,加重了中医药人才缺乏的状况。而发展中医药事业,必须依靠人才,并且中医药人才的成长是一个较漫长的过程。为此,建议从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上下功夫。在引进方面,随着珠三角地区与内地经济生活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而且目前东莞市已取消科技人才入编的政策,因此,东莞市对人才的吸引力已明显下降。建议有关部门创新机制,提供保障,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真正想方设法吸引来、培养好、并真正留得住中医药人才。建议要营造良好环境,建立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中医药人才引进制度和政策保障制度,要加快打破户籍、编制、体制的限制,建立健全用人机制,规范人才聘用、聘任管理工作。在留住人才上,建议要完善人才保障机制和合适的人才激励政策。对引进的人才适当给予解决安家费、分配住房、配偶调动、子女就学等现实困难。在培养人才方面,建议要抓好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拓展师承教育、培养中医药名家。逐步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与技术团队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知识及技术培训和专业技术研修活动,巩固和壮大中医药标准化技术队伍规模、提高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重视和加快技术专家的培养,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以适应中医药迅速发展的需要。一方面能提高青年医生的医疗水平,树立坚定的中医信念;另一方面是整理名老中医的临证经验,使名老中医的经验发扬光大;培养中医药名家,注重发挥老专家的作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