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东莞市实施《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把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成为全市重点产业,确定了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物流会展、科技服务、商贸服务、文化创意、外包服务作为全市生产性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重点,大力引进知名机构在我市开设分支机构。近几年来了,我市借助工业发展的带动效应逐步形成了生产和生活服务业系统发展的格局,生产性服务业总量不断扩大,增长速度不断加快,逐步成为我市第三产业的主流,也为东莞的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国电信、移动等通讯公司,中国邮政等物流公司在东莞设立一个总部,在各个镇街设立分支机构,但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税收只归总部所属的辖区,而其它分支机构消耗了所在地的医疗、教育、治安、环卫等资源,消耗着水、电等能耗,给当地政府增加财政压力。

  办 法:

  建议生产性服务业在镇街设立分支机构的,在属地产生的税收每年按实际返还给所在镇(街),增加当地财政收入,进一步促进当地的发展,更好地为当地服务。

提案者: 梁新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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