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指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导向,以维护公共利益和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法律问题为主旨,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组织指导下,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组织等各种法律服务资源和社会力量,为政府、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无偿或低廉法律服务的公共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明确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法律服务均等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新的贡献。近年来,我市法律服务业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监督下取得长足进步。截止2014年年底,我市律师事务所发展到148家,注册执业律师发展到1860人,我市是全省仅次广州、深圳之后的第三大律师大市。

  我市多层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基本形成,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相比,我市目前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还存在一些不足:

  1、公共法律服务的宣传工作不到位;

  2、经费紧张而且没有保障机制;

  3、基层群体维权机构缺乏联系;

  4、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人才缺乏。

  办 法:

  一、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宣传力度。

  1、加大对政府部门的宣传。

  要结合当前以人为本和依法行政的执政理念,加强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宣传,让他们充分了解公共法律服务,在公共法律服务的经费拨付、工作开展、机构建立和人员编制、创造相关社会环境等方面给予重大支持,改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一家维持的局面。

  2、加大对基层的宣传。

  公共法律服务的宣传要深入基层,特别是社区、村居、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工地和个体私营企业等弱势群体集中的地方。让这些基层群众充分了解公共法律服务的作用,学会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推动律师协会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近年来,除组织律师参加各类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外,我市律师协会还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了具有品牌效应的法治讲座,如“产品责任法”讲座、“民间借贷法律实务”讲座、“知识产权”讲座等系列法治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了有效平台。

  二、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资金保障。

  1、增加政府财政的拨款力度。

  我市各级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公民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量、经济发展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公共法律服务的经费预算,并随社会发展而逐步增加资金投入,以保证本辖区的公民享有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2、多渠道筹集资金。

  接受社会捐助,公共法律服务已成为一项社会公共性事业,社会的每一个人都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捐助资金。

  三、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与基层群体维权机构的日常联系机制。

  1、工会、妇联、老龄委、残联等机构在相关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应及时与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联系,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完成相应案件后,应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到维权机构。另外,维权机构如果有相关证据材料,应及时提供给公共法律服务人员,以便于维权服务。这种联系应当规范化和制度化。

  2、推动我市律师协会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发挥积极的调解作用。由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参与各政府部门信访接待,推动全市32个镇街政府建立律师参与领导信访接待制度,让律师协会参与核查信访积案、核查信访材料、出具律师意见书,有利于化解疑难信访积案,提高信访案件调解率。

  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的待遇。

  1、对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应提高其待遇,最大限度地调动其积极性。不仅应按照公务员的标准对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人员进行管理,还应给他们特殊津贴,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2、对社会律师,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可以增加购买律师的服务项目,拓展法律服务项目,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提案者: 李健豪,郭瑞华,张敬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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