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是继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之后,信息技术发展的新趋势,科技发展的新热点,产业发展的新方向。通过数据的交换、整合和分析,大数据将给人类带来大知识、大科技、大利润、大发展和大变革,是继移动互联网之后的又一次信息技术革命。当前,以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正在积极加快部署大数据发展战略,我国上海市、广东省、武汉市、贵州省等部分先进省市已经制定了大数据发展规划,加快部署大数据战略,推动大数据在政务、产业、商务、流通、公共事业等领域应用。近年来,东莞通过深入推进信息化及智慧东莞建设,为部署大数据战略,推动大数据应用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和应用基础。东莞推进大数据应用具有广泛的前景,应按照《广东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5—2020年)》(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加快建设大数据基础设施,进一步整合开发大数据资源,发展大数据技术产业,推进大数据应用创新。

  办 法:

  1.加快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宽带网络基础设施、云计算基础设施和大数据采集设施。实行光纤到户、“无线城市”宽带网络、宽带移动通信网和双向数字有线电视网络等新一代宽带网络的全覆盖,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在个人、家庭和行业等不同接入点的融合,深化电信营运商、广电营运商及第三方IT等信息服务商之间的合作。以企业为主体,重点实施云计算、物联网、高端软件、集成电路等科技专项,加强技术研发,加快突破与大数据相关的关键共性技术,推进示范应用。推进通信运营商、软件商、技术设备提供商、系统集成服务商以及应用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等各方企业紧密联手,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金融行业等参与成立大数据产业发展联盟,协同开展关键应用推进、技术攻关、上下游产业整合、技术和产品标准研制等工作,夯实大数据产业发展基础。

  2.加大大数据公共平台和基地建设力度。依托电研院、中科院云计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等一批科技平台,打造大数据技术攻关平台、工程技术研究平台和公共技术支持平台。重点选取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民生、智慧商贸等具有大数据应用基础的领域,大力开展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与协调工作,探索交互共享、一体化的服务模式,打造一批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依托综合性部门、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及智慧城市示范基地,建设政务大数据工程、企业大数据工程、智慧城市大数据工程等重点工程,推进大数据应用示范基地建设。

  3.加强大数据在重点领域的应用创新。一是推进大数据在政务领域应用,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力度,推动政府各部门间数据开放和共享,建立规模化、集约化的政务大数据系统,强化大数据在政府运行监测、综合研判、预警预测、公共服务、辅助决策中的作用。二是推进大数据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应用,实现城市关键运行系统状态的自动感知和实时数据采集,提高对城市管理中人、事、地、物的监控管理能力,构建基于大数据分析处理的城市管理问题反馈与处置机制。三是推进大数据在社会民生领域的应用,重点选取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终身教育、智慧交通、公共安全等具有大数据基础的领域,促进大数据技术成果惠及民众。四是推进大数据在商贸服务领域的应用,以虎门港为依托,建成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智慧港口和电子口岸,打造以大数据、网络金融为技术平台的新型物流仓储基地。五是推动大数据在网络舆情监管中的应用,加快大数据网络舆情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大数据技术对网络舆情信息的分析和挖掘,提高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和监管水平。

  4. 完善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的政策措施。要加强大数据战略的顶层设计,编制大数据产业和应用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市的政策、资金、市场、项目等各方面资源。研究制定促进大数据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应用相关科技和产业扶持政策,加快制定完善财政投入、采购、投资、创新、重大项目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支撑体系,鼓励金融资本、风险投资及民间资本投向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尤其要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可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或者在科技东莞经费中设立大数据应用重大专项,加大对前瞻性、公共性、示范性、协同型、创新型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和运维资金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提案者: 王思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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