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答复:
市台办:转来《关于加强内外联动促进我市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的建议》(提案第20150098号)收悉。结合我局职能及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一、落实情况东莞是台资企业最集中的地区。截止今年3月底,全市共有台资企业3441家,占全市外资企业31.3%;累计实际利用台资183亿美元,占全市利用外资27.7%。2014年全市台资企业进出口总额352.9亿美元,占全市21.7%。其中进口额132.2亿美元,同比减少5.5%,出口额220.7亿美元,同比减少3.9%。为加快我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就提案中提到加强内外联动促进我市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的建议,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破解非法人企业不停产转变形态难题。东莞加工贸易企业中60%以上是来料加工企业,我们率先在全国探索出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法人企业的“无障碍通道”,在国家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通过部门协作先后解决了企业最为担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转移、进口设备解除监管、停产转型等100多个实际问题,为非法人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型形成了一套统一机制和操作办法。2008年以来,全市超过4300多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来料加工企业实现了不停产转为法人企业,占转型前来料加工企业总数近七成,来料加工出口企业占比从原来的32%下降到4.7%。二是破解研发创新能力不足难题。我市拿出10亿元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和10亿元“科技东莞”专项资金,分别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建立研发中心、技术中心、设计中心和工程实验室,支持企业提升研发设计、产品升级能力。先后引进建成广东电子工业研究院等公共创新平台24个,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17家,专业镇创新平台12个,通过这些公共科技平台,为广大加工贸易企业提供产品研发设计、产品创意概念、产品企划等多方面的服务。全市具有研发能力的加工贸易企业数量占比从2008年的不到6%上升到2014年的12.5%。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从商标注册、财政奖励、政府服务等方面,积极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设立品牌和收购品牌,2008年以来全市加工贸易企业收购国外品牌465个,其中大部分是欧美国际知名品牌。从2011年起,我们又将“科技东莞”工程资金提高到每年20亿元,加大力度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创立品牌。三是破解内销市场开拓难题。我们率先在全省推行外资企业“内销集中申报”,市财政拿出3000万元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内销“集中担保”; 与沃尔玛合作在国内一线城市的30多家沃尔玛购物广场举行“东莞外贸商品展销周”;与阿里巴巴等11家电子商务平台合作,资助近1亿元支持5500多家加工贸易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成功举办“台博会”和 “外博会”、“加博会”,搭建加工贸易企业终端消费品进入国内市场的对接平台;支持台商协会设立“大麦客”,建立起加工贸易企业外销转内销的新渠道和新路径。外资企业内销总额从2007年的1339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3356.3亿元,增长150.7%,仅新增增值税就达24.7亿元。四是破解管理效能提升难题。根据加工贸易企业以港台为主的特点,东莞在国内首创与港台生产力辅导机构合作,资助近1亿元支持20多家港台生产力辅导机构在莞设立办事机构,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技术提升、产品设计、管理优化等生产力提升辅导服务,每家参与辅导企业政府最高资助30万元。通过港台生产力提升辅导计划的开展,1200多家港台被辅导企业生产成本和人力成本平均下降10%,出口上升16%,产能增加13%,净利润增加11%,税收增加11多亿元,新增品牌超过114个。五是建立外贸转型升级支援服务中心。为将汪洋副总理2013年视察东莞期间交付的外经贸发展“九大课题”研究转化为实际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2014年两个1号文以及“加工贸易增效计划”的有关工作部署,我局积极谋划建设能够体现“政产学研资”合作的服务平台。2014年,我局联合了市科学技术局、市港澳事务局、莞城街道办事处,汇总各部门优势资源,发挥财政扶持引导作用,汇聚在莞外贸服务资源和机构,加以资源整合和功能提升,形成港澳台专业服务集聚基地,打造“东莞市外贸转型升级支援服务中心”。 截至目前,共计16家服务机构入驻支援服务中心,整合服务功能包括:生产力辅导、工业设计、产学研合作、人才孵化、融资创投、知识产权、财税服务、品牌推广和服务外包等。六是打造最佳营商环境优化转型氛围。深入开展“三打两建”行动,实施全国领先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外资项目审批工作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服务试点改革。2014年率先在全国构建开放型经济“四大体系”,在加工贸易领域全面实施“加工贸易增效计划”,进一步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创建品牌、拓展内销、提升R&D水平等,力争当好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排头兵。七是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我局与市委政研室就《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条文进行了多次研究,进一步梳理明晰了资助标准和条件,经市政府同意后于2014年8月6日正式印发。为让企业及时用足用好政策,我局同时迅速启动了《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草拟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市直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的意见,2015年2月6日,《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已经正式印发实施。二、下一步工作一是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程。制定“外资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培育计划”,推动科技、财政、税务多部门联动,整合财税、法律、知识产权等中介机构的专业力量,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全流程服务体系。加大力度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增资扩产,不断做大做强,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对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研发的投入,提高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鼓励企业将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环节与生产制造环节分离,设立独立法人研发中心,加快向产业链上游延伸。二是启动企业上市“131”工程。鼓励优质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规范经营管理,培育更多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加速境内外资本在东莞集聚。用好国内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境外资本市场以及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场外交易市场实现挂牌上市,形成资本集聚。大力引进境内外知名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财务和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全力打造“企业上市直通车”,实施企业上市“131”计划。三是加快拓展内销市场步伐。用好“东莞加工贸易创品牌拓内销平台”专项扶持资金,鼓励企业抱团以集体品牌拓展内销市场,积极寻找内销代理商。根据业界需要,选取国内重点内销展会,发动更多外贸企业抱团参展,打响“东莞制造”区域品牌。四是构建“硅谷先进制造中心”孵化工程。创新境外经贸代表处建设思路,借助清华大学等高校设立的北美中心等成熟资源,建设东莞驻硅谷经贸代表处,集中收集世界前沿顶尖高新技术项目,与东莞的制造企业进行对接。搭建市内的高新技术项目咨询平台,全面掌握企业技术需求方向,引导企业与驻硅谷经贸代表处形成有效对接。探索设立引导基金,撬动国内外风投资金、东莞民间资本以市场化的方式对已通过风险评估的项目进行投资。推动国际技术转移、并购项目与我市先进制造业和社会资本的融合发展,形成“以点带面”的全新招商模式。
市台办答复:
民进市委会:
贵会《关于加强内外联动促进我市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案办理工作,提出办理思路和措施,并结合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和虎门港等部门的意见,现对提案中提出的建议逐点答复如下:
一、人才一体化。台企加强科技研发机构对接,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企业为依托,深化科研合作的新模式,共同实施技术推广示范工程,联手推进新兴产业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联合开展人才培训,善用本地资源,实行人才本土化。
推动东莞理工学院与台湾高职院校合作培养技术人才。2015年1月29日,东莞理工学院与东莞市台商育苗教育基金会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共建东莞理工学院粤台产业科技学院,利用东莞理工学院现有软硬件条件,由东莞市台商育苗教育基金会负责引入台湾相关高等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初步确定了首期六个合作专业方向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精密制造)、自动化、工业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多媒体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商)、经济与金融。2015年5月14日,东莞理工学院粤台产业科技学院正式成立,将于9月招生。该学院除引进台湾优质师资外,更将通过多种形式培养本地资源。一是选派优质青年教师到台湾进行教学能力培训,进修提高后回校任职;二是分批选送现任教师到台湾相关伙伴学校进修,进一步提高合作办学项目的开课能力及上课水平;三是提倡留学归国人员开设合作办学项目中的专业课程。通过这些措施,扩大了合作办学师资队伍,提高了师资水平,实现人才本土化。
二、生产与设计融合,提高加工产品附加值。莞、台企业可在深化两地产业对接的基础上促进市场共享,建立产业联盟,加强自主品牌、标准、行销等方面的合作,从过去的贴牌生产到现在的贴牌和自主品牌并存,由贴牌生产商转型为设计生产商,进而发展成为品牌生产商。
我市引进台湾产业服务机构为台资企业提供技术提升、产品设计、管理优化、内销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诊断辅导服务。共引进台湾工研院、生产力中心、中卫发展中心、电电公会、台商张老师等14家产业服务机构,共诊断台资企业823家,深入辅导375家,市财政补贴1.4亿元。接受诊断辅导的企业实现生产模式上从OEM转向ODM和OBM;管理模式上注重自动化、精细管理和信息化管理;产品结构上转为生产多元化、个性化产品和文创产品;拓展市场方面逐渐提高内销比例;销售模式上转为连锁加盟式和电子商务方式等。平均生产成本降低15%,库存减少20%,用工减少10%,投资额新增9.58亿美元,内销新增79.2亿元,创税15.8亿元。
三、境内销售与境外出口相融合。利用东莞市政府搭建的 “台博会”、“外博会” “大麦客”三个内销平台通路,协助台商外销转内销。
我市率先在全省推行外资企业“内销集中申报”,市财政拿出3000万元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内销“集中担保”;与沃尔玛合作在国内一线城市的30多家沃尔玛购物广场举行“东莞外贸商品展销周”;与阿里巴巴等11家电子商务平台合作,资助近1亿元支持5500多家加工贸易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成功举办五届“台博会”,总交易金额达122亿元。外博会(加博会)从2012年举办以来,每年都有超过1000家企业参展,超过5000家海内外商贸企业赴会采购,有效的促进了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对接;支持 “大麦客”定期组织各类采购对接、内销扶持辅导以及整体宣传推广,打造国内外大型采购商与东莞台商加工贸易企业商贸对接“一站式”平台。
四、台湾企业入驻松山湖台湾科技园。充分利用国家和市政府给予松山湖国家级科技园的优惠政策,使其成为东莞承接台湾企业新一轮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
推动松山湖台湾高科技园建设。我市多次组团赴台推介松山湖台湾高科技园,与在台企业座谈,多次介绍、宣传“莞榕计划”,积极跟进园区进展情况,协助其赴台招商推介。目前园区累计引进企业100家,引资额70.72亿元,其中引进电子信息类企业46家,引资额51.48亿元,引进生物技术类企业54家,引资额约19.24亿元。台湾高科技园将委托市台商协会收集台资企业在莞投资的需求信息,并通过专场推介会、协会自办媒体、协会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台湾园,推荐意向企业到台湾园考察,促进项目落户松山湖台湾高科技园。
五、加快建设虎门港直航货物集散中心。虎门港开通了对台货运直航,加快建设直航货物集散中心,鼓励和支持台资企业参与现代物流经济圈建设,利用该物流通道大力推进台资企业外销能力。抓住中国—东盟合作带来的商机,联手共建面向东盟的产业链,共同开拓两地产业链国际化的前沿空间。
目前虎门港共有两条台湾直航航线,首条台湾直航于2010年3 月在5、6号泊位正式开通,另一条的台湾直航于2014年7月在7、8号泊位相继开通。2014年,虎门港对台直航进出口箱量约1.7万标箱,主要进口货类为台湾塑胶制品、化学品、纺织品和电子五金等,出口货类主要有日用品、边角料和家具等。近年来虎门港已多次召开市场推介会,向东莞企业宣传台湾航线,如2013年5月举办的虎门港召开对台直航推介暨客户交流会,同年8月在樟木头举行的虎门港塑料进出口服务推介会,2014年的东莞海博会等等,在货源拓展方面取得一定成效。虎门港将按照"一带一路"战略思路,争取开通虎门港至东南亚沿线国家的外贸直航,为更多台资企业服务;联合两个码头公司举办台湾航线推介会,扩大航线知名度,吸引更多的货源。
六、东莞市政府与台湾金融机构、在粤台资企业以及东莞金融机构联动。利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积极搭建企业融资贷款平台。鼓励和推动有实力的台湾金融机构或在粤台资企业与东莞市政府、东莞金融机构合作设立台资企业融资贷款公司,对于增资的金融机构或融资企业增加融资额度,政府给予一定奖励。另外设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如贴息奖励。
完善台资企业融资服务。一是设立10亿元融资专项资金,通过分担贷款风险、补贴贷款利息等方式帮助台资企业融资,累计为172家台资企业发放贷款114.99亿元,贴息约3166万元。二是玉山银行东莞分行、彰化银行东莞分行、富邦银行东莞代表处、国泰财产保险东莞营销服务部、中信国际租赁东莞营业部在内的一批台资银行、保险及融资租赁等机构相继进驻,以银企供应链金融服务为主的莞台金融合作模式逐步形成。截至2014年末,玉山银行东莞分行的总资产达19.22亿元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7.09亿元人民币,分别同比增长15.99%和4.87%,并在台资制造企业集聚的东莞长安镇设立首家支行,较好地发挥其作为东莞首家台资银行的经验借鉴和示范效应;其次,彰化银行东莞分行于2014年11月正式开业,首期营运资本金达人民币10亿元,成为继玉山银行东莞分行后,广东省内(除深圳外)第二家台资银行。彰化银行东莞分行更与东莞辖内中资银行在创新融资方式等方面开展合作,探索以多种方式解决台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七、东莞市政府与国际知名风险投资公司联动。政府出资与国际知名风险投资公司如软银、富达、汇亚资金、TDF、瑞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合作,由市财政和风投公司共同出资,针对东莞的企业设立专门的风险投资公司。国际知名风险投资公司有专业人员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潜力进行考察和评估,往往在规避风险和利益最大化之间寻求平衡,评估出具有巨大行业发展潜力的拥有良好市场资质的企业。市政府在未来发展过程中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经过5-10年,企业发展壮大了,市政府不仅促进了当地企业的发展,也是风险投资的赢家。
我市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东莞办事处的合作,服务台资企业104家,累计带动台资企业融资16.07亿元;并支持东联融资租赁公司助力企业新一轮设备改造,切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为基础,创新推广融资租赁新模式。我市将继续引进知名投资公司,鼓励台资保险公司在莞设立或参股合资保险经营机构;争取台资证券公司与东莞本土证券机构合作设立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争取台资金融机构来莞参股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加强对在莞台资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八、政策扶持与宣讲联动。成立宣讲团,认真学习和解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东莞市政府、省台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外经贸厅、知识产权局、金融办,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等有关单位发布的相关政策和文件,为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政策辅导。
近几年来,我市出台了《东莞市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暂行办法》、《东莞市“机器换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莞市促进小微工业企业发展资金实施细则》、《东莞市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和财政贴息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来促进东莞产业结构调整和帮助企业应对经济环境变化。我市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宣传政策法规。各部门都有对新出台的政策进行宣讲,我市外商小组协调会于2007年增加了政策宣讲环节,对新出台的政策向外商进行宣讲。我局与东莞市台商协会联合举办多次有针对性的宣讲会,向企业进行政策宣讲,让企业了解政策,用好、用活政策。下来将联合省级政府部门组成宣讲团,对省出台的政策集中进行宣讲,引导我市台资企业用好省的出台的政策和优惠措施。
九、引导企业拓宽质押、贷款方式。引导台资企业申请认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战略试点企业、清洁生产企业等,充分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为引导企业拓宽质押、贷款方式,市政府先后颁布了《东莞市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市科技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专利权质押管理暂行办法》和《东莞市专利资产评估及交易资助暂行办法》、《东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操作指引(暂行)》、《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对贷款发生的利息、评估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资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设立了5000万科技贷款风险准备金,对因提供贷款而发生损失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保障专利质押融资试点顺利开展;建立健全融资项目服务监管体系,引导鼓励银行、企业、评估机构等各种主体共同推进我市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建立东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数据库和项目管理系统,实现了专利质押融资项目从“企业融资项目申请”、“专利资产价值评估”到“贷后管理”各个环节电子化、自动化和网络化管理,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资产管理和运用的能力,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促进专利产业化的积极作用;开展政策宣讲、媒体报道等宣传活动,增强专利资产管理意识和能力。
十、支持台资企业申请省级资助项目。支持台资企业申报省级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挖潜改造资金、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科技奖励、节能奖励、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省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等。
我市拿出10亿元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和10亿元“科技东莞”专项资金,分别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建立研发中心、技术中心、设计中心和工程实验室,支持企业提升研发设计、产品升级能力。先后引进建成广东电子工业研究院等公共创新平台24个,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17家,专业镇创新平台12个,通过这些公共科技平台,为广大加工贸易企业提供产品研发设计、产品创意概念、产品企划等多方面的服务。全市具有研发能力的加工贸易企业数量占比从2008年的不到6%上升到2014年的12.5%。从2011年起,我们又将“科技东莞”工程资金提高到每年20亿元,加大力度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创立品牌。在做好引导企业申请申报我市扶持项目外,也积极帮助企业申请省级资助项目。
十一、引导台资企业利用银行优惠政策。如有的银行免收财务顾问费;金融市场咨询费;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对公贷款承诺函手续费等;取消公司融资服务条件变更手续费等;取消票据融资咨询服务费;贷款抵押登记费一律由银行承担等优惠政策,为包括企业在内的每个客户提供一个免费银行帐号,免收年费和银行帐号管理费等等。
我办联合台资银行举办活动,宣传台资银行服务方面的优惠措施。如玉山银行免收财务顾问费、金融市场咨询费;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对公贷款承诺函手续费等;取消公司融资服务条件变更手续费等;取消票据融资咨询服务费;贷款抵押登记费一律由银行承担,并且为每个企业客户提供一个免收年费和银行帐号管理费的银行帐号等。
办理单位: 东莞市台办、商务局、金融工作局;虎门港管委会;东莞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