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的核心在于“做”,要学会“做”,务必要有高水平的实验实训基地作为平台。尤其要办特色专业、特色职业教育,就必须有配套的硬件设施。目前我市对中职学校的生均拨款与普通高中的持平(1:1),中职学校由于办学资金短缺,难以有效地做好实验实训基地建设。

  据调查,即使是正在创建国家示范性中职学校的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实训室也极为简陋,实训的场地、设备设施相比偏远山区的中职学校都要落后,更别说与发达地区的中职学校相比较。地处长三角的宁波市2013年对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的投入已是普通高中的2倍,且到2020年还将逐步提高到普通高中的3倍以上,正因如此,宁波市的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办 法:

  (一)建立和完善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公共财政保障制度

  1、落实《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公共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中等职业教育财政经费增长等规定。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政府财政能力的提高和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等情况的变化,逐步提高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公共经费支出比例。

  2、完善我市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和财政拨款标准制度。要切实履行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职责,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生均经费和财政拨款制度,要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不断完善,形成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尽快将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普通高中的2倍以上。

  (二)加强我市中等职业教育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1.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并改进各类职业院校的财务管理,对学校的财务管理贯彻集中统一的原则,精打细算,千方百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职业院校成为管理规范、高效率、节约型的新型学校。

  2.加大对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经费的审计和监督力度,制止资金分配和使用中的不合理行为。公开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使用信息。

  3.探索建立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效益评价制度。将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作为评价职业院校和管理者业绩的主要依据,使之成为对其拨款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提案者: 民进市委会

  民进市委会: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中职学校的财政投入,培养实用型技能人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多年来,我市一直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不断加大投入,推动职业教育发展,我市职业教育的规模不断壮大,办学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建成了一批办学特色鲜明、社会认可度较高的重点骨干学校,以及一批与东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的重点骨干专业,职业院校师生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获奖数量居全省前列,2014年我局被国家六部委评为广东省唯一一个地市级的职教先进教育行政部门。目前我市有高职学院3所,高职在校生近2.2万人;有中等职业学校25所(含3所技工学校),其中公办14所、民办11所,在校生6.7万多人。全市职业院校累计为社会输送了约30万名中、高职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8%以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加大投入力度,保障职业教育发展1.大力推进基础建设。在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中,新建了市信息技术学校、市轻工业学校、市卫生学校,扩建了5所中职学校。2009年启动建设东莞职教城,包括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东莞市技师学院新校区、东莞理工学校新校区、东莞职教城公共服务区等4个项目,第一期工程已于2013年投入使用,现在正进行二期建设,全部工程项目完成后可容纳1.5万名中高职学历教育在校生,可承担3万人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2.不断强化经费保障。从2006年开始,我市实行全市教职工工资待遇由市财政统发;从2012年开始,我市按每生每年2.53万元标准拨付高职学院办学经费;公办中职学校实行全口径生均教育成本管理(全口径生均教育成本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一般专项支出),根据专业耗材情况,分别按每生每年1.485万元、1.535万元、1.585万元的标准(含实习实验费)进行拨款。实行全口径生均教育成本管理,进一步扩大了学校自主权,促进了教师队伍优化和人员合理流动。此外,2011~2013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中职学校购置专业实训设备。设立中职学校骨干专业建设专项资金1.5亿元,从2014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全市中职学校购置骨干专业设施设备。从2012年秋季起对符合省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实施免学费,并从2013年秋季起扩大范围至本市城市户籍、双转移地区城市户籍、台湾户籍学生和华人华侨子女。实行免学费政策,市财政为此每年投入1.3亿元。3.积极加强财务管理。为规范我市中小学生均定额经费支出管理,强化资金节约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与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小学生均定额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财〔2010〕57号),明确规定了我市中小学要建立完善的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健全财务审批程序,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对于资金的使用,要由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学校要定期公布学校财务管理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4.不断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近年来,我市每年对部门预算超200万元的大额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对项目的支出范围、支出方式、账目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专项资金超范围列支、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整改。5.不断提高使用效益。我市建立了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由市财政聘请第三方对全市直属学校达200万元的专项经费进行预算绩效和使用绩效评价,对所有市直属学校达200万元的专项经费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督,评价结果成为对学校拨款和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监管了学校经费的使用。6.主动实行倾斜政策。我市高度重视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出台了优秀技能人才奖励办法、特色人才特殊政策管理办法等,以市政府名义对优秀技能人才予以重奖,对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在资助奖励、入户、住房、医疗、社保、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薪酬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我市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取得中级技能证书即可入户东莞。二、继续加大投入,推动职业教育持续发展下来,我市职业教育仍将坚持以政府为主导,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完善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继续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办学模式,着力构建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为我市产业发展服务。1.继续加大财政投入。一是适当提高生均经费和实习实验费。2014年,市财政部门会同市教育部门对全市中职学校的招生及管理进行调研,形成《关于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和教育管理的调研报告》,并根据调研结果,向市政府请示提高公办中职学校的生均经费标准和实习实验费,并经市政府审核同意。从2015年开始,公办中职学校的生均经费由原来的平均1.44万元提高到1.46万元,与我市公办普通高中的生均经费持平;实习实验费提高至低耗专业250元,中耗专业750元,高耗1250元。二是继续落实专业设备专项经费。根据学校的申请,并结合各中职学校的实训设备情况,制定了2015年的设备资金分配方案,共安排4601万元用于中职学校购置骨干专业设施设备,下来,我们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2.建立校企合作的扶持政策。为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我市积极探索建立校企合作的扶持政策,完善深化校企合作的激励机制。目前,我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正抓紧代拟《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将请示市政府年内出台扶持和鼓励校企合作的激励措施,通过设立实习专项补助经费等优惠扶持政策,调动广大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3.继续落实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根据《关于调整中职教育免学费标准的通知》(粤财教〔2015〕16号)精神,从2015年开始提高中央和省对地市属中职学校学生的免学费补助标准,其中2015年提高至每生每年3000元,2016年提高至每生每年3500元。为吸引各地初中毕业生报读我市中职学校,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中职招生任务,并帮助学生完成学业,我市将积极贯彻落实该政策。由市财政、教育和人力资源等部门联合对此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调研,根据调研情况探索更加科学的民办中职学校补助政策,并探索实行不限户籍对所有中职学生免学费制度。4.继续完善教育经费监督机制。一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透明。2015年,我市全面铺开市直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三公”预决算信息公开。二是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2015年,我市继续选取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选取项目开展预算编制绩效评价,同时市财政局将参考绩效评价结果综合考虑明年的预算安排。感谢你们对我市职业教育的关心,请今后能继续献言献策,共同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发展。

办理单位: 东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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