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土地总面积369万亩,其中建设用地161.8万亩(占43.8%),农用地161.6万亩(占43.8%),未利用地45.6万亩(占12.4%)。我市土地管理在以往的发展中积累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在加快转型升级的新形势下面临不少需破解的难题。
(一)土地空间碎片化。我市土地利用分布零散,可集中利用的大地块较少,承载大项目能力不足。在全市100亩以上未批未建的规划建设用地中,500亩以下的地块面积占68%,500亩-1000亩的占21.6%,1000亩以上的仅占10.4%。全市耕地共7619块,平均面积仅为26.05亩。
(二)土地利用结构欠合理。建设用地比重过高,农用地比重偏小,且内部结构越来越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产业用地结构欠合理,第二产业用地比例仍然大大高于第三产业。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失衡,非生产性的交通用地和宅基地比例偏高,生产性用地偏低。
(三)土地利用效益不高。土地消耗量大,经济效益却不高,2013年全市每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产出4.9亿元,而深圳、广州、佛山分别为14.8亿元、9.0亿元、5.3亿元,分别是我市的3倍、1.8倍、1.1倍。
(四)土地后备空间资源不足。全市土地开发强度已经超过44%,后备用地空间十分有限,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模,到2020年全市规划可用的建设用地只有16万亩,即使按50%的生态极限线,未来可用新增建设用地也只有23万亩。
(五)违法用地屡禁难止。违法用地反弹压力始终存在,非法转让土地、未批先建、突击抢建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并且出现了利用农业园进行经营性开发、利用旅游和养老用地发展地产项目、利用科研设计用地发展商住项目等新苗头。
办 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战略部署,我市自2013年起向国土资源部、省政府申请创建城乡土地生态利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目前,改革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为巩固改革成效,进一步推进城乡土地生态利用制度综合改革,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深化土地管理体制改革。依法推进土地制度改革,通过不断改革创新,使土地管理制度适应社会经济新形势的发展。一是理顺行政架构。积极申请成为“较大的市”,获得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权,量身定制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土地管理制度;紧抓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机遇,积极推进中心镇改市,赋予和中心镇经济总量相匹配的土地管理权限和监管职责,彻底解决我市“小马拉大车”的问题。二是构建国土管理新格局。深入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试点,探索构建新格局的组织形式、工作路径、具体内容和配套制度。强化党委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负责制,由市府办牵头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共同维护全市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三是改革土地管理事权。探索实行土地规划发展权和开发建设权分离,规划发展权由市统一掌控,开发建设权由镇街主导。完善土地审批委员会制度,凡重大用地政策的出台、重大项目用地指标的配备、重大“三旧”改造项目的改造标准等,均由市土地审批委员会集体把关、集体决策。完善土地管理垂直体系,加强市国土局对国土分局人财物的统一管理,突出国土部门执法监管的独立性。四是完善土地制度顶层设计。转变计划经济思维模式,以市场为导向,建立与项目投资审批制度相匹配的土地管理制度,探索在土地统筹、土地交易、土地收益分配和土地市场监管方面进行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通过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一是加强土地统筹指导。出台一批创新性制度文件,尽快出台《建设用地统筹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指导意见》,推进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统筹。探索在集体土地出让底价制定阶段引入地价评估制度,防止集体土地资产流失。二是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探索公共利益合理界定标准,进一步缩小征地范围。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探索按土地出让金一定比例支付征地补偿、逐年支付征地补贴、安排经营性物业等多元保障安置机制。探索土地招拍挂后物业补偿代替货币分成的办法,完善相关的补偿机制,加强留用地安置,每年安排留用地专项指标。做好土地招拍挂增值收益分成工作,提高村集体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妥善解决一批征地历史留用地问题。三是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积极引导和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一步研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建立城乡土地交易的统一规则,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条件、公开交易制度和监管服务平台,抓紧探索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加强土地利用监管保护。通过完善对土地市场的监管,加强重点难点工作督导,查处违法用地,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切实维护良好的用地秩序。一是加强土地市场监管。通过市国土局与市纪委、市监察局的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实现纪检监察部门对土地市场的全程监控。将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情况也纳入系统进行动态监测,搭建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管平台,整合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核算、合同管理、票据管理等监管功能,对集体土地等资产实行分级管理、集中监控和实时预警。二是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加大日常巡查防控力度,将违法违规用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创新执法机制,积极推进以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为核心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推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机制,利用新增用地指标奖励执法监察考核靠前的镇街。三是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探索建立粮食生产经济激励制度,加大对规模化粮食生产的政策扶持力度,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