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市委市政府陆续启动了“科技东莞”、“商贸东莞”、“创业东莞”等一系列工程,出台了培育企业创新科技平台、推行品牌化建设、壮大民营经济等一系列政策举措以及大量的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文件。据不完全统计,自2008年以来,市政府出台的各类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文件超过40余件,且各文件的扶持对象、申报流程、主管部门、评估考核等内容差别很大,各主管部门从自身工作实际和重点出发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自成体系,制度设计缺乏通盘考虑和协同机制,容易产生资源配置不合理、资助内容交叉重叠、申报审批透明度不高等问题。我市目前仍欠缺对产业扶持专项资金专门的、系统的监管制度。虽然2007年出台了《东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其早于“科技东莞”等重要产业扶持政策前出台,主要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公共事务专项资金的管理,内容也比较宽泛和原则化,而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是直接面向社会各类型的企业、组织发放补助,其监管要求更加严格,措施应当更加完善和细化,因此该《规定》并不能完全满足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监管的特殊要求;虽然2012年针对“科技东莞”工程资金项目出台了《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问责暂行办法》,但只是对已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的问责追究,不是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系统监管。鉴于此,很有必要建立全市统一的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产业扶持专项资金阳光运行机制,确保各类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发挥应有作用。

  办 法:

  一、建议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科技、经信等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统一的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监管制度,明确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规范专项资金业务公示程序,完善项目绩效追踪机制,对产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责任追究措施,确保各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一步提高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能力和运行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建议借鉴杭州、沈阳、中山等城市以及正在试运行的“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的先进经验,建立全市产业扶持专项资金信息化管理系统,将各类资金的立项、申报、审核、拨付统一纳入系统平台,以便申报项目的追踪管理和数据统计,确保各项扶助资金信息公开透明。

提案者: 陈鸿钧

  陈鸿钧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统一监管制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一、制定统一的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监管制度我市历来重视对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的监管,近年来陆续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政策的意见》(东委发〔2012〕16号)和《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3〕23号)等文件,加强对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2015年3月,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和产业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东监发〔2015〕1号),对全市科研和产业项目从经费安排、使用管理、绩效管理、资金监管和责任追究等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做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在规定中对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制度建设、内部管理等都做出了具体的、可操作的规定。例如: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回避、保密、责任管理及追究、信用管理等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市科协组织专家评审应建立健全严格的回避、保密制度,强化工作人员保密责任制,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终身留痕。逐步建立完善评审专家抽取、通知的自动化信息系统,避免人为干预。专家抽取、通知、会议评审、答辩等关键环节应录影录音,做好档案记录和管理;市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应建立一般项目抽查、大项目必查的制度等。二、建立全市产业扶持专账资金信息化管理系统为规范“科技东莞”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科技东莞”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我市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实现“科技东莞”工程全过程数据的有效共享及综合利用,我局正牵头建设“科技东莞”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整合参与“科技东莞”工程的各职能部门信息资源,实现各类“科技东莞”工程事项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形成全市统一的“科技东莞”资助企业库、“科技东莞”专项资金目录库、“科技东莞”工程项目库、“科技东莞”资金库、“科技东莞”专家评审意见库等各类专门数据库,并利用“科技东莞”门户网站实现信息公开与公示,与“科技东莞”工程相关部门信息系统实现应用集成,为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的效用,在新的起点上更有效的推动我市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支持平台。截止目前,已完成系统的主体搭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系统数据对接等工作,正在进行历史数据的整理和相关系统功能的完善及试用。通过“科技东莞”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及运用,我市产业扶持各专项资金的立项、申报、审核、拨付等流程都能在系统上清晰展现,更方便地对相关专项资金进行跟踪管理和数据统计,保证各项资助资金信息公开透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单位: 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科技局;东莞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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