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马河是东江下游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大脑壳山,上接深圳观澜河,流经莞、深、惠三市,其中在东莞境内流经凤岗、塘厦、清溪、樟木头、常平、谢岗、桥头等7镇,在桥头接纳惠州潼湖水后在新开河口汇入东江。石马河流域面积1249平方公里,长88公里;在东莞境内的集水面积为673平方公里,长64公里。
石马河虽然发源地不在东莞,却和东江并称为东莞的“母亲河”。80年代,石马河包括当时珠江流域的几乎所有河流,都可以做到在河里“弯腰瓢水喝”。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石马河流域人口和污染负荷迅速增长,水环境容量本底质较小,城市规划、截污治理工程的相对滞后等原因,再加上在2003年东深供水工程改造完成后,石马河进入几乎无人管理状态。我市从2006年接手管理这条污水河,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了综合整治,但整治项目进度总体滞后,效果不彰,流域水环境污染情况仍然相对突出,主干流的水质为地表水Ⅴ类,局部河段水质为劣Ⅴ类标准,严重威胁东江水质及用水安全。石马河沿线两岸基本无堤防,河岸坍塌,河床断面窄且淤积严重,杂草丛生,防洪能力不足,严重影响沿河居民生产生活和城市景观,河流污染已成为制约我镇及沿线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治理滞后,防洪远未达标
石马河河道基本上维持在原东深供水河道状态,石马河防洪标准应为50年一遇,目前还有为数不少的河道断面不能满足行洪要求,一旦出现暴雨,河道水位太高,将顶托城市雨水管道,在城区造成积水,最严重的地段河水可能漫溢出槽,形成糟害。以2008年“6·13”和2014年“5.11”暴雨洪水为例,由于河道排水不畅,形成内涝,沿线各镇均有社区成了“平湖”,尤其是我镇和塘厦、清溪特别严重,历经一日洪水才消退,造成了镇内交通、电力中断,损失巨大,严重破坏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河道“瓶颈”多。石马河塘厦镇江源大桥段,最窄出现有河宽仅有59m,行洪能力不足10年一遇,要使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要求河宽不低于90m,相差31m,遭遇“6.13”洪水时,管理处与塘厦水闸(相距1.5km)之间洪水壅高严重,水位高差达1.0m;我镇劣势桥段,现状河宽基本在80-100m之间,要求河宽不低于136m,相差甚远。二是跨河桥梁阻水严重,石马河上桥梁众多,共建有大小桥梁64座,阻水相当严重,在“6.13”洪水中,有80%的桥梁封孔漫顶,并导致石马河上的隔水围、长山头及石新三座行人桥垮塌。三是河道淤积严重。石马河沿线杂草丛生,沿岸建筑、生活垃圾弃置堆放,以及大量工地建设,造成水土流失,随洪水进入河道中沉积,河床淤积严重,抬高水位,降低了河道的行洪能力。四是河道调蓄能力降低。因河道滩地大量被挤占、填埋及裁弯取直(凤岗段尤其严重),极大地减少了河道的槽蓄能力,不能有效削减洪峰,导致洪涝灾害越来越频繁,损失越来越惨重。
二、污染严重,周边生态环境恶劣
目前沿线各镇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污水排放使河水变成黑色并散发恶臭,河中鱼虾绝迹,河道实际成为城市的大型下水道。近两年,沿河各镇陆续建成一批污水处理厂,流域内截污主干管网建设也已接近完成目标,但由于次支管网建设计划滞后,目前仍在规划设计阶段,导致部分生活污水难以收集,无法满足进厂处理流量要求,影响了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同时,在治理河道工作中大量采用了混凝土、浆砌石等硬质材料,隔断了河坡的水、气交换,植物无法生长,动物无处生存,隔断了河流固有的循环自净功能。
三、景观破坏,影响新型城镇化建设
城市的河道、水域历来是城市赖以生存的基础,蕴含着城市丰富的历史和文化,也是现代城市体现其独特风貌和优美景观的重要载体。由于石马河沿河景观已严重破坏,导致沿岸的城市规划、交通路网建设、绿道建设、河道景观工程等一系列工作受到严重制约,如我镇的汇景城、绿道规划、河道两岸交通路网规划及景观工程建设等受河岸景观制约较大。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我市未来工作的重点,在城镇化过程,水环境的承载力将成为一个无法绕过的坎,甚至会成为限制城镇化发展的阻力,过去经济高速发展所欠下的账,如果旧账不补新账不还,新型城镇化仍旧是走老路,而当前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未来还将在新的城镇化过程中再次爆发。
办 法:
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尽快启动石马河综合整治工程,把它纳入市重点投资项目,实施一河两岸道路绿化景观建设,加快截污主干管网建设,抓好沿河两岸堤坝建设和河道淤积清理。此外,还可从以下三方面对石马河进行整治:
一、机制方面
1、形成综合治理的机制。市一级层面加强与深、惠两市合作,落实两河跨界治理计划,按照“统一设计、各自立项、同步实施、联合监管”的原则,形成共同整治石马河的合力。
2、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流域环境监察协作、部门联合执法、边界联动执法和环境应急联动等联合防治机制,完善定期协调会商、信息互通共享、水质联合监测等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协同处置制度,健全河流污染治理“河长制”,强化问责制,对重点整治工程和整治工作进展滞后的地区加强督办检查。
3、增强护河宣传机制。增强全社会河道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利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加大河道保护管理和涉河法律法规的宣传,借助新闻传媒的大众效应对涉河违法案件进行曝光,强化宣传效果,进一步改善河道保护管理的软环境。
二、治岸方面
1、明确两岸治理重点。一是以整治目标任务倒逼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继续实施石马河流域限批和淘汰重污染企业。二是治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逐步向主干支次管网建设、雨污分流和污水深度处理转变,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提高处理能力及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巡查力度,严查向河岸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行为。
2、科学规划两岸用地。在制定城市、河道规划时,应给河道用地留有合理的余地,将河道用地与建设用地、道路用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给河道拓宽留有余地。采用新型河坡护砌方式,如格栅石笼和土工袋相结合,逐渐将绿化与植物护坡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恢复河道的自净能力。
三、治水方面
根据河道淤结情况,实行5-7年轮回清淤一次,并根据河道特性,采取水枪喷流和机械挖掘相结合的方法提高工效,同时,重视运用环保新技术进行精细化治水,如实施生态补水工程、促进膜处理技术成熟与突破,发展生态湿地适用技术等。在水体质量达标后,注重常态、长期和长效维护,最终实现“母亲河”碧水长流的目标。
提案者: 樟木头镇政协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