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环境和能源压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我国也已将其列入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中,从中央到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各种扶持培育政策。然而,我市新能源车的推广还处于起步阶段,亟需进一步加强推广力度。新能源车推广应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市级政策。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国39个新能源车推广应用城市(群)中,已有30个城市(群)共65个城市出台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包括临近的广州、深圳、惠州、佛山、佛山南海等。但东莞暂时没有出台任何关于新能源车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

  2、缺乏顶层设计。虽然我市已将新能源车列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但我市目前缺少新能源车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鲜见详细专业的新能源车产业发展规划,这既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不利于整个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3、缺乏宣传普及。由于缺乏相关知识与政策的宣传,目前市场对新能源车的电池性能、充电维护及续航里程等方面的仍存顾虑,认受度还有待提高。同时,由于各相关部门对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和推广任务了解还不够深入,导致实际工作中部分部门间配合不够,无形中加大了推广的难度。

  办 法:

  1、完善政策配套。希望我市能尽快出台市级扶持、助推新能源车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出台扶持政策,尤其是补贴文件,给有意在莞进军此领域的公司提供更多的信心;二是制定新能源车运行的具体实施细则,包括对新能源车上牌时的免税申报、机动车检测、交警验车和交通综合性能检测等相关程序制定明确的办理流程和要求,方便用车单位和个人顺利上牌。

  2、完善规划设计。为进一步明确产业导向,建议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我市新能源产业进行长远科学的规划,其中,要注意统筹规划好建设充电设施对土地的需求以及电力设施的布局。同时,还要统筹协调好车辆的使用规划,以便为新能源车的发展争取更大的空间。尤其在公交出行方面,建议加快公交体制改革的步伐,改变大量公交线路为私人所有的现状,让新能源车在大公交体系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真正做到惠民利民。

  3、完善推广机制。新能源车作为一项新事物,在推广初期,不能光靠市场的自主行为,必须有政府强有力的引导与扶持。在推广机制方面,建议通过任务分配的形式,明确要求各镇街或部门完成一定数量新能源车的推广任务,或由交通主管部门下发强制性的新能源汽车推广任务文件,提高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等相关用车单位及个人的积极性。同时,相关企业也要有针对性地向不同的目标市场,积极加大宣传力度。

  4、完善充电布局。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最重要最关键的基础工作,就是要提前做好充电设施(充电站或充电桩)的布局。而去年11月,国家财政部、科技厅、工信部、发改委等四部委已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由国家能源局牵头制定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2015-2020年)》正在加快推进,有望本月(2015年1月)正式发布执行;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制定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规划》也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可以预见,这些政策的颁布实施将引发充电桩的爆发式增长。因此,东莞要想真正做好新能源车的推广工作,必须两年内在全市建设至少5000个充电点,才能满足新能源车的充电需求。同时,为避免出现深圳等地小区充电桩难安装等问题,建议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通知精神,在汽车4S店、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停车场安装充电设施,将电桩建设纳入城市规划范畴,以统筹协调用地等具体事宜。

  5、完善产业链条。大力发展新能源车产业,完全符合东莞的产业发展方向。目前我市首期100台新能源公交中,就有50台是在东莞中山大学研究院研发、设计的新型轻量化中巴,其超过70%的零部件已实现在东莞本土企业采购。因此,支持新能源车的推广应用将是引导新能源车产业在东莞聚集的重要契机。建议加快招引与新能源车上下游相关联的高质量的企业,以松山湖为龙头形成示范集聚区,引领我市新能源车的推广以及产业发展开拓出一片更广阔的天地!

提案者: 何思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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