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277号文”),以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为代表的普惠金融新业态极大地便利了东莞市社区居民和小微商圈,其所具有的错时经营、高效服务和信息对称等特点是其区别于传统银行网点的较大普惠金融优势。

  277号文和相关政策发布后,按照2014年中小商业银行机构网点发展规划精神,东莞市中小商业银行机构2014年拥有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指标数合计32家,目前实际筹建和开业共17家,其中已开业12家,显然东莞银行业还没有用足用尽指标数量。经过调研发现,当前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筹建和经营中存在的网点选址不易、物业沟通不易、证照办理不易、成本投入较高、盈利能力不强和风险管理不易等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银行布局社区金融和小微金融的积极性,部分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的热情有所减退,放缓了筹建和设立的步伐。

  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在我国发展时间相对不长,就我国当前的金融环境而言,除了在法治上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金融监管体系外,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创建优质的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落户和营商环境,促进社区金融和小微金融更好、更快、更安全的发展,为其筹建、设立和发展保驾护航,防范潜在风险。

  办    法:

  一、加强宣传教育

  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向小微企业和社会公众进行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金融知识及业务宣传教育的力度,让工商、司法、物业、小微企业和居民更多地了解、接受和认可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

  二、开辟绿色通道

  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在受理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的工商、安防、消防、税务、房产物业等各类证照申请时,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对银行的辅导沟通,开辟针对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的快速审批绿色通道,加快筹建进度。

  三、提供政策支持

  一是根据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设立和经营情况提供优惠政策,如减税、抵税、免税、补贴支持和建立财政补偿基金等,建议在《东莞市金融招商奖励办法》中增加关于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的相应条款,鼓励银行增加社区金融和小微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二是建议政府作为牵头人,建立全市所有公共费用的代扣代缴平台端口,接入社区和小微支行服务平台,方便居民和小微企业主就近办理业务。

提案者: 王红杏

市工商局答复:

  市银监局:  

  王红杏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社区小微金融进一步发展的建议》(第2015000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市全面推行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工商部门统一按照“5115”服务标准,大力提升登记效率,实现“群众排队取号不超过5分钟、等候不超过1小时,执照一般在受理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出,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较法定的15个工作日大幅缩减,不存在办理营业执照不易的情况。  

  银行业金融机构属于《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须提交银监会批准文件及《金融许可证》方可办理工商登记。我局同意为前来办理设立登记业务的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提供业务咨询指导及绿色通道服务。

 

东莞银监局答复:

 

  尊敬的王红杏委员: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社区小微金融进一步发展的建议》(提案号:20150009)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我市社区、小微支行基本情况《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277号文”)下发后,东莞银监分局积极引导辖区中小商业银行按照通知要求及自身网点发展规划部署,在风险可控、成本可测的前提下设立社区、小微支行,为社区居民、小微企业等提供专业、便捷、贴心的金融服务。截至2015年3月末,东莞市内已开业的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共17家,以其具有的贴近社区、服务小微、错时经营等特点积极发挥普惠金融优势,服务客户“最后一公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二、支持社区、小微支行发展的相关措施(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的认知度。东莞银监分局积极推动辖区银行机构建立金融知识公众教育及宣传的长效机制,如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金融知识进万宣传服务月活动” 等活动,银行机构可以具体的宣传活动为载体,加大向小微企业和社会公众进行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金融知识及业务的宣传教育,以提高公众对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的认知度。(二)规范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的准入流程,做好监管服务工作。为规范社区支行、小微支行的设立工作,在银监会277号文的基础上,广东银监局内部下发了《关于辖内股份制银行2014年度机构发展规划及社区、小微支行设立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广发银行、城商行在辖内设立社区、小微支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社区支行、小微支行的具体准入流程。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实行筹建报告制,机构在筹建社区、小微支行前3个工作日向当地监管部门提交筹建报告,监管部门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回执,筹建结束后即可提出设立申请。通过简政放权、不断完善行政许可规章制度、加强对银行机构的准入前辅导等方式,畅通审批渠道,加快社区、小微支行的筹建进度。(三)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增强银行业改革发展活力。为全面推进东莞市金融创新发展,东莞市委市政府以召开2015年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为契机,出台了“1+9”系列政策文件,从制度层面要求各政府相关部门在办理金融机构的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事项时要积极配合,简化手续,可减免的相关税费按有关规定予以减免,着力优化行政服务质量。如,东莞市工商局表示将对前来办理设立登记业务的社区、小微支行提供业务咨询指导及绿色通道服务。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东莞地区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发展时间相对不长,难免出现社会认知度不足、易陷发展瓶颈等问题。东莞银监分局将立身监管职责,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情况随时向地方政府及上级部门提出进一步做好社区、小微支行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协调多方面的力量来促进社区小微金融更好、更快、更安全的发展,为其筹建和发展保驾护航,防范潜在风险。

 

 

 

办理单位: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莞银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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