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公民道德素质密切相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质上是法治经济,这就必然要求其参与者要以诚信为基石,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通过诚信道德的支撑力量,引导和约束经济活动主体守信践诺,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同时,诚信是处理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规范,通过强化诚信道德意识,形成最广泛的社会自律机制和道德评判机制,促进社会和谐。
党的十八大对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作出了部署,强调这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从东莞的经济社会发展历程来看,特别是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市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各方面都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经济实力和社会文明都走在前列。这是历届党委和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党员干部和群众,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结果,也是我市市民发扬优良传统、海纳百川、厚德务实的结果。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中央和省委对我市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我市审时度势,对如何继续保持领先,作出了“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战略部署,并通过建设“六个东莞”,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来推进和体现。此外,我市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了“三打两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因此,从以上情况综合来考量,建议我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继续加大力度强化公民(市民)诚信教育,以进一步巩固“三打两建”成果,深入推进 “信用东莞”建设,为我市实现高水平崛起奠定更牢固的公民(市民)思想道德基础。
办 法:
(一)设立公民(市民)诚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议把这项工作作为系统工程来抓,由有关市领导兼任组长,由宣传、教育、工青妇 、工商、质监、税务、媒体、文联等部门领导为成员,并根据有关单位的职能,确定牵头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开展公民(市民)诚信教育。各镇街和市直单位也相应设立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二)制定《东莞市强化公民诚信教育活动工作规划》(或《工作方案》)。建议由牵头单位和有关成员单位起草,经市委、市政府或市的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下发实施。各镇街和市直部门根据市的工作规划或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建议工作规划或工作方案的内容要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以增强强化诚信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突出重点分类分层次推进。建议对公职人员、企业人员、大中小学生,以实效性为导向,采取不同形式开展教育。比如,对于中小学生,结合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把诚信教育纳入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并适时适当开展“学生践行诚信精神”等主题实践活动,促使诚信道德从小培养、逐渐形成。
(四)建立诚信道德评价激励机制。建议由市里制定系列的评价激励办法,对在开展强化公民诚信教育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及对社会公认的我市重诚信、守规范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树立典型,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奖励,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