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广告业历经三十年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美化东莞城市形象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广告企业占东莞经济份额虽低,但其社会影响力不可低估。
省政府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1号文《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将广告业列入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意经济的重要产业和国家确定的重点文化产业。提出了扶持广告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方针政策措施。
现状和问题:
税收高企,广告税12个点,加上运营税负太重,广告企业普遍不堪重负。
经济不景气,经历严冬。广告业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也步入寒冬。
除房地产外,广告对市内产品的宣传力度不够。当然,这不是广告业的特殊现象。东莞广告业对市内产品的推介局限于房地产和餐饮、医药行业。公益广告、城市形象广告也有很大空间。
办 法:
1.理顺体制,规范管理。制定广告管理办法,合理规划广告布局,明确广告审批监管部门及职责,完善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合法广告企业权益。充分发挥广告行业协会的作用。
2.整治不宜一刀切和方法粗暴,应该尊重历史,尊重经营者的权益。整治前应做好沟通工作,整治应该本着尊重历史的态度,该合理补偿的合理补偿,该调整位置的调整位置,对不予补偿和调整的也要晓之以理。同时政府出台重大政策前,应召集行业多方听取企业意见,平衡和保护好行业总体平稳、健康发展。
3.加大税费扶持力度。降低广告企业税费,按照省府2012年1号文的规定减免广告企业的税负。对广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未列入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凡是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幅度收取。
4.按照省府2012年1号文精神,培育龙头广告企业,扶持本土中小型专业广告企业。政府应该做好服务工作,帮广告企业和本地产品之间牵线搭桥,实现双赢。
5.按照省府2012年1号文精神,将广告业纳入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可以考虑从文化名城建设专项资金里拿出一部分进行扶持。
6.广告行业中小微企业多,国家政策层面都倾斜减免,强烈建议财政部门不将广告行业作为政府增加财税收入的渠道和行业。
7.结合东莞市促经济、促消费的政策,引导文化广告创意行业与本土品牌其他产业进行互助交流,通过广告文化载体,扩大本土品牌其他产业的知名度,做大做强,使国内乃至世界知名度逐渐提升,达到多赢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