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将用10年左右时间,把东莞打造成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名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现代文化产业名城和岭南文化精品名城。纲要显示,用3—5年时间,实现市、镇、村三级文化设施全覆盖,主城区建成“十分钟文化圈”,镇村建成“二十分钟文化圈”,公共文化服务达到全国一流水平,成为全国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纲要的颁布实施,确实令人振奋!
通过调查了解,在东莞原居民(即本土东莞人)村镇要实现这一发展目标,并不是难题,甚至在一些经济富庶的镇村,硬件设施已经接近或超越《规划纲要》的基本要求,如果在软件角度加强宣传及市民素质角度加强培育,十年时间,基本达到文化名城建设的目标不是南柯一梦。但在以新莞人(即非本土东莞人)为聚集地的由商品楼盘组建而成的新型社区,想要实现这一目标,却是极其困难的事情。在寮步嘉湖山庄、银湖花园、金湖花园、翠湖花园、时富花园、新天地华庭等楼盘实地了解,有些连业主活动的会所也没有,更不用说社区广场、文化活动室、居民图书馆、儿童游乐场等。当然此种现象并非寮步独有,几乎东莞所有楼盘存在,而建设时间越早的商品房,类似配套设施越单调,甚至一无所有。
文化活动实施的缺乏导致新型社区的居民彼此缺乏交流,感情极其冷淡,不少业主在调查时反应:“别说一栋楼我认识多少业主,就是相处多年的邻居姓甚名谁,真不知道。”由此不难看出新型社区居民融合的艰难性。
办 法:
要让新型社区不成为东莞文化名城建设的沙漠,建议得通过以下措施治理:
1.由市政府统一督导、各镇街具体旗实施,先详细调查了解由新莞人(非东莞本土人)聚集组成的商品楼新型社区缺乏哪些文化设施,在具体实施《规划纲要》时,优先向新型社区倾斜;
2.完善法律法规,在后续建设商品房时,务必从销售房款中提炼相应的社区文化建设费用,确保新莞人入住后,有生活、娱乐、文化设施可用;
3.加强对各物业公司的培训,制订计划指引,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开展类似社区体育活动、社区文化比赛、社区儿童照顾、社区老人关爱、“好邻居”、“好家庭”评审之类的活动。如果举行,给予物业公司经济奖励,如果没有,给予物业公司经济处罚;
4.推进商品房新型社区业主委员会建立,只有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物业公司才会具有更多主动性,同时也鼓励业主委员会自己组织相应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业主生活,加强业主联络,促进文化繁荣,参与名城建设;
5.东莞市及各镇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应组织“送文化、送艺术进社区”活动,文化进社区,艺术进社区,文艺进社区,体育进社区,社区才会出现热爱文化、热爱艺术、热爱演艺、热爱运动的新局面;
6.鼓励新型社区成立儿童团组织、青年团组织、共产党支部、儿童艺术团、青年艺术团、老年艺术团及各种体育运动组织,只有在基层出现形式多样的艺术团体,文化才能潜移默化进入老百姓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