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30169号的答复
黄江镇政协小组:
贵小组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治理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30169号)收悉。提案总结了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如何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颇具建设性的建议,对于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很有参考价值,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作为促和谐、惠民生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着力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一)关于强化问责机制的建议。
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我市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将主动问责和依法严惩有效结合起来。一是强化食品安全行政问责。从2006年开始,市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镇街年度考核内容,并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为了客观评价我市各镇(街)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市食安委每年不定期组织对各镇街、各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年底组织对各镇街进行综合评价,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三是实行食品安全行政监察。我市重视行政监察,利用信息技术强化权力制约,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等行政行为的追责力度。2012年,建立东莞市行政执法电子纪检监察子系统,对全市各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监督管理等行政行为进行了全面的监察,及时发现、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等执法中的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关于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的建议。
我市将宣传引导作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手段,在加强监管工作的同时,把食品安全宣传引导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一是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加大新闻发布力度。及时公布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监督查处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信息,曝光典型案件,揭露不法分子危害群众健康的恶劣行径,树立了政府管治威信。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和能力。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讲座以及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人员密集场所的“五进”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责任意识,促进公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三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将实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纳入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作为市政府中心任务来抓,2012年7月出台了《东莞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食品安全举报,给予最低300元、最高50万元的奖励,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积极举报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实施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以来,2012年全市共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案件及线索1356宗,依法立案查处各类食品安全案件670宗,涉案货值约40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7宗,发放举报奖励金17.4万元,奖励121人次。
(三)关于以“打”促建,全面落实的建议。
我市坚持打击、规范和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依靠法制、强化监督、积极引导,着力提升整个食品行业的自律水平和道德诚信素质,打牢食品安全的产业基础。
一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2012年,我市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列入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之一,结合开展“三打两建”行动的总体部署,市食安委下发《2012年东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至各镇街、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各相关部门在巩固前期治理整顿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以及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同时,进一步扩大综合治理的范围,组织开展了食品批发集贸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整治,农兽药残留、调味品、餐饮具及食品包材等重点品种整治,以及农兽药滥用、畜禽屠宰等重点环节整治,将治理整顿工作引向深入。通过治理整顿,消除了大量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据统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近44万人次,监督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9.75万户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8982起,涉及总货值金额3588万多元,罚没款近1669万元,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单位1159户次,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09起,刑拘119人,逮捕63人。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我市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创建工程,大力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通过以点带面,促进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整体提高。2012年以来,以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水产品养殖、食品生产加工、保健食品生产加工、出口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消费、酒类、生猪屠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商场和超市等10类食品企业为重点,评选设立食品安全示范点1397家,通过评选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示范性较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引导和推动我市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道德诚信建设。通过强化诚信激励引导措施,加大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以完善信用记录制度为基础,以细化诚信评价准则为保障,逐步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完善激励约束政策,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四)关于提高办案人员素质的建议。
我市把抓好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作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组织开展专题讲座、案件讨论、道德讲堂等形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服务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
(五)关于国家有关部门及时修订产品检测标准的建议。
食品安全标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关系产业行业发展和贸易利益。自《食品安全法》公布施行后,各有关部门已加快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修订工作,卫生部已新公布国家标准276项,参照国际标准指定质量要求、检验方法等112项,农业部新制订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604项。目前我国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已有1829项。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后,我们将针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参考提案中提出的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是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我们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镇(街)绩效考核指标,逐级开展对镇(街)、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估。二是实行监管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监管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食品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健全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
(二)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我们将继续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动,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消除各项安全隐患,努力做到食品安全工作“抓反复、反复抓”,确保我市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稳步提高。
(三)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食品行业道德诚信体系建设,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共享。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活动,发挥食品行业组织积极作用,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工作措施和制度,巩固和深化示范创建成果。
(四)继续抓好监管队伍建设。我们将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农村协管员队伍,推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夯实工作基础。同时加强市、镇(街)、村三级监管队伍的标准化配备,按照填平补齐、适用适宜的原则,配备必需的快检设备、现场调查取证设备等,为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监管提供快速筛查的技术支撑。
(五)积极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我们将通过加强法制宣传、科普宣传、培训教育等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教活动,不断拓宽食品安全宣传渠道,使食品安全意识、知识能够深入人心、广泛普及。同时,我们将充分发挥群众社会监督和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和推进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投诉举报,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积极构建起政府部门监管、媒体舆论监督和广大群众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