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东莞市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高楼大厦已经取代平房成为大多数市民的安居之所。在东莞三十多个乡镇中,有成千上万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住在没有电梯的多层旧楼,每天多次爬楼梯,非常辛苦。据说有的老人家因各种疾病,行动不便,由于住宅楼没有电梯,只能搬到儿女家居住。而无法投靠亲友的只能“保健医院”长住,有家归不得,晚景凄凉。随着我市老龄化的进一步加剧,这种状况,必须尽力改善,造福于民。

  办    法:

  据了解,广州市去年已经出台《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大大加快了旧楼加装电梯的步伐,并已经总结出一些成熟的经验,值得东莞市借鉴。为此,本人建议:

  一、东莞市政府应该把支持城区及各乡镇旧楼加装电梯列入本市年度工作内容,并由一位副市长主管此事。由市政府下文各区镇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组建“小区高层住宅电梯建设工作小组”,制订八年工作计划,力争在2020年之前在全市基本安装完毕。

  二、由市政府出台各项优惠政策,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对加装电梯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免收增容地价;对于需要拆除住户部分房间才能加装电梯的楼宇,规划和国土部门应解放思想,特事特办,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把拆除的部分,按1:1或1:2的比例在其住宅的合适位置予以加建,籍此补偿住户损失。政府可按市场价格收取增补面积的房款。

  三、要求各区基层组织、房改房原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等认真负起责任,作为加装电梯的召集人,协助业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加装电梯工程项目申报和施工监督,无须业主操心。

  四、针对加装电梯费用如何合理分摊这个焦点问题,制定一个能为业主接受的方案:1.对一层、二层住户实行独特优惠;2.对三层以上的费用,越高层的费用增幅越大;3.对尚未出资的用户,可在5年内按现在的分摊数额交费。

  五、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视察各区镇加装电梯情况,媒体也应该积极介入监督。

  六、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并认真加以推广。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在2020年前在全国建成小康社会,时间紧迫。我们必须牢牢抓住这个历史大好时机,团结一致,勤奋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为把我市建成全球最好的宜居城市而共同努力。  

提案者: 廖正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142号提案的答复

  廖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东莞市旧楼加装电梯的建议》(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30142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的意见及建议。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根据我局职能,并综合市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房管局的回复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在提案中建议旧楼加装电梯的问题,实属民生工程,可进一步完善我市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既有住宅区的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的生活,有利于老年人出入及紧急医护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及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对于我市行政区域内需要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在符合城乡规划、建筑结构和消防等安全要求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电梯。

  二、关于您在提案中建议借鉴广州市具体办法,由市政府下文各区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旧楼增设电梯的工作计划的问题,我局认为,鉴于我市目前暂无相应的工作指导意见和办法,不宜直接开展相关的建设工程计划。待市政府协调各部门制定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具体办事要求或试行办法,在相关办法中可进一步结合您在提案中提及的工程资金、建设程序及相关管理制度等建议,为我市旧有住宅建筑增设电梯提供有力支持。

  三、关于您在提案中建议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视察各区镇加装电梯情况,媒体也应该积极介入监督的问题,实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加强规范管理的合理行为,因此对于旧楼加装电梯事项的各个环节,我们欢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等进行监督。

  非常感谢您的提案,并请继续多提宝贵意见,以进一步促进我们的工作。


办理单位: 东莞市住建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