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相比较广州和深圳,东莞一直以停车方便,费用便宜著称,但最近两三年情况已发生明显的变化,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多,在经济发达的镇街,尤其在城区,许多小区正天天上演着抢车位的现象,小区周边汽车乱停乱放情况严重,小区停车难的问题日益突现。

  导致住宅小区停车难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的迅猛增长导致停车需求的增加。据相关部门统计,至2011年6月东莞市的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00万辆,成为当时全国地级市中唯一百万汽车城市,汽车数量在省内仅次于广州和深圳。二是政府部门对停车难将带来的交通管理压力认识不足,对私家车增长将带来的停车难缺乏预见性,对小区停车位配建规划滞后。目前我市普通住宅小区车位配置标准是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0.5-0.8个,国内如宁波、郑州、沈阳、昆明等城市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需要配建1个停车位,省内如佛山市要求在0.8个以上,广州今年始更是提高到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1.2-1.8个,相比较而言,东莞的车位配建标准已偏低。三是开发商考虑到投资回报率,不愿多建停车位,大多数开发商只按照政府规定的最低配建标准建停车位。

  办    法:

  缓解住宅小区停车难,方便居民出行、改善居住环境,是保民生促和谐、建设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的重要举措。为此,建议:

  1.提高新建普通住宅小区车位配置标准,从原来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0.5-0.8个,提高到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1.0个以上,并且每3-5年评估一次,根据需求情况作出调整。

  2.增加小区周边道路的停车位的建设,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情况下,以小区周边道路及夜间临时停车位为补充,推进临时停车位建设,并规范此类临时停车位的管理,可以采取“夜间停车保管站”收费式管理模式,派专人负责管理,避免车辆乱停乱放,提高临时停车位的使用效率。

  3.一些已建成多年的小区,经大多数业主同意,可以通过合理缩减绿化拓宽道路,采取利用小区内道路单边停车等措施增加停车位。

  4.用优惠政策吸引各种社会资本多渠道、多形式地参与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利用小区周边的空地或通过拆除违章建筑,腾出空地改造为停车场,增加停车位。

  5.加强宣传,增强居民低碳环保意识,鼓励居民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同时要增加居住人口密集的住宅小区的公交线路和公交班次,以方便小区人群的出行,从而降低小区居民的购车需求,从源头上减少小区车辆继续增加。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14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民革市委会:

  市府督察室送来《关于缓解我市城区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141号提案)收悉。我局结合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城管局等部门意见,答复如下:

  一、建议中提出城区停车难的现象、原因以及对停车场规划建设的分析资料详实,非常到位。停车问题已经是城区交通面临的非常迫切、重要的问题,政府应未雨绸缪及时开展停车问题的研究。

  二、停车问题是一个综合系统的问题,涉及到规划层面、建设层面和管理层面。近年来,针对我局的工作职责,我局在规划层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对新建建筑物的配建停车严把审批关。我局于2005年完成的《东莞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库)规划(2005-2020)》专门对中心城区停车做了细致研究,提出了符合城区实际情况的停车配建标准,并在新建项目的审批中严格把关。二是针对市区尤其是莞城、万江等老城区道路旁“车满为患”的现状,我局组织开展了《东莞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年)》,经过调查和现场踏勘选点,并征求多方意见,提出了近3年要落实的十多处社会停车场地规划选点。

  三、关于建议提高住宅小区停车配建标准的问题。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增加迅猛,使得机动交通出行增长较快、道路交通日益拥堵,根据国内外大城市交通发展经验,应把“公交优先”作为城市交通发展基本原则,鼓励居民公交出行,而不应该一味的增加停车位来使得更多的人购买私家车,因此我市目前执行停车泊位有限提供的交通策略。

  四、关于合理缩减绿化来拓宽道路的问题。小区的绿化面积为强制性指标,旨在为居民提供舒适健康环保的居住环境,不得随意缩减。但是在小区内道路宽度等条件满足的情况下,不影响机动车双向行驶时可以考虑单边道路停车。

  五、关于建议增加居住密集地区公交线路和公交班次,鼓励居民低碳环保出行。我局赞同。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近年来,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我市大力推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结合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因需制宜调整了一大批线路,重点完善了松山湖、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新涌医院、城市学院寮步校区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公交配套。为进一步完善全市公交线网,提升公交服务,交通局已专题请示市政府开展全市公共交通规划编修工作,待市政府批复后立即启动相关工作,力争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在规划修编过程中,将会同编制单位认真开展市民出行需求调查,对居住人口密集的住宅小区予以重点保障。此外,市交通局根据《东莞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对新建的大型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商场、车站、港口、码头、公共活动场所、人流量大的集散地,必须按照人流量每万人1000-1200平方米的标准,设置公交候车亭、出租小汽车候客区等公交基础设施。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单位: 东莞市城建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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