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推进,“垃圾围城”现象已经成为我国多数城市无法破解的难题,越来越多的垃圾不仅在侵占着有限的土地,所产生的二次污染也越来越严重。我市的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幸福东莞”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据了解,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积极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存量垃圾治理和生活垃圾分类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2008年的29%提高到现在的6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也达到77.7%,但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起步晚、起点低,由于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不足,目前我市每天还有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只能简易填埋。据统计,全市现有120个简易填埋场,其中在用的21个,在水源地附近的25个,存量垃圾总量超过2,000万立方米,在水源地附近的简易填埋场,产生的大量渗沥液、沼气等对我市东江、运河和生态环境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污染。
当前,市民群众对垃圾分类的呼声越来越高,实施垃圾分类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我市于去年6月正式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目前全市32个镇街共启动42个垃圾分类试点。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和探索,取得初步成效。但是由于缺乏政策和资金保障机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仍然举步维艰。一是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和架构尚未建立起来,还没有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规范性文件,餐厨垃圾仍然处于无序管理状态。二是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意识尚未树立出来。大部分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还停留在一个概念,积极参与的市民还不多,能够掌握分类方法的更是少之又少。
办 法:
1.借鉴上海、广州、佛山等地的做法,把垃圾处理工作作为“市长工程”,由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将垃圾处理工作纳入镇街党政班子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2.市、镇街两级财政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的专项投入机制,提供常态化资金保障。
3.政府应加紧制定《东莞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规定》,逐步完善垃圾分类的政策规范,尽快编制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的监督管理机构,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4.政府应牵头组织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宣教的重点应放在中小学和社区,坚持从娃娃抓起,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使垃圾分类成为每一家庭的“规定动作”和“习惯性行为”。
5.环保部门应高度重视再生资源的利用,建立完善的废品收集系统,引导、保护、规范有关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并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同时引进市场化运作机制,吸引企业和社会上的资本投入。
6.推行 “污染者付费”。该原则是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减少污染的基本原则,在我国已有很好的实践,如塑料袋收费制度大大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目前大多采用的是按户、人数、经营面积的定额征收,如果采用按量征收的办法,一方面促使大家减少生活垃圾;另一方面迫使人们进行有效的垃圾分类,减少垃圾袋的使用,这也是目前包括新加坡、日本、德国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采用的行之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