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务院发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已于2012年8月1日已开始实施,该条例明确指出,创造无障碍环境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无障碍环境建设,就是要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但该条例实施数月以来,我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仍然存在多处障碍,突出表现在:
1.盲道障碍重重
一方面盲道被挤占已是老生常谈的问题,除了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停车占用盲道以及流动商贩占据盲道设摊外,部分书报亭、路灯、电线杆在设置时也挤占了盲道空间或紧贴盲道设置,严重阻碍盲人安全通行。
另一方面某些道路的盲道建设本身就存在不规范之处,例如只有行进盲道,没有提示盲道,转弯处、路口处没有提示砖,步道边沿没有斜坡而直接用条石终结等等,更增加了盲人使用盲道的困扰。
2.公共交通工具缺少无障碍设施
公交车是最大众化的公共交通工具,但对需要借助轮椅出行的残疾人朋友来说,乘坐公交车也是困难重重,比如有的公交车有台阶,轮椅根本上不去,有的没有台阶,但是缺少一个连接站台和公交车的踏板,乘坐轮椅的残疾人,在这种情况下,单凭自己的力量无法上车。
3.公众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识淡薄
例如,对于独自出行的残疾人朋友,出租车司机大多选择拒载或者充耳不闻,很少会主动帮助他们上下车;在公共场合设置的无障碍专用卫生间、电梯等,很少发挥专用功能,一般都被大家抢先使用。
办 法:
一、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的力度
市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力量对我市现有无障碍设施进行统计梳理,重点检查如下机构和单位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一是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等机构;二是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三是文化、体育、医疗等单位的公共服务场所;四是交通运输、金融、邮政、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
对于尚待兴建无障碍设施及道路的地方,应当从设计之处就做到优化设计,规范施工;对于已有无障碍设施及道路但尚不完善的地方,应当充分考虑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化改造;同时还要全力做好无障碍设置及道路的养护工作,及时修补缺少或者破损的设施和盲道。
二、加强对无障碍设施、道路的管理,确保无障碍设施、道路正常使用
以盲道为例,可以考虑采取如下措施:
1.加大巡查力度,城管执法部门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可以考虑调整工作时间,实行执法巡查错时制,对于重点地段违规占道进行全面的监控;另外也要引导各类便民食品摊点文明经营,要求各经营摊点的摆放位置不得占压盲道,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定时、定点、定项目的原则,保持经营场地周边环境整洁卫生,切实维护正常的环境和交通秩序,保证盲道的畅通。
2.利用相关信息平台,及时受理群众对乱停车、乱堆乱放的举报、投诉,对主要道路人行道板上的乱停车辆、乱堆乱放现象进行有效的控制、查处,保障无障碍道路的正常使用。
三、建立无障碍设施及道路管理的长效机制
市容市政部门定期检查无障碍设施及道路的管理情况,并及时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规范标准进行建设、改造和养护,保证我市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和道路的畅通无阻。
同时,城管执法部门还可以聘请市容义务信息员(主要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残疾人协会等人员担任),针对市容义务信息员反馈的问题,市容市政部门通过媒体曝光、部门督查等形式,将无障碍设施及道路出现的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相关行政部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公益广告牌等平台广泛宣传,提高公众的无障碍意识,教育公众维护、爱护无障碍设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自觉维护无障碍基础设施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