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单位:市妇联
民进市委会:
贵委会在市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建设儿童公园的建议》的提案(第20130123号)已收悉。感谢贵委会对我市儿童工作的的高度关注,为儿童事业发展提出很好的建议和意见。现就贵委会的提案作如下答复:
一、我市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儿童工作,把“增加和完善儿童活动场所”纳入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不断加大科普、教育、文化、体育、医疗等公共事业投入,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比如,投入30.5亿元整治黄旗山、同沙、大岭山、水濂山、大屏嶂五个森林公园。同时,斥资5亿元建设绿色世界城市公园,为广大儿童生存发展创造了良好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投入15多亿元,高标准建成东莞玉兰大剧院、东莞展览馆、东莞图书新馆、东莞群众艺术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岭南画院等一批市级文化设施。目前,全市建有文化广场511个、博物馆30个、图书馆505个,为广大儿童开展素质教育、丰富课余生活创造了条件。
为扩大儿童活动场所,我市正在筹建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经市机编委批准(东机编【2012】135号文件),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功能涉及:开展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培训和社团活动,未成年人公益服务活动、少年儿童教育科研工作、学前幼儿艺术培训和幼儿教育教学等方面。该项目已纳入2013年东莞市重大项目建设,目前进入选址阶段。
二、我市儿童活动场所未能满足儿童发展需要
至2012年,我市专为少年儿童提供户外活动的场所只有5家,分别是市儿童活动中心、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莞城少年宫、松山湖儿童培训基地、东莞市中小学生德育基地。我市人口数量位列全省第3,经济发展位列全省第4,但至今仍没有一个儿童公园,与东莞城市文明程度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相适应,也制约了我市儿童事业的发展。
据了解,我省不少城市早已建有儿童公园,为广大儿童健康成长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广州在1958年已建有儿童公园,于2002年迁址新建。由于儿童公园广受市民喜爱,人流量大,广州市提出2015年前建成14个儿童公园;深圳市在1987年已建有儿童公园,并于2012年提出“除罗湖、福田区外,其他各区至少建设一个儿童公园”的目标;佛山市目前建有2个儿童公园;湛江市建有2个儿童公园。
由此看来,正如贵委会所建议,建设一个以儿童为服务对象,集儿童游乐、体育健身、文化科学普及于一体的公益性儿童公园是非常必要的。
三、下一步设想
根据贵委会的建议,我们设想把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和儿童公园建设结合起来。这样既可以为儿童教育提供良好的自然环境,更加突出服务儿童的特色,同时也可以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效率。
最近,我单位对南城“元美公园”地块进行了考察,认为可以将该地块重新规划设计成一个儿童主题公园,把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作为儿童公园主体建筑之一,既提高“元美公园”利用率,同时解决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搬迁用地问题。具体理由如下:一是良好的生态环境。元美公园地处四环路北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对面,总面积322.9亩,周围以绿色生态为主,远离水源,噪音及环境污染程度低,符合少年儿童公园选址要求。二是便利的交通条件。元美公园地处市行政中心广场南端,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对面,四环路北侧,交通便利。三是提高元美公园利用率。元美公园属于市政广场一部分,单纯为周围居民提供休闲服务,与行政中心广场功能重复。如将其改建成儿童公园,能与周围青少年宫、博物馆、科技馆、大剧院设施连为一体,形成满足我市广大青少年儿童各方面需求的户外活动网络,大大提高该公园的利用率。四是土地面积满足儿童公园建设需求。元美公园总面积322.9亩,其中林地148.7亩,草地160.2亩,坑塘水面14亩,建设用地面积基本能够满足儿童公园建设要求。
目前,我们已把以上设想向市委提出请示,还请贵委会继续关注和支持,合力推动我市儿童公园和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为儿童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答复单位:团市委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30123号的答复
民进市委会:
贵委会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建设儿童公园的建议》的提案(第20130123号)已收悉。感谢贵委会对我市儿童工作的高度关注,为儿童事业发展提出很好的建议和意见。现就贵委会的提案作如下分办意见:
青少年儿童校外活动场所是社会教育的重要阵地,在对青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直以来,我委注重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对青少年进行思想引导,在组织各类青少年活动中,注重挖掘和整合社会资源,提升青少年综合素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一、团市委利用校外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工作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校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结合东莞的历史文化,利用虎门海战博物馆、沙角炮台、东纵纪念馆、林则徐公园、袁崇焕纪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与东莞同行”等各类思想教育活动,动员和激励青少年儿童坚定理想信念,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和祖国、家乡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
二是整合校外场所为提升青少年儿童综合素质打造平台,如使用万江水蛇涌社区“阳光农场”举行关爱新莞人子女手拉手活动,使用道滘粤晖园素质拓展训练基地进行“重走东纵路”东莞市青少年军事夏令营活动,让青少年体验生活,共同成长。
三是在校外开展亲子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家长与孩子一起在公园、广场、车站、商业繁华地区、景点景区等区域开展以环保、安全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等。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青少年及儿童的校外活动场所少。从我市现状看,全市现有的公益性校外活动场所,无论从数量、布局、规模乃至功能、设备等方面都不能满足我市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需要。
2、建议加大活动阵地建设的财政支持资金投入,坚持重点项目重点扶持、集中力量、注重布局的原则,统筹考虑青少年和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如儿童公园、青少年服务中心、青少年图书馆等。
办理单位: 东莞市妇联、团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