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市为了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投入大量资金,修建多处公益性质的休闲广场、生态公园,不仅美化了城市,也为市民提供了优美的活动场所,提高了市民的生活质量。但是,全市至今没有一个公益性的儿童主题公园,现有儿童娱乐设施仍然以个人承包为主。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十分有必要为我市广大少年儿童建设多个具有岭南特色且以少年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专用性、公益性儿童公园,这不仅能满足儿童游乐的需要,更可作为对下一代进行文化科学安全普及教育的活动场所。

  办    法:

  为此建议在我市市区率先建设一个儿童公园,随后推广至各镇街,具体建议如下:

  一、将儿童公园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根据城市人口分布和功能区特点,把儿童公园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修建一个集广大少年儿童游乐、体育健身、文化科普、安全教育为一体的专业性、趣味性、公益性儿童公园。

  二、相关设施应注重安全性、趣味性、多样性

  1、儿童公园的设施首要保证安全,应当选择无毒、无害、无异味的绿色环保材料。

  2、设施设置要符合儿童行为心理特征,例如设置传统文化感受区、科普乐园、游乐区、安全教育区等等,充分满足儿童健身、娱乐、教育的功能需求。

  3、儿童公园应以自然景观模式或自然与人文景观相结合的模式为主,例如配置雕塑、花坛、喷泉、花架和各种植物材料,为辅,以鼓励儿童贴近大自然,从大自然中寻找乐趣。

  4、另外,设施方面还应当多增加一些亲子项目,方便父母和孩子一同游玩。

  三、场地、资金、管理应当由政府主导

  儿童公园用地可根据规划选择地理位置适宜的划拨土地,相关建设、维护、运营经费主要以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体育彩票的部分收益所得。

  四、运营收费应当体现公益性

  建成后的儿童公园在运营收费上应当充分体现公益性质,首道门票应当免费,园内以免费游乐项目为主,根据具体情形确实需要收费的游乐项目,在定价时也应充分考虑低收入人群承受能力,财政每年视运行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五、注意相关配套细节

  考虑家长陪同游玩的出行需要,儿童公园从设计之初就需要充分考虑周边交通条件的便利性,除了增加直达公交车线路外,还应当配套相应的免费停车场。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市的儿童能在自己的乐园中尽情地享受童年的欢乐。 

提案者: 民进市委会

  答复单位:市妇联

  民进市委会:

  贵委会在市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建设儿童公园的建议》的提案(第20130123号)已收悉。感谢贵委会对我市儿童工作的的高度关注,为儿童事业发展提出很好的建议和意见。现就贵委会的提案作如下答复: 

  一、我市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儿童工作,把“增加和完善儿童活动场所”纳入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不断加大科普、教育、文化、体育、医疗等公共事业投入,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比如,投入30.5亿元整治黄旗山、同沙、大岭山、水濂山、大屏嶂五个森林公园。同时,斥资5亿元建设绿色世界城市公园,为广大儿童生存发展创造了良好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投入15多亿元,高标准建成东莞玉兰大剧院、东莞展览馆、东莞图书新馆、东莞群众艺术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岭南画院等一批市级文化设施。目前,全市建有文化广场511个、博物馆30个、图书馆505个,为广大儿童开展素质教育、丰富课余生活创造了条件。

  为扩大儿童活动场所,我市正在筹建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经市机编委批准(东机编【2012】135号文件),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功能涉及:开展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培训和社团活动,未成年人公益服务活动、少年儿童教育科研工作、学前幼儿艺术培训和幼儿教育教学等方面。该项目已纳入2013年东莞市重大项目建设,目前进入选址阶段。

  二、我市儿童活动场所未能满足儿童发展需要

  至2012年,我市专为少年儿童提供户外活动的场所只有5家,分别是市儿童活动中心、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莞城少年宫、松山湖儿童培训基地、东莞市中小学生德育基地。我市人口数量位列全省第3,经济发展位列全省第4,但至今仍没有一个儿童公园,与东莞城市文明程度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相适应,也制约了我市儿童事业的发展。

  据了解,我省不少城市早已建有儿童公园,为广大儿童健康成长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广州在1958年已建有儿童公园,于2002年迁址新建。由于儿童公园广受市民喜爱,人流量大,广州市提出2015年前建成14个儿童公园;深圳市在1987年已建有儿童公园,并于2012年提出“除罗湖、福田区外,其他各区至少建设一个儿童公园”的目标;佛山市目前建有2个儿童公园;湛江市建有2个儿童公园。

  由此看来,正如贵委会所建议,建设一个以儿童为服务对象,集儿童游乐、体育健身、文化科学普及于一体的公益性儿童公园是非常必要的。

  三、下一步设想

  根据贵委会的建议,我们设想把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和儿童公园建设结合起来。这样既可以为儿童教育提供良好的自然环境,更加突出服务儿童的特色,同时也可以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效率。

  最近,我单位对南城“元美公园”地块进行了考察,认为可以将该地块重新规划设计成一个儿童主题公园,把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作为儿童公园主体建筑之一,既提高“元美公园”利用率,同时解决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搬迁用地问题。具体理由如下:一是良好的生态环境。元美公园地处四环路北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对面,总面积322.9亩,周围以绿色生态为主,远离水源,噪音及环境污染程度低,符合少年儿童公园选址要求。二是便利的交通条件。元美公园地处市行政中心广场南端,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对面,四环路北侧,交通便利。三是提高元美公园利用率。元美公园属于市政广场一部分,单纯为周围居民提供休闲服务,与行政中心广场功能重复。如将其改建成儿童公园,能与周围青少年宫、博物馆、科技馆、大剧院设施连为一体,形成满足我市广大青少年儿童各方面需求的户外活动网络,大大提高该公园的利用率。四是土地面积满足儿童公园建设需求。元美公园总面积322.9亩,其中林地148.7亩,草地160.2亩,坑塘水面14亩,建设用地面积基本能够满足儿童公园建设要求。

  目前,我们已把以上设想向市委提出请示,还请贵委会继续关注和支持,合力推动我市儿童公园和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为儿童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答复单位:团市委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30123号的答复

  民进市委会:

  贵委会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建设儿童公园的建议》的提案(第20130123号)已收悉。感谢贵委会对我市儿童工作的高度关注,为儿童事业发展提出很好的建议和意见。现就贵委会的提案作如下分办意见:

  青少年儿童校外活动场所是社会教育的重要阵地,在对青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直以来,我委注重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对青少年进行思想引导,在组织各类青少年活动中,注重挖掘和整合社会资源,提升青少年综合素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一、团市委利用校外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工作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校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结合东莞的历史文化,利用虎门海战博物馆、沙角炮台、东纵纪念馆、林则徐公园、袁崇焕纪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与东莞同行”等各类思想教育活动,动员和激励青少年儿童坚定理想信念,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和祖国、家乡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

  二是整合校外场所为提升青少年儿童综合素质打造平台,如使用万江水蛇涌社区“阳光农场”举行关爱新莞人子女手拉手活动,使用道滘粤晖园素质拓展训练基地进行“重走东纵路”东莞市青少年军事夏令营活动,让青少年体验生活,共同成长。

  三是在校外开展亲子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家长与孩子一起在公园、广场、车站、商业繁华地区、景点景区等区域开展以环保、安全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等。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青少年及儿童的校外活动场所少。从我市现状看,全市现有的公益性校外活动场所,无论从数量、布局、规模乃至功能、设备等方面都不能满足我市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需要。

  2、建议加大活动阵地建设的财政支持资金投入,坚持重点项目重点扶持、集中力量、注重布局的原则,统筹考虑青少年和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如儿童公园、青少年服务中心、青少年图书馆等。  


办理单位: 东莞市妇联、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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