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111号提案的答复
沈达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东莞市创建全国先进宜居城市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后,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在提案中建议市委市政府把改善人居环境工作、建设全国先进宜居城市的工作纳入城市建设的重要议程和城市发展目标的问题,我们的情况是:自省委、省政府落实开展宜居城乡建设工作部署以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宜居建设工作,2010年成立东莞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动我市宜居城市、宜居城镇、宜居社区、宜居村庄创建工作,并印发《东莞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晰了“通过推进住有所居、加强城乡规划、改善居住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等五方面工作,到2020年把我市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具有幸福感的宜居城市”的总体目标。该方案还将宜居城乡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各个牵头及责任单位。社区(村)是城市的基本单元,建设宜居社区(村),是推进宜居城乡建设,建设宜居城市的有力抓手。2011年市政府将80个宜居社区(村)建设工作纳入十件实事范围,并投资1.6亿推动宜居建设工作开展。今年,市委市政府亦将“建立建设宜居社区(村)和名村创建的统筹结合工作机制,选取各镇街1-2个社区(村)开展宜居建设,选取符合条件的5-6个宜居社区(村)创建名村”工作纳入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将该项工作落实到位。可见,建设宜居城乡的主题已日渐进入东莞城市建设的重要议程和目标。
二、关于您在提案中建议根据《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制订落实关于建设宜居城市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中对宜居城市的评价标准包括社会文明度、经济富裕度、环境优美度、资源承载度、公共设施度、公共安全度等六个方面,涵盖了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需要各部门、全社会的合力创建。要完成宜居城市建设这一复杂庞大的体系工程,关键要提高各子系统的宜居程度。目前我市主要集中力量建设宜居社区、村,从城市基本单元开始逐步推进,到2020年把我市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具有幸福感的宜居城市。我们在2011年根据省住建厅《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粤建规〔2010〕11号)和《广东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及宜居环境范例奖申报和评审办法的函》(粤建办函〔2010〕36号),制订了《东莞市宜居社区(村)考核指标及分值表》,用于指导和考核各镇街社区村开展宜居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包括规划建设、基础设施、住有所居、节能减排、生态绿化、公共交通、文化建设、公共服务、社区(村)管理、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等十一个方面,除无对社区村经济发展进行评分指导外,基本与《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的内容相对应。各社区(村)开展宜居建设工作中需参照《东莞市宜居社区(村)考核指标及分值表》,根据市民居住需要,从各方面逐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社区(村)宜居度,达到宜居社区(村)、宜居城镇、宜居城市建设的逐步推进。
三、关于您在提案中建议加大创建宜居城市的宣传力度问题,我市为了加强宜居城乡理念的宣传,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爱护家园、建设家园的热情,我市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2011年我市的宣传活动包括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制作并在电视媒体播放公益宣传短片、印发宣传画报和宣传小册子、发放宣传小礼品、在市图书馆举办两期的宜居建设专题讲座等,还向开展宜居创建的社区(村)群众发调查问卷,增强群众对宜居建设工作的认识,积极参与和监督宜居建设工作;在社区村内人流来往集中的地方悬挂宜居创建宣传标语横幅,张贴宜居宣传画报,营造创宜氛围;在社区宣传栏展出宜居社区(村)创建成果,利用整治前后的对比图,展示村容村貌的变化,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创宜工作,维护建设成果。并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追踪报道宜居建设成效,扩大社会认知度。2012年,举办“宜居成果展”,组织全市各镇街社区(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参观先进宜居社区村的建设情况,听取建设经验,提高镇街社区(村)干部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增长村民对宜居工作的认识,使宜居理念深入民心。该活动更引起了部分在校学生及社会人士的关注,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同年,制作印发了宜居台历、挂历,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现了东莞宜居建设成效较好的社区(村)风貌。
今年,宜居宣传工作将与名镇名村工作结合,适时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计划通过组织社区(村)人员、在校学生、社会人士举办宜居城乡名镇名村宣讲暨导赏活动;通过编写以东莞村落为主题的书籍、周历及挂历,整理东莞村落的肌理和文化特点,使社会各界关注和参与,并以东莞村落的肌理、文化特点指导宜居和名村建设。
办理单位: 东莞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