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驾驶员培训掀起热潮,培训人次、驾校数量逐年快速增长。驾驶员培训业在持续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乱象。驾校学员普遍反映:驾校管理跟不上,训练车少人多,培训课时缩水,训练质量下降,额外收取培训费用问题突出,造成新驾驶员基础理论知识欠缺,开车技能低下,事故比例上升。目前我市对驾校的管理不是很规范,驾校还存在一些问题,据了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驾校层面看,驾校增速过快,招生竞争激烈,出现跨地域招生,造成教学设备跟不上,管理跟不上,教学质量下降。培训课时缩水,训练质量下降,造成新驾驶员开车技能低下,事故比例上升。有的驾校没有固定规范的训练场地,学员训练是打游击,不少“江湖驾校”把市区道路当作自家的训练场;有的驾校为了经济利益,只要交费就可挂靠招收学员,对挂靠的车辆、教练员的资质缺乏严格的审查,缺乏实质性的管理,这些冒牌的驾校,已严重的扰乱了正常的学驾秩序、学驾环境。

  二、从学员层面看,承诺多兑现少,教练素质低,投诉基本无效。驾校招生时承诺的学时大多与实际不符,教练素质水平有待提高。为能按时拿到驾照,学员往往只能按照教练要求去贿赂考官“买保险”,且大部分学员碍于情面不愿投诉,即便投诉成功将其解聘,该教练又会被其他驾校聘用。驾校对学员的学习、培训没有具体的教学计划、安排及驾训时间的保障,这是比较普遍存在的情况。特别学员学习时间说是三个月,实际连皮带毛也就20天左右,难怪现在新手上路的“二把刀”这么多。此外,不少教练多经验,少理论知识,只重合格率,不重实用技能教练,很多学员取得执照后,连方向机和离合器的正确使用都不会,对开车规矩知之甚少,这也成为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

  三、从教练层面看,要求高工资低,训练经费少,质量无法保障。目前我市存在很多驾校的教练与学校是承包制关系,将每位学员的教学费用承包给教练,用于支付教练工资和教练车费用。因而教练专注于如何省钱和让学员在最短时间内通过考试,基本不考虑学员的学习水平和上路后的行车安全。

  四、从管理层面看,管理手段落后,无信息平台,以自我约束为主。驾校主要由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进行指导,业务基本市场化,以自我约束为主。驾协对口的政府管理部门是交通局和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其中运管处负责对培训工作的管理考核,车管所负责考试和发证事宜,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办    法: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让驾校真正能发挥其职能,造福于社会,为维护广大学习驾驶技术人的合法权利,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整合现有驾校,尤其要强化法人的职责。对驾校的从业资质与办学条件,包括师资、培训内容、训练场地、教练车及学员最少应完成的学时等都应有更明确的规定和要求。针对目前驾校扩容过快、恶性竞争的现象,建议交通部门暂停新驾校的审批,对现有驾校进行一次摸底调查,根据区域分布和教学质量情况对其进行整合,引导优质驾校做大做强,淘汰部分劣质驾校,坚决取缔驾校设立的软硬件设施不达标教学点对驾校的定期进行检查评价,并向社会公示,以便公众选择和监督。

  二、加强驾校内部管理,运用高科技手段,从源头上提高培训质量。建议驾校主管部门从学校资质、基础设施、教学设备、师资力量、教学管理、培训业绩等方面加强对驾校的检查、考核、评价、管理力度,督促驾校健全机构、配足设施、优化师资、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提高质量,满足驾校学员的学习、实践需要。建议驾校运用高科技手段,实施指纹IC卡计时培训,计时收费,从源头上确保培训时间。建议交警、运管等交通管理部门树立减少“马路杀手”就是促进交通安全的意识,加强对驾校的监督和管理,并严把考试关,确保驾驶员过关质量

  三、驾校应进一步明确收费标准及所含项目。驾校与学员之间应签定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特别是违约责任。合同书应规范统一。

  四、对驾校、报名点及训练场地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应坚决取缔。同时有关部门还应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力度,对违规驾校及教练员应加大处罚力度。

  五、提高培训质量。建议驾校加强对学员的理论知识和驾驶职业道德教育,理论知识包括法律法规知识、驾驶常识和驾驶经验,重点要讲解遇到事故后如何报警、如何自救,各种气象条件下如何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等,在提高学员驾驶技能的同时,培养学员的独立安全驾驶意识,适应复杂的道路交通环境。

  六、建立驾协网站。以此为信息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如驾校、学员、教练、考试等方面的官方信息;各驾校和培训基地的详细情况介绍;建立投诉信息平台,公布投诉电话、邮件和网页;建立并公开驾校和教练员的诚信档案。网上建立教练员年度考核制度,严格实行执证上岗,以保证教学质量,增加安全系数。对那些学员反应大,品格低劣,二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取消其教练资格。对教练车应有一定的要求,严格进行年审,对不合格的车辆应注销其牌照,确保人员、交通安全。


提案者: 谭深

  谭深委员:

  您在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驾校多,资质差,经营不规范,学员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

  为提升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水平,引导企业做优做强,将驾培资源整合优化,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切实保障驾培学员的合法权益,我局近年来出台多项措施,促进驾培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严格控制驾培行业盲目扩张,并引导原有企业重组优化。我局根据驾培市场的发展需求,严格限制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自2010年至今未许可新增一个驾培机构。另外,于2011年出台了《关于全市驾培行业实施优化重组和转型升级工作的通知》,积极引导企业自行合并重组。通过该项工作,我市驾培企业从原来的67家整合为47家,明显扭转我市驾培企业数量多、资质差、资源利用不合理的状况,有效提升企业经营资质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行业管理工作,引导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不断加强行业管理工作。在过去几年,全市的教练车统一了标识,开发并使用培训计时信息系统,督促行业协会出台《东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公约》,加大培训服务质量方面的信访投诉协调处理力度等等。另外,我市在严格执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督促和引导企业在驾驶训练场地建设方面加大投入、科学布置。几年间,我市建成训练场地143个,面积约达114万平方米,其中超过30000平方米的经营性训练场就有两个,逾万方的大型综合性训练场30个。训练场地的大规模、高规格建设和科学合理的分布,已从根本上杜绝非学车路段练车的现象出现,大大保障驾培企业合法、高质开展培训服务,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

  二、关于反映“教练员待遇差,影响培训质量”的问题

  目前,驾培行业的经营大致存在两种模式。一是直营,则由企业全资投入,聘用教练员,以底薪加提成的方式向其支付工资,盈亏由企业独自承担。二是加盟,则企业仅仅出资建设训练场地等一部分项目,而教练车购置、招生网点建设等则由教练员出资,企业以学员为单位赚取一定的费用于服务渠道的建设和经营,教练员则自行承担招生、经营的盈亏。您在建议中提及的“承包制关系”与第二种模式基本相符。据统计分析,由考试合格率和服务投诉量两个数据来看,并不能判断哪种经营模式更有利于保障培训服务质量。相对而言,考试合格率直营企业要比加盟企业高,而服务投诉量则是加盟企业要比直营企业少。原因是直营企业培训规范效率高,但教练员因为是以打工仔的心态教学,在服务态度方面相对较差;加盟企业由于培训方式方法千差万别,培训效果也良莠不齐,但因为每个教练员都是自负盈亏的小老板,为建立口碑吸引学员报名,在服务态度方面相应要比直营的教练员好些,投诉也相应少。

  在引导企业做优做强,规范和提升行业服务,增强经营者的抗风险能力的政策主导下,我局一方面出台了诸如“5辆以上教练车才能申请设置招生点”等措施,另一方面也督促协会制定并执行行业公约等约束教练员违规收费等情况发生,旨在引导企业向自主经营发展,也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

  三、关于反映“管理手段落后,违规现象频发”的问题

  如您所言,培训质量的监督考核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考试的组织安排和发证工作由公安交警负责。

  我局在加强行业管理的工作中,根据相关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一是引导企业做优做强,不断提升企业资质和服务水平;二是建立科学有效的学时监督体制,以科学手段保证培训时间和服务规范;三是加强服务投诉信访处理力度,对企业、教练员侵害学员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严惩;四是通过行业协会引导各企业、教练员自律和互相监督。

  培训质量的高低自然影响考试合格率,而考试组织安排也会反作用于培训服务。据了解,我市驾驶员考试能力,从2011年下半年以来,呈逐步下降的态势,今年四、五月已基本处于全面停考的状态,而统计数据显示,至2013年5月24日,我市驾驶员考试各科目积压的待考学员总数高达30万人。在考试能力不能满足学员考证需求的情况下,一方面学员的不满情绪自然高涨,而信息又不够公开透明,导致学员不理解情况,大多学员将考试慢、没得考的原因归咎于驾培企业故意刁难;另一方面,驾培企业和教练员因为得不到安排考试,在市场化前提下,为节约经营成本,减慢教学进度,如此进一步扩大社会学员的不满,因而引起种种培训纠纷。为此,我局积极协调交警考试部门,希望尽快恢复考试,提升考试服务能力,满足社会需求。

  此外,您对规范我市驾培市场提出的6点办法和建议,多与我局目前实施和正筹备实施的各项措施相符。如整合驾校和向社会公示,我局于2011年进行过一次大规模的优化重组活动,将67家企业整合为47家,我局也于每年年初对驾校和教练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展示,供学员选择和社会监督;如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培训监督提升服务水平,我局已在全市范围全面实施培训计时信息系统,并准备进一步完善该系统,增加指纹识别、培训抓拍、gps数据实时传送等功能,目前该工作的初步方案也已草拟好,等待进一步落实。如明确收费和统一合同,近年来,我市所有驾培企业都与每一个学员签订一份格式统一的培训合同;如提高培训质量,我局于2012年组织我市教练员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教学方法等,并督促落实企业自行组织教练员每年不少于7天脱岗培训的工作。

  需要说明的是,关于暂停新驾校的审批的建议,目前我局正在广泛征求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协会、驾培企业、公安交警考试部门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对驾培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发展方向进行全面调研探讨。关于二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练员取消其教练资格,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教练资格的许可和撤销也只属于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职能。另外,您关于建立驾协网站的建议,我局已转至驾培行业协会,并建议其对此进行可行性调研。

  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交通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宝贵的建议。


办理单位: 东莞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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