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市市区道路改建以来,为方便市民出行,在交通高峰时段即上午7-9时,下午5-7时,将道路右侧的机动车道划为公交车专用车道,以提高交通效率。但是,据这些年来的观察,因疏于管理,该车道形同虚设,远未达到方便出行、提高效率的目的,甚至影响交通,增加不安全的因素。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有:
1.自行车违规占用公交车专用车道。
每天可以看到,在早晚上下班的高峰时段,公交车专用车道成为自行车道,成群结队的自行车在公交车道自由轻松地行使,如入无人之境。公交车为了避让自行车而急转进入小车道,严重影响小车道的行驶顺畅,同时也增加小车与公交车碰撞造成交通事故的几率。
2.轻便型电动自行车上路。
几年前,我市已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但是另一种轻便型电动自行车逐渐增多,该车在外形上与普通自行车相似,但行驶速度可达30-40公里/小时。每天都可以看到该型自行车在市区公交车专用道悄然无声地飞快“鼠窜”,随时会给骑车人和他人带来人身损害。随着这类车辆的逐渐增多,将成为严重影响我市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
3.交警管理不力。
交警执勤上岗多数是在十字路口、红绿灯下监督检查机动车辆,对行人和自行车管理不力,甚至视而不见、放任自流,使得自行车在公交车道上无所顾忌。
办 法:
1.交警部门重视对公交车专用道的管理,把它当成一项民生工程来实施,出台行人及自行车交通管理条例,利用各种媒体,重点加强宣传在公交车专用道骑自行车的危害性,使骑自行车的市民了解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
2.加强上岗执勤的交警的责任心,建立交警区域道路秩序负责制,交警在管理十字路口交通的同时,认真管理所管辖路段公交车专用道的交通秩序,杜绝自行车在公交车道行驶,保证公交车道专用道在交通高峰期的顺畅,把公交车专用道的交通运行效率与交警的业绩挂钩。定期组织交通协管员和志愿者维护交通,对在公交车专用道上骑自行车的违规者及时劝阻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由交警给以适当的处罚,以强化守法意识和培养良好的交通习惯。
3.取缔轻便型电动自行车或限制其在自行车道的行驶速度。
我们相信,有交管部门的重视,交警认真履职,就能提高公交车专用道的运行效率,造福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