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是东莞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主力军,在促进经济增长、完善产业链、拉动就业和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市中小微企业14.71万户,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很多企业面临融资缺口的问题,中小企业融资呈现贷款需求紧、融资成本高、融资信心不足、融资缺口大、融资渠道窄、政策受惠偏小等特点。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融资问题,2008年至2010年期间实施了10亿元融资计划,成效显著。据统计,累计为2317家重点企业发放贷款1852.62亿元,推动2253家企业获得399.23亿元的新增贷款支持,为3500家(次)重点企业获贷款贴息5.12亿元。今年出台的新的10亿元融资政策,包括工业贷款支持计划、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支持计划、鼓励金融创新、组建再担保公司,仍需进一步提升政策成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

  办    法:

  未来一段较长时期内,中小企业融资难将仍然是一个突出存在的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因此,建议要进一步完善新的10亿元融资政策的扶持方式,切实解决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1.要提高工业贷款支持计划的资金比重,扩大政策受惠面。一方面,要提高企业贷款贴息的资金比重。新的10亿元融资政策中“企业贷款贴息”的额度所占比重不高,远未能满足中小企业需求。因为已从银行获得贷款支持的中小企业是经银行挑选相对较优秀、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先帮助这些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在目前较为困难的经营环境下其能安然度过,从而减少银行不良贷款发生、减低社会就业压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其作用也是立竿见影的。因此,新的10亿元融资政策要以工业贷款支持计划为主,提高其资金比重。另一方面,要扩大政策受惠面。新的10亿元融资政策的制定目的是帮助我市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提振中小企业发展信心。因此,主管部门要科学框算资金使用范围,扩大政策受惠面,使得预算内资金真正落实到企业,促使更多的中小微企业获得政策扶持。

  2.要调动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性。一方面,要提高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的比例。新的10亿元融资政策中“风险补偿准备”规定“按融资性担保公司向库内企业提供担保或承保额的1%提取准备金”,相对于旧的10亿元融资政策“按担保机构对库内企业新增担保的3.3%提取担保风险补偿金”,对担保机构激励不足,未能有效调动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增设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费补助。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2〕97号)规定,对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给予业务补助和保费补助,因此,建议新的10亿元融资政策增加对担保机构的保费补助,对担保机构向入库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担保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助。  

提案者: 黄怡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