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电信运营商作为东莞依法纳税的企业,但在市政建设中处于非常弱势的地位,由于市政建设而导致其管线资源迁改难以得到赔补,迫切需要政府建立相关管理办法规范。
分 析:
管线资源是电信运营商的命脉资源,关系着运营商的健康有效发展,但在东莞的城市建设中,长期以来因历史和现实多种因素的影响,市政建设未对运营商管线资源的迁改进行任何赔补,造成国有资源的流失,增加了运营商的运营压力。就以某运营商为例,2012年市政建设导致的管线迁改费用达到了3870多万元,其中正在施工的有2555多万元,而在上级划拨用于迁改的费用不到900万,存在很大的资金缺口,导致不能及时完成迁改工作,严重影响网络质量和安全,同时也影响市政建设的进度。电信运营商作为国资委直辖的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的企业,应该与供水、燃气、电力等单位平等视同,应对因市政建设导致管线迁改产生的费用进行相应补偿,以便运营商更好的回报社会,这就迫切要求形成一套赔补机制,必须在《东莞市地下空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颁布相关实施细则,完善法律法规,以引导我市地下管线空间开发利用真正走向有序。
办 法:
1.运营商在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建办、规划报建时,取消不允许赔补的附加条件。
2.在管线资源迁改上,运营商应该与电力、燃气、供水等单位平等对待。
3.参考广州、深圳等地市,尽快起草《东莞市地下空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统一地下管线迁改赔补办法,明确置换或赔补标准,为各通信运营商在我市的业务发展提供公平的接入服务,打造地下空间资源管理多赢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