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东莞以外向带动起步,以工业制造立市,从一个农业县迅速跃变为国际制造业名城,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全国地级市中处于领跑行列。但是,这种快速的发展速度,主要是建立在资本和资源的大量投入。当前,东莞的区位优势、成本优势、资源优势等不断弱化,土地资源日趋紧缺、环境容量接近极限、能源用工缺口大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更是导致了经济内生动力和后劲不足。原有的发展模式已经难以适应新时期科学发展的需要,必须从体制和机制方面消除阻碍发展的困难和隐忧。

  中国共产党东莞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提出了“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奋斗目标,为我市新一轮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这是科学发展观在东莞的集中体现。加快“三重”(重大项目、重大产业集聚区、重大科技专项)建设,着力提高产业发展集约化水平,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促进高水平崛起的重大举措,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2012年2月14日我市召开“三重”建设工作会议后,全市上下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出台了《关于加强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东莞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组织队伍赴境内外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并建立了市领导挂钩督导和沟通协同机制,帮助重大项目落地,使我市的“三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当前“三重”建设的任务仍十分繁重,重大项目带动和产业聚集的作用还不够明显,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办    法:

  为了更好更快地推进“三重”建设,现提出以下几点工作建议:

  一、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实现错位协调发展

  “三重”建设需要有大平台和大园区来承载。我市的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长安滨海新区等四大园区,以及正在规划建设中的水乡片区和粤海现代装备园区,对我市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等均起到重要作用。为了优化资源利用,创造新的发展优势,要着力抓好如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园区产业定位,防止同质化竞争。要结合各园区的地理环境和目前的发展现状,使园区办出自身的特色。具体来说,松山湖要在高端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金融 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以及创新研发服务平台方面着力发展;生态园要在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产业等方面着力发展;虎门港要在现代物流产业、石化产业以及仓储加工服务业等方面着力发展;长安滨海新区要充分发挥地域优势,积极主动承接深圳前海的产业辐射,做好配套与服务,在现代信息产业、金融后台服务、商贸会展业、住房安居等方面着力发展。市发改、外经、经信等职能部门要根据园区的产业定位,对进园项目的产业类别、投资规模、投资效益评估等作出明确规定,坚持错位差异化发展,优化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突出园区的产业特色,形成不同的产业集群,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

  (二)积极推动园区和周边镇街的统筹发展。目前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以及今年将要动工的粤海现代装备产业园,对相邻镇街的产业辐射带动日益显现。应通盘考虑,对园区和周边相邻镇街的建设用地统筹规划,综合利用,防止各自为政,分散发展,互相竞争。对园区周边的地块,可以采取市属园区和相关镇街合作开发,统一规划,统一招商,利益共享,收益分配时切实保障镇村的利益,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利用,扩大园区的辐射力。积极探索虎门港和沙田镇的统筹发展,为园区与镇街合作共赢发展提供经验借鉴。市属园区要充分利用自身的土地资源和优质项目,做好资本运营,提升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能力,减轻市财政的筹资压力。

  (三)大力推进水乡片区和粤海现代装备产业园区的发展。水乡片区统筹发展是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有效推进,令人鼓舞。要继续高标准抓好水乡片区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城乡建设、产业布局和农村综合改革,突出抓好土地统筹和投融资机制的创新,从规划、制度和机制上促进水乡片区统筹发展。要抓住关键,突出抓好水环境、空气污染整治,用经济和行政手段,有序淘汰污染严重、产能落后企业。突出抓好望洪枢纽站周边15平方公里的土地统筹和规划建设,发挥水乡核心片区的引领带动作用。粤海现代装备园区计划投资超过600亿元,为我市山区片带来重大的发展机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要举全市之力,积极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收及资金筹措工作,加快重大项目的建设。市镇两级财政部门应紧密配合,勇于创新,积极为这两个关系全市发展大局的重大项目做好融资服务。

  二、加强土地资源统筹利用,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开发使用

  过去我市经济发展实行市镇村组四个轮子一起转,土地资源分散开发,用地粗放使用较为突出,形成当前土地后备资源总量少、大地块数量少、分布零星散乱的状况。据了解,目前我市土地开发强度已达43%,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后续空间的上限只有23万亩,而且近年来国家、省一直从严从紧控制土地利用的年度计划,省每年下达给东莞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仅1万亩左右,日益紧缺的土地资源已导致部分重大项目难以落地。因此,要推动“三重”建设,实现高水平崛起的目标,必须全力破解用地困局。

  一是科学编制统筹水乡片区发展土地统筹利用规划。水乡片区统筹规划面积达500多平方公里,涉及10个镇街1个港口。要加快片区内土地资源整合,优化功能布局,规划连片土地资源,着力打造承载“三重”项目的大平台、大空间。要积极创建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园区,建立项目准入评估机制,对用地面积较大的项目,要对产业要求、开发强度、产值税收等进行准入审查,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约束性条款。要建立项目用地绩效评价机制,考核项目的签约率、动工率、竣工率,考核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开发强度、单位产出率和税收,切实提高土地的使用率。水乡片区农保地较多,土地开发强度不高,为了推进土地的集约利用,可适度提高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保地、生态用地的补偿标准,让这些社区的农户能均享土地统筹带来的成果,用经济方法推进土地统筹的顺利开展。

  二是整合盘活土地资源。为了推进土地统筹利用,市政府提出计划用3年时间,力争腾挪整合1000亩以上地块50块、面积达10万亩的工作举措,为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提供保障。要抓好土地统筹的落实工作,对存量的土地进行调查摸底,弄清已规划未批、已批未建的闲置用地总体情况,结合实际提出整合大块用地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镇街,层层抓落实。要积极推行闲置用地置换和未开发土地回收制度,切实提高土地的有效利用。要完善土地绩效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后续监管,结合项目的承诺指标和完成计划加以安排,定期对已供地项目进行效益考核,并作为决定是否继续供地或调整后续供地规模的依据。对于能够在承诺时间内完成投资、并且实现预期的销售收入和税收贡献指标的项目,足额兑现政府引进时承诺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否则,将按比例扣除或取消相关优惠政策。镇街通过银行借款专项用于土地统筹整合使用的这部分资金,可在核定镇街借款规模和资产负债率时进行单列考核,从政策上支持土地的统筹整合。

  三是推进“三旧”改造建设。我市过去采取加工贸易为主体的经济发展模式,形成了大批低密度、低水平的旧工业区。在当前的产业转型升级进程中,要用更加开放、更加开明的态度去支持镇街“三旧”改造,使“三旧”改造成为我市“三重”建设重要的土地供给来源。要防止过度的将旧工业区改造成住宅房地产和商业项目,必须出台相应的政策推动“三旧”改造后保留相当比例的产业用地,为我市引进一批有竞争力的核心企业,确保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比如,安排“三旧”改造专项资金鼓励旧工业区升级改造,出台旧工业区改造过程中租金补偿机制等等,推动“三旧”改造后腾出的用地往产业投入方面倾斜,

  三、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及重大项目,培育优势产业和大企业

  一是继续抓好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新兴产业代表新兴经济发展的方向。我市是制造业大市,在高端新型电子新型产业、LED产业、太阳能光伏产业等方面具备了较强的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但企业创新研发能力较为薄弱,掌握核心技术和生产关键零部件的企业较少,缺乏龙头企业带动,产业聚集发展的优势仍未形成。因此,必须改进扶持方向和方式,坚持优胜劣汰,以大促小,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项目和产业基地列为重点发展项目,从财政资金、工业用地、科技资源、政府服务等各个方面给予全力扶持。应采取更加坚决果断的措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污染严重的项目,腾出发展空间,以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引领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二是规范和完善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从2006年起市财政设立每年10亿元的“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并从2011年起将该专项资金额度提高至每年20亿元,对提升我市产业发展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有部分早期制定的“科技东莞”财政扶持政策未能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补助扶持的范围太广,扶持的内容和项目太多,重点不够突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相关职能部门应结合“三重”建设的现实需要,对现行的扶持政策作进一步的梳理和调整。“科技东莞”专项资金不宜切块给职能部门安排管理,可将专项资金统一用一个制度集中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专项资金的申报、评估审核和审批程序,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统筹安排,由市政府统一审批,防止资金分散使用。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要突出重点,力求将70%以上的扶持资金用于扶持重大项目和重大平台建设。补助的方式应主要实行以奖代补,试行以竞争性分配方式安排扶持资金,科学设置扶持条件和评审程序,充分听取专家评审意见,好中选优,使扶持资金流向效益好、质量高的项目,使奖补项目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资金绩效评价,做好跟踪问效工作,及时发现和改进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四、加快创新型融资平台建设,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

  一是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支持。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往往处在快速发展阶段,资金需求量大,融资难问题较为突出。银行是资金供给的主渠道,产业升级离不开金融部门的支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服务,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配合,在做好企业投融资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资产抵押、银行授信、银团贷款,引入战略投资者合资合作等方式,帮助重大项目和聚集平台建设顺利融资。要继续抓好促进优质企业上市,培育更多的上市企业拓展市场。要加快中央金融商务区的规划建设,推进松山湖科技金融产业融合试点,努力优化企业融资环境。

  二是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创业风险投资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力量。我市经济总量大,但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比较少,力量仍较薄弱。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投入,采取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引导深创投、中科招商等知名风投机构到我市开展投融资业务。积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创业风险投资,扩大风险投资业务。要从机制上规定风险投资基金应主要用于我市新兴产业企业,推动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要强化基金的动态管理,促进其规范健康发展。

  三是充分发挥东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融资平台作用。集中资源统筹发展、上大项目,是我市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取向。截至2012年11月底,我市各类存款达7190多亿元。要充分运用投融资平台调动民间资本参与我市重大项目及其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探索鼓励村组经济组织在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物业出租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通过信托融资和利益引导方式参与政府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既减轻政府的融资压力,又能帮助村组取得稳定可靠的收益。要加快将市属储备土地、物业、股权等优质资产注入东实集团公司,由该公司以资本运营方式再融资,推进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道路建设与统筹开发沿线土地相结合的投融资新模式。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坚持长远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从容建设,提升城市发展承载能力。同时,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掌握市投资的重大项目和平台的融资规模、资金使用去向及其效益、本息的偿还能力,认真做好融资的综合分析评估,防范融资风险,切实做到投资有效、风险可控、管理规范、推进有力。

  五、推进行政和社会管理重点领域改革,继续改善营商环境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推进“三重”建设的重要保证。营商环境涉及面广,必须突出重点,务实推进。要深化行政管理改革,完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镇村涉企收费,降低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扎根东莞发展的信心。要加快建设和完善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为企业提供周到便捷的公共服务。要继续创新社会管理,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不断完善综合服务中心管理服务方式,切实为居民提供优质的社会综合服务。要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探索村(社区)撤并调整工作,对户籍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社区)原则上予以撤并,更好地统筹社会资源,减轻管理成本,提升服务水平。要加快设立社区政务中心,积极推广黄江、厚街两镇的试点经验,采取单独或归并设立的方式,力争在2015年底前全面建立村级社区政务中心。社区政务中心的运作经费主要由市、镇财政负担,切实规范完善行政和社会管理,减轻村级经济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落实这些工作措施,我市的社会管理和营商环境将得到有效改善。  

提案者: 陈锐康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00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锐康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三重’建设的几点建议”提案(第20130004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三重”建设问题的思考与关注!您对“三重”建设工作提出的“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加强土地资源统筹利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及重大项目、加快创新型融资平台建设、推进行政和社会管理重要领域改革”等建议很好,非常有针对性,对解决我市“三重”建设进程中的突出问题,加快“三重”建设进程具有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经信、国土、金融、外经贸局等部门,以及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等园区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将相关建议吸纳到当前的实际工作中,切实抓好落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三重”建设是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水平崛起的突破口、“牛鼻子”和“加速器”,是增强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不懈抓“三重”建设,实施“揽月计划”和“招科引智”,成功签约一批项目,推动一批已签约项目成功落地,较好地推进“三重”建设取得良好开局。一年来,创新谋划打造了粤海高端装备产业园、松山湖大学创新城、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等东中西三个新的增长极;全年全市共引进重大项目81宗,投资总额达1972亿元;全市108个重大建设项目完成年度投资278.3亿元,超额完成年度计划15个百分点,创近三年最好水平;重大产业集聚区建设形成“5+15”格局,集聚效应进一步提升;重大科技专项建设突破了一批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成功引进4个重大科技创新平台,5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三重”建设工作会议,对今年全市“三重”建设工作进行谋划部署,明确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下来,我们将以狠抓落实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三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吸纳您好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好“三重”建设攻坚战,确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一、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实现错位协调发展方面

  您提到的“关于加快‘三重’建设需要有大平台和大园区来承载,当前需要重点做好统筹四大园区协调发展,统筹园区和周边镇街发展,以及大力推进水乡片区及粤海高端装备产业园”等建议,十分切合当前市委、市政府的决策精神,市发改、经信和相关园区,正在积极推进该项工作。

  (一)坚持市属园区建设错位差异化发展。正如您所言,四大园区的发展重点和定位都是有所侧重的,为了促进各园区的健康协调发展,下来,在园区引进项目时,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将充分综合考虑各园区发展规划和定位,对项目的产业类别、投资规模和布局、投资效益评估等进行认真研究筛选。同时,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确保园区间能够深化合作、差异发展、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充分发挥园区建设作为全市经济主体和发展引擎的重要作用。    

  (二)稳步推进园区和周边镇街的统筹发展。随着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步伐加快,园区对周边镇街的辐射带动作用已逐步显现。在考虑园区和周边镇街合作开发,统一规划、招商的过程中,必须做好用地统筹规划、综合利用。目前,虎门港与沙田镇已实行统筹发展。下来,将进一步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推进松山湖与大朗镇的合作,在实现土地资源优化利用的同时,开展资本运营,不断扩大园区辐射力。(三)培育区域发展新增长极。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规划、从容建设,举全市之力,谋划打造东中西三个新的增长极。一是抓好东部的粤海高端装备产业园建设。粤海高端装备产业园区已完成选址工作,省专项配备1500亩用地指标,我们将积极做好后继用地保障工作,优化完善园区周边配套路网规划,充分利用东实公司融资能力,创新投融资体制,扎实推进园区的开发建设。二是加快中部的松山湖大学创新城建设,推进一批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生物医药与器械、高端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方面的协同创新有效发展。三是统筹发展西部的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我们将按照省政府出台的《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加快编制3个总体规划和9个专项规划,争取更多国家和省级政策资源。在市级层面,建立完善土地统筹机制,明确今后市财政在水乡经济区主导投资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周边或片区内的土地,原则上必须统筹使用。加快推进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建设,重点推进道路交通网络建设,加快望洪枢纽站的规划建设,协助加快穗莞深和佛莞惠两条城际轨道建设,确保市内R1线如期开通运营。统筹推进治水兴水设施建设,综合运用截污、清污、活源、面源清理等治水手段,探索标本兼治的有效途径,全面实施水系治理,逐步改善水乡经济区河涌水质,重点塑造生态宜居特色,沿河、沿路、进村开展植树造林和生态恢复。

  二、关于推进土地统筹利用,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方面

  您提到的“编制水乡地区发展土地统筹利用规划、盘活全市土地资源,推进‘三旧’改造”等建议,对我市破解用地难题,为推进“三重”建设做好用地服务保障提供了很好的路径。下来,市国土部门将以向国家申报创建东莞市城乡土地生态利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统筹整合土地资源,强化生态保护优先,不断调整空间结构,加强对“三重”项目的承载能力。

  (一)加快编制东莞市水乡地区土地统筹规划。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了《东莞市水乡地区土地统筹规划》,将于近期上报市政府,规划对水乡地区的未建建设用地进行了统筹整合,整合出连片土地资源,用以承接“三重”项目。在整合水乡用地资源方面,将以统筹整合为手段,以节约集约为核心,统筹水乡片地区资源配置,整合资源空间布局,实现“两统、两整、三集中”(规划统筹和资源配置统筹,农用地整合和建设用地整合,实现建设集中、耕保集中、城镇村居集中),将水乡地区打造为珠三角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区。(二)整合盘活土地资源。为了实现今年提出“计划3年时间,力争腾挪整合1000亩以上地块50块,面积达10万亩的工作目标,为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提供保障”的目标,市国土部门将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盘活存量土地。根据2013年明确的1.5万亩任务总量,已分解到各镇街,要求逐宗制定盘活方案,年度完成任务不低于计划的90%。二是处置闲置土地。掌握供而未用的闲置土地的总体情况,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及《规范闲置土地置换程序》,针对不同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要严格依法分类处置,鼓励闲置土地等值置换。三是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做好一级市场出让的建设用地的公示立牌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落实开工提醒、竣工验收、开竣工申报制度;完善批后监管动态巡查平台,升级系统GIS地图功能,实现批后监管日常化、规范化运作。(三)推进“三旧”改造建设。我市可用于三旧改造的存量土地有近10万亩,我们将通过创新“三旧”改造用地制度,继续支持推广“工改工”模式,为“三重”建设提供用地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去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突出做好五项制度创新,包括工业厂房可分割销售、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可使用工业用地、容积率提高可予放宽、改造主体可申请专项补助、集体经济组织可享税收奖励等。下来,我们将加快出台《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操作办法》,进一步明确具体操作,落实优惠政策,制定监管措施,推进合规改造。重点推进全市第一批“工改工”试点,在6月底前铺开第二批“工改工”试点。

  三、关于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优势产业和大企业方面

  您所提到的“我市企业创新研发能力较为薄弱,早期科技东莞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反映出我市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中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下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实现突破性进展。

  (一)努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市十分重视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已深入实施百亿元企业、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争取成功引进对东莞长远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在谋划引进“三重”项目,对于新兴产业类别的项目,我市在财政资金、工业用地、科技资源、政府服务各方面给予充分扶持,努力做到建设一批、投产一批、达效一批、储备一批,打造大园区、培育大产业,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二)进一步完善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为了实加强对专项“科技东莞”资金的管理,我市在去年颁布了《关于调整完善“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政策的意见》,对专项资金进行了调整和完善,集中有限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资助,重点“三重”建设项目;对不适应新政策要求、重点不突出、效益不明显的资助政策暂停实施。在今年初,相继颁布了“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问责、财务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等暂行办法。下来,我们将加强对科技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在专项资金的申报上,采取信息化管理方式,公开申报,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并实行专家评审或第三方评审方式,确保公平公正;在资金审批上,明确资金审批和拨付的责任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项资金管理责任制,着力提高政策的执行和审批效率。特别要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关于加快创新型融资平台建设,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方面

  您提到的创新融资平台建设问题,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融合的关键举措。去年以来,我市在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来,将加大力度积极探索,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一)大力发展新型金融机构组织。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进一步探索科技银行(支行)有效支持企业发展的模式。研究由市财政在2013年“科技东莞”专项资金安排一定比例设立“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准备金”的可行性,并由商业银行按照一定的放大倍数向其属下的科技银行(支行)提供信贷资金专门用于创新业务的开展。同时,积极支持辖内银行机构增设科技贷款专营机构或其他特色支行,实施金融对接产业扶持计划,通过设立专项扶持基金、引入金融机构合作等方式,促进我市重点扶持产业、重点扶持企业得到全方位、更有效的金融支持。继续推进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新型经济金融组织的发展,推动多元化、多层次的信贷产品开发和创新,继续推进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积极发展科技保险等。(二)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探讨设立政府出资为主,各类新型经济金融组织适当参与的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的可行性,建立完善相关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支持的风险补偿长效机制。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和放大效应,引导民间资本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民间资金向民间资本的有效转化,研究开展小额保证贷款保险工作。有序地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取上市融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产权交易、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直接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三)加快打造东莞金融商务区和松山湖金融改革创新服务区两大金融基地。在南城国际商务区重点建设金融地区总部聚集基地,推进标志性金融商务区的发展,打造金融机构集聚、金融文化集聚、金融人才集聚、金融信息集聚的现代金融商务区。依托省内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试点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建设松山湖金融改革创新服务基地,加大科技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搭建多种形式的金融、科技、产业对接平台,着力构建以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为主体的投融资机制。(四)加快推动我市资本市场发展。继续培育和丰富我市的上市后备资源,积极推动后备企业报送上市申请材料到中国证监会,促进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利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我市将于7月份评审第七批上市后备企业。通过市引导基金参股方式,引进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完善科技创新投融资服务体系。

  五、关于推进行政和社会管理重点领域改革,继续改善营商环境方面

  您提到的“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推进‘三重’建设的重要保证”,我们十分赞同。我市将切实加大社会管理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我市政府向社会组织放权的步伐,努力塑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三重”建设保驾护航。

  (一)全面铺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我们将强化对商事主体“宽进”后的“严管”,做好后续市场监管工作,创新完善市场监管模式,我们要求各职能部门认真执行审批提速承诺表,优化审批流程,实现 “提质”。(二)大力建设电子政务资源共享受平台。以商事登记基础数据共享、市场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等应用为重点,推进全市政信息资源共享应用水平。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二期建设项目,集约化统筹我市电子政务的基础资源。(三)着力完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体系。抓紧研究制定《东莞市社会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通过组织实施省市社会创新试点和观察项目带动全市社会管理的创新。继续深化与中山大学的合作,选取2-3个有代表性的村组启动“建立村组利益平衡机制,推动经济社会空间转型”试点工作。重点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和枢纽型社会组织,同时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四)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推进落实我市农村综合改革5大改革任务25项具体工作。全面布置推进组级经济统筹管理改革,强化村组经济统筹发展能力。推进“政社分帐核算”,指导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实行经济组织与自治组织、政务服务中心分账核算,分别设置经济帐和行政帐,实行资产、财务、核算三分离。鼓励有条件的村组探索推进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化改造,聘请职业经理人进行经营。

  再次感谢您对“三重”建设工作的关心!同时,衷心希望您对我市“三重”建设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进一步创新思路,改进工作,充分发挥“三重”建设项目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中的重要作用。  

办理单位: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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