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373号提案答复意见
尊敬的梁沛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实现高水平崛起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引进人才的问题
我市2009年以来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关于培养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鼓励资助领军人才到我市研发创新、创办企业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符合条件的金融专业领军人才均可申报。同时,金融机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均可按规定享受我市现行的人才优惠政策。此外,我市正积极探讨与省、中央有关金融管理部门建立人才交流制度,大力引进金融高端人才,加快培育本土金融人才,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下来,我们将把高端金融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纳入我市的人才工作中统筹考虑,就高层次金融人才的相关补贴和奖励政策作深入研究探讨,为有效实施金融带动战略提供人才保障。
二、关于引进金融机构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加大金融对外开放,大力引进各类金融机构进驻, 平安银行、渤海银行、南洋商业银行、集成期货等金融机构相继在东莞设立分支机构,组建了长安村镇银行、厚街华业村镇银行、大朗村镇银行等。目前,我市金融机构种类齐全,涵盖银行、证券期货、信托、保险,已有各类金融机构97家,其中银行机构31家,证券期货机构25家,保险机构41家(不含保险代理机构)。还有融资性担保机构47家,小额贷款公司17家。下来,我们将以《东莞市金融招商奖励办法(暂行)》、《东莞市金融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加快东莞金融商务区建设,以金融商务区为我市金融招商平台,通过政策引导,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特别是地区总部进驻我市,努力把东莞金融商务区打造成为全省现代服务业示范区。
三、关于组建金融控股集团问题
我局认为,相比于同类型其他城市,我市具备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及组建市属金融控股集团的基础条件,但目前东莞银行、东莞农商行、东莞信托、东莞证券均有明确的发展定位,市政府对地方金融如何整合尚未形成统一的意见。下来,我们将研究在充分调研,吸收借鉴其他城市宝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市组建金融控股集团的相关思路和可行性安排;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探索组建我市民营金融控股集团的可行性,或以现有市属金融机构为基础,适当扩展其向其他金融领域的业务渗透,为打造金融控股集团铺好路子、打好基础。
四、关于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投资领域的问题
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迟滞、高端中介服务以及资本市场人才缺乏,是我市目前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的瓶颈,特别是股权投资领域。因此,我们将充分利用我市民营资本充裕的优势,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业,作为推动我市资本市场发展的突破点。
一是提请市政府出台《东莞市产业升级转型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等政策文件,鼓励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快速健康发展,力争使我市形成股权投资基金业的集聚区,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于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的成长型企业,支持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二是通过和国内著名的基金公司合作设立若干投资基金,带动我市股权投资基金业的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模适当,杠杆效应,稳健推进”等原则,设立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目前,我市已与深圳创新投资集团、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达成合作意向,有望第三季度推动我市政府引导基金的成立。市财政出资参股的基金将重点投向《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东府办〔2012〕8号)提出的重点培育和发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产业、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生物产业、新材料、环保节能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东莞市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新型电子元器件产业、集成电路(IC)产业、物联网产业、光伏产业、LED产业、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产业、高技术服务业以及传统产业的高技术改造等。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金融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加快建设金融强市。
办理单位: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