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36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朱日明委员:
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368号提案《关于虎门港麻涌港区开挖可停留7万吨级船舶锚地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虎门港发展的殷切关心和大力支持。我委作为本提案的主办单位,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经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虎门港已进入快速发展期,在码头设施建设、水路运输等方面取得长足的进展。为了更好地满足港口快速发展的需要,从根本上解决港口锚地紧缺的问题,我委于2007年8月委托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虎门港锚地规划工作,规划范围从桂山锚地至东莞市虎门港水域。《东莞市虎门港锚地规划》于2008年2月完成编制工作,同年经市交通运输局上报省交通运输厅。但是,由于珠江口水域处于珠江两岸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等五个城市之间,是珠江口港口群共用的水域,省政府对该水域管理明确了广州港出海航道实行“航道、引航、锚地、通信调度管理”的“四统一”,确定了“一条公用水道,一个引航机构,一套管理规则,一个监督机构”“四个一”工作原则,整个珠江口水域及珠江出海航道由广州港负责管理。因此,鉴于珠江口水域实行统一管理的工作原则,省交通运输厅认为珠江口港口锚地应统一规划和管理,对《东莞市虎门港锚地规划》没有批复。鉴于珠江口水域管理的特殊性,在我委积极争取下,省交通厅正在开展沿海公共锚地的规划工作,我委已向省交通厅提出了虎门港锚地的需求(详见附件)。
为了解决虎门港岸线前沿锚地问题,我委与广州港进行了多次协商会谈,希望广州港能同意实施立沙岛水域整合方案,并支持虎门港设立配套锚地,或与广州港共享锚地资源。2012年2月13日我市与广州市签订的《广州市 东莞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第七条交通运输中明确了“共同建设应急和生产锚地”,锚地问题取得了较大进展。
为了配合虎门港泊位岸线及吞吐量规模的规划情况,满足虎门港在“十二五”期间跨越式发展的需要,从根本上解决港口锚地紧缺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港口竞争力,确保港口的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我委将积极提请市政府出面与广州市协商加快共同建设应急和生产锚地。
最后,感谢您对虎门港开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给我们提供更多的宝贵意见。
办理单位: 虎门港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