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是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是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一定要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我们的奋斗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并提出要“加强对城乡污染源的监控,保护饮用水源地,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我国政府按照联合国千年宣言的要求,承诺在2015年基本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在市委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高度关注下,在饮用水源水质、水量等方面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保障了我市饮用水的安全和供给。但是据了解,我市的饮用水源保护仍存在以下问题:

  1、我市的水资源总量有限,东江供水量已不能满足我市的用水需求。根据《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我市在正常来水年从东江可以分配的水量为20.95亿m3,如果遇到特枯来水年,从东江分配的水资源仅为19.44亿m3,而我市的用水总量为23亿m3,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

  2、东江干流总体水质尽管保持优良,但有下降趋势,供水水质异常风险增加。东江水质目前的状况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粤港两地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东江水质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监测结果显示,东江干流总体水质尽管保持优良,但有下降趋势,中下游河段水质已经明显受到威胁,惠州段、东莞段综合污染指数有所升高,东莞的大部分内河涌水质受到重度污染,直接威胁着干流水质安全。东江中下游河涌开闸泄洪导致东江供水水质异常风险增加。

  3、供水水源单一,应对突发事件的风险大。东江是我市的主要供水水源,其供水量占到我市整个供水总量的90%以上。但东江流域广,所流经的地域经济发展快,人口密集,工业发达,加之目前仍是通航河道,一些突发的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对我市的饮用水源水质存在严重威胁。但我市目前没有其他备用饮用水源,抵抗风险的能力薄弱。

  4、“江库联网”工程效益滞后。东江与水库联网供水水源工程(以下简称“江库联网”)是市委市政府从水资源战略储备与供水安全保障的需要作出的重大决策,工程建成后将改变我市单一供水水源问题,增加供水能力,提高城市供水安全,使我市基本形成“江库联网互济、多种水源互补”的水资源配置格局。然而“江库联网”工程配套的法律法规保障还不够完善,水库水质以及水源地的污染状况仍然严重,水库生态修复不容乐观。据监测部门反映,目前8座联网水库水质中的总磷、总氮、高锰酸钾指数以及部分重金属均超标,属于轻度富营养级别,“江库联网”工程还不能真正发挥效用。

  5、供水管网老化严重,污水管网建设不足。许多居民生活污水、企业工业污水没有合适的排放渠道,因而将污水随意排出,而随意排除的污水只能根据地势的走向流入附近水库,造成了水质污染。但污染整治的任务非常艰巨,例如水濂山水库水源保护计划要经过10年整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水濂山水库水污染问题。

  6、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开发建设仍然没有得到全面控制。特别是水库周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高尔夫球场、旅游项目仍然较多。个别部门、个别镇街仍想通过继续开发利用水库资源,追求短时的经济发展。我市具有饮用功能的水库周边虽已划为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200米),但保护区内土地开发行为是否得到规范与监控,生活污水是否能按照饮用水源保护的要求高标准截流,排污单位是否得到科学的整改等,还没有形成相应的监督机制。

  7、饮用水源保护的有关规章制度还有待完善。一是现行的饮用水源区划方案与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不符,我市现行的饮用水源区划方案是2000年经省政府批准,仅有莞城、太平水厂、石龙水厂、东深供水渠、观澜河、清溪水、东莞市中部供水工程(黄大仙)等7个水源地保护区。二是缺少全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和区划。三是饮用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东莞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规定》是1992年3月经市人大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已经不适应我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需求。

  办    法:

  1、编制东莞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修订饮用水源污染防治规定和完善饮用水源污染防治规定保护制度等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基础工作,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律法规依据。

  2、加快“江库联网”工程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江库联网”水库的综合治理,使“江库联网”工程真正发挥后备水源的效用。

  3、全面加大工程建设力度。在污水处理厂建设、配套截污管网建设、面源整治、垃圾清理、生态修复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工程建设力度。

  4、提高我市市民的水危机意识和节水意识,积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各种媒体,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倡导节俭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积极主动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 在水价改革试点工作上,向全市全面铺开水价阶梯收费等制度。  

提案者: 致公党市委会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343号提案办理的答复

  致公党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饮用水源保护,确保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提案中提出的加强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推进全社会节水的具体工作建议很好。我市将继续把饮用水源建设和保护、供水工程建设、水污染治理、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工作作为政府工作重点内容。经研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答复办理意见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水源地保护基础工作

  (一)编制全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开展全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考虑全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的各个环节,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污染治理、建设和管理等综合措施,是后继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具体内容包括:在充分调查全市饮用水源地环境的基础上,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价,查出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方案,包括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水源地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水源地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工程、水源地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及工程实施效益评估,并建立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二)开展全市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由市环保局和水务局共同负责加快完成东江干流、东江北干流、东江南支流、中堂水道等河道和松木山、同沙、水濂山、横岗、马尾、五点梅、芦花坑和白坑等8座联网水库以及其它重点饮用水源水库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经市政府审定后报省政府批准实施,为我市开展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三)完善饮用水源地保护法规体系

  对《东莞市饮用水污染防治规定》进行修订,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和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市发改、环保、水务、建设、规划、国土、卫生、交通、公安、海事、渔业和农业等部门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工作中的职责,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加快水源地和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

  (一)加快水源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

  1、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规划工作

  根据全市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按计划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障达标建设,目标达到“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的要求。主要工作包括:规范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标志和界桩,建设隔离防护设施;对一级保护区内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设施进行全面清理、拆除;加大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林建设;严厉打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设置禁止事项告知牌,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运载、装卸和存储油类、剧毒和危险化学品,防范船舶污染水环境,严防饮用水源污染事故。用5年时间,重点开展东深供水东江桥头水源地、东江南支流水源地两个全国重要水源地和8个联网水库水源地达标建设,初步建成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

  (二)加快 “江库联网工程”建设

  东江与水库联网供水工程(以下简称“江库联网工程”)是我市面临新的水资源形势下立足自身采取的调整水源结构、改善工程布局的重要工程举措。通过该工程的实施充分利用当地水资源有效增加供给,利用水库库容调节供水,提高供水保证率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改善供水水源布局提高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强化水源保护有效促进环境治理工作,对于解决东莞市水资源、供水安全问题具有战略意义。江库联网工程于2005年7月正式启动,规划方案于2006年8月获市政府批复同意,2008年11月获省发改委批准立项。工程由水源配置工程、水源保护工程、水源利用工程3部分组成。

  1、水源配置工程

  目前一期工程已完成输水管线建设26公里,累计完成投资16亿元,约占总投资的75%。配套的取水泵站、加压泵站、管理楼已基本建成,计划年内建成通水。二期工程计划2012年启动设计及施工工作,2015年全面完成江库联网水源工程建设。

  2、水源保护工程

  在已完成联网水库水源保护规划和联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联网水库水源保护工程(清淤疏浚工程、截污工程、人工湿地治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正在推动联网水库水源保护工程实施,启动了联网水库综合整治工程(包括围网隔离、截污、雨季溢流污水系统、清淤、水体修复等工程)的前期工作。正在开展松木山水库、同沙水库、横岗水库和水濂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围网隔离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以同沙水库为重点开展综合整治工程(近期实施尾水排放工程、环水库截污管网工程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远期实施清淤工程、雨季溢流污水净化工程)建设工作。目前,尾水排放、环水库截污工程完成管道建设长度8.3公里,占总里程约40%;雨季溢流污水净化工程东城部分已进入实施阶段,大岭山部分正在修改完善工程设计。

  3、水源利用工程

  2012年启动全市供水规划的前期工作,并将水源利用规划纳入全市供水规划中统筹考虑、统一规划。

  三、全面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

  通过开展清理重点污染源、截污、调污、建设污水处理厂和整治河涌等工作,加大治污力度,减少污水排放量,保护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

  (一)全面加快运河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继续按照综合整治规划计划有序推进各项整治工程建设。按照“截污、清淤、活源、治堤”的总体思路,加快对全市内河涌进行防洪排涝、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等多方面的综合整治。

  (二)全面加快污水处理厂和截污管网工程建设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水污染治理工作不断推进,治污初见成效。目前,全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37座,总处理能力为255.5万吨/日。

  1、加快完成截污主干管网工程建设 

  全市37项截污主干管工程中完成全部合同内容(管线+泵站+调试)的有13项,完成建设长度825.42公里,占比94%。市水务局已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明确了24项未完工项目收尾工作的完成期限(2012年10月份前),并积极从政策、技术、资金等多方面密切配合相关镇街和施工单位,力争在2012年完成全部工程建设。

  2、加快推进次支管网建设进度

  一是统筹全市规划整编。通盘考虑全市各镇街次支管网整体布局,组织各镇街实事求是地开展次支管网规划整编统工作,力求做到以科学规划统揽次支管网建设全局。二是选择镇街试点先行。以大岭山镇和虎门镇为试点镇街,率先开展次支管网工程建设,着力摸索科学、高效的建设方法和经验,最终实现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推开。

  “十二五”期间,将重点对1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扩建总规模为81万吨每天;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5万吨每天;对现有6座二级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技改总处理规模为31.5万吨每天。计划对在线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对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指标和出水指标的监测项目。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城乡全覆盖;分区域、分阶段地推进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在有条件的区域进行雨污分流试点。

  四、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节水减排,是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和水环境压力的必然选择和根本出路。继深圳市之后,我市于2008年被确定为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之一,这是东莞市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大契机。我市已编制完成《东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划》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水危机意识和节水意识,积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期间,利用广播、报纸、标语、网络等媒体,通过在上街道、进学校、入社区宣讲、举行科普活动和公益活动等形式开展节水知识宣教工作,广泛宣传水资源紧缺的情况及节水基本知识,倡导节俭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全民水忧患意识和节水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节约用水、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取水许可和监督管理,提高用水效率。正在加紧拟定《东莞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等地方法规,构建节水管理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总体框架,强化对节水的宏观控制和全方位的法制管理。开展我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制定工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新建项目水资源论证、入河排污口审批等制度的管理,加强取水监督管理,加强建设项目节水器具(设备)、节水措施配套建设的管理。

  (三)推进水价改革工作,在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的基础上,正在研究拟定非居民用户阶梯水价制度。

  (四)根据节能减排工作政策要求,产业导向上大力发展低耗水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绿色经济。

  (五)开展多种创建活动,发挥节水型社会建设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拟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社区创建活动,把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作为发动群众、激励推进、落实节水任务的重要抓手,确定创建示范点,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充分发挥节水型单位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六)积极引导各镇区、单位进行节水型器具、节水设施改造,利用先进的用水技术促进节水。

  (七)加大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力度,进一步降低管网漏失率。继续加大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对1988年以前建成的老化供水管道及各类选材不合理、施工质量差、腐蚀或漏损严重的管道附属设施,安装年限久远、计量精度低的水表等进行更换改造。  

办理单位: 东莞市水务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