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的港资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以生产经营分散化、家庭化和小型化为主要特征,不同程度存在规模偏小、资金短缺、增长方式粗放、在内地信用不足等问题。2011年以来,欧美市场低迷、人工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问题使得东莞众多港资企业面临着比2008年金融危机时更为严峻的经营环境。尽管东莞将再启用10亿元人民币融资支持计划帮助企业融资,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但是对于众多港资企业而言,由于大部分属于“两头在外”的“三来一补”企业,银行无法控制风险而极少为这些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企业难以获得资金贷款,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很多港资企业的生产资金和流动资金愈发紧缺,大批企业甚至出现资金链断裂、倒闭破产等危局,资金来源依然是限制东莞港资企业发展的瓶颈。
港资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和原因:
1、中小港资企业与大企业相比,在融资方面明显处于担保能力低、融资成本高、资信等级差等弱势。大陆外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大企业,对于信贷管理、资金规模和条款设置的审查程序十分严格,港资企业多属于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受制于高昂的信息成本和放贷风险,很难获得大陆外资金融机构的融资贷款。
2、即使部分港资企业能够提供足够的抵押品,也常因抵押品价值难以估算、变现性较差以及缺乏土地所有权担保等因素,影响金融机构的放贷意愿。大陆中资金融机构的体制改革还未彻底,银行没有完全商业化,资本市场还没有完全开放,对于企业的融资依旧偏好抵押贷款。如果港资企业没有房产证、国土证,基本上无法实现融资;即使是用机器设备等作为抵押,大陆中资金融机构也多有保留。随着大陆中资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的推进和“信贷责任终身制”的实施,今年大陆银根紧缩,银行业本身的大量资金被“冻结”,能支配的钱更少,港资企业从中资金融机构贷款更难。
3、港资企业想要获得大陆外资金融机构的融资,或者转请中资金融机构接受抵押,再由中资金融机构出具保证函或备用信用证给外资金融机构,以获得相应的信用额度,但是和中资金融机构融资一样,往往缺乏担保;或者将母公司的信用延伸至大陆子公司,即利用外资金融机构在两岸均设有分行的机会,通过母公司在港的信用设立额度,再拨转至外资金融机构在大陆的分行,才能实现融资的目的。
4、目前东莞的小额贷款公司已经阳光化。这些小贷公司基本上都是由民间资本发起成立的,参股者也大都是企业老板或事业家。但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最高不得超过2亿元。在资金紧张时,最多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拆解不得超过自身注册资本50%的资金,且绝不能踩吸收存款的“红线”。小贷公司总体资金量有限在于银行合作时,并没有突破性进展。因此小额贷款公司难以弥补包括港资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5、后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冲击下香港金融体系流动性和筹资活动收缩,导致港资中小企业对内地金融体系依赖性加强。多数港资企业倾向于向香港资本市场融资,在世界经济动荡的背景下,这种“单一”的融资渠道,无法有效满足东莞港资企业的资金需求。
办 法:
纵观发达国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主要靠当地政府,因此不断改善中小外资企业融资手段,尤其是短期融资的手段,促进港资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是政府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有如下建议:
1、在金融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东莞应大力支持金融创新,积极引进有战略眼光的PE、VC这类私募股权投资,主要对准创业板和中小板两大板块继续推动本土企业上市融资,继续加大对松山湖申报“新三板”试点的支持力度,为港资企业融资扩大空间。
2、东莞继续规范担保公司和典当行等业务范围,向广东省乃至国家层面争取更多的小额贷款公司牌照,通过多种方式激活民间资本。可以借鉴全国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激活民间资本,如温州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青岛市中小企业统借统还贷款平台、天津滨海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等。
3、继续为港资企业的厂房、土地等明确产权,以方便抵押贷款。
4、继续引导和组件港资企业非营利性政府担保机构和盈利性担保机构,在市级层面上构建省级担保和再担保公司,完善盈利性担保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担保机构经营行为,在银行和担保机构间搭建风险分摊平台,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好的担保服务。
5、进一步推动东莞和香港金融融合。一是支持有市场潜力的高薪技术企业,产品主要面向国际市场的企业在香港上市。在香港创业板上市,通过银行贷款,以及吸引风险投资基金,缓解在内地融资难的困境。二时推动两地金融机构进一步互设分支机构。三是建立跨境经营的关联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四是对港资企业依靠境外母公司调剂弥补流动资金缺口的行为给予政策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