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市委会:
贵会提出《关于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20120312号)的提案收悉。作为该提案主办单位,我局积极会同市整治农贸市场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局、市综合执法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和市药监局等单位,根据各自的法定职能,总结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做法,并针对提案内容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方法,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现有农贸市场585个,食品批发市场24个,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3.3万户,年消费蔬菜达150万吨、生猪300万头、水产品30万吨,是名符其实的市场大市、食品大市、消费大市,市场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艰巨。一直以来,市整治农贸市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市场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履行职能,不断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法,深入探索市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努力规范我市农贸市场食品经营秩序。
一、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推进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建设,提升市场消费环境。针对我市农贸市场基础设施薄弱,脏乱差现象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市工商局于2008年率先提出创建食品安全样板市场的工作思路,在全市各镇(街)选择1个农贸市场,从硬件、管理和规范上对市场的食品安全设施全面升级改造,建设成高质量、高标准的超市式样板市场,从而以点带面,推动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样板市场创建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于2009年确定由市经信局和市工商局牵头负责样板市场创建工作,2009至2011年连续三年将创建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列为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从政府统筹的高度大力推进创建工作。三年来,我市成功创建142个食品安全样板市场,累计投入资金3.07亿元,改造市场面积达67.35万平方米,呈现出投入高、工程大、变化显著、辐射面广的特点,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二)深化信誉通和市场通推广应用,积极贯彻落实“两项制度。市工商局按照“巩固、完善、提高”工作思路,继续大力推广信誉通食品备案信息系统。目前,全市已有10723户食品经营户成为系统备案单位,安装触摸屏式一体查询机488台,电话查询机10235台,基础数据库录入信息354万条,建立电子台账已超过2400万条。为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市工商局创新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于2009年开发应用了综合性的市场食品安全信息监管系统(简称“市场通”),并积极在全市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及食品批发市场中推广应用。目前,全市共有222个食品市场上线使用,其中农贸市场198个,食品批发市场24个,建立电子台账已超过190多万条,票证总数560多万条,票证台帐的种类涵括生猪、肉类、禽鸟、副食品、水产品等。
(三)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确保市场主体质量。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的要求,市工商局制订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管理规范》,严格规范食品流通许可工作。对从事食品经营的,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从资料到场地进行严格审查,严把流通许可关。目前,全市共换领和新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30931份。
(四)加强食品批发源头监管,深入开展批发市场整治。在市食安委办的协调下,市工商局切实履行自身职能,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24个食品批发市场和23个较大的农贸市场进行了综合整治,通过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形成强大整治合力,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食品经营主体不按规定执行“两项制度”违法行为、违法食品广告、食品商标侵权违法行为、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取得明显工作成效。据统计,去年6月以来,市工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800多人次,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内食品经营户8800多户次,查处食品安全案件23宗,移送司法部门案件5宗,查扣劣质食品20000多公斤,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8047份,有效地规范了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打击了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参杂使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
(五)大力开展食品质量监测,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手段。继续加大食品质量监测投入力度,全面开展食品质量监测工作。2011年,市工商局成功争取市政府财政拨款食品质量监测经费367.14万元,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选择米面、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饮用水等食品进行抽检。全年抽查各类食品3500批次,合格率91 %。其中,抽检乳制品640批次,全部合格。开展各项不合格商品后续处理专项检查17次,检查市场1686个次、店铺17862户次,查处不合格食品案件134宗。2012年上半年,抽检各类食品1027批次,合格1001批次,不合格20批次,合格率97.5%。其中,抽检乳制品827批次,合格821批次,合格率为99.3%。开展不合格食品后续处理专项检查11次,立案查处不合格食品案件61宗
(六)实施举报奖励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以开展“三打”工作为契机,制定关于假冒伪劣食品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对提供假冒伪劣食品案件有效线索的举报者予以奖励。办法规定,对属于不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假冒伪劣食品,鼓励举报人可通过来人、来函、电话等方式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根据举报事实的确凿程度和举报人的协助调查情况,将举报分为3个不同层次的等级,举报奖金则根据举报的不同等级以及案件的不同标的值予以发放。其中,货物总值5000元以上的,按照查获货物总值10%以下予以奖励;所查获的此类案件涉案人员中有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查获货物总值10%予以奖励,奖金最低不低于2万元,最高奖励为30万元,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假冒伪劣食品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进一步提升工商部门执法力度。
(七)开展文明诚信市场活动,营造良好的市场诚信环境。目前我市开展的文明诚信市场活动中,共评选出198个东莞市文明诚信市场,其中农贸市场135个,专业市场63个。具体工作措施:一是提升检查验收的标准。提高文明诚信市场的检查验收标准,分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两种,包含市场依法经营、食品安全、场容场貌、经济效益、日常监测等5大项内容,共24项具体标准。二是实行重点培育。为扩大文明诚信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从多年来获得“文明诚信市场”荣誉称号的农贸市场中,选定一部分作为创建食品安全样板市场的先行者。升级改造后的样板市场,基本达到超市化水平,充分展现了文明诚信市场的良好风貌,达到了宣传和示范的双重效果。三是严格审查把关。申报市场须经各镇街政府同意推荐,由市精神文明办、市工商局和市经信局联合组织对参评市场现场检查评选,对分数不达标的,取消评选资格,确保了评选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如在2011年的考评中,就有1个市场参评市场因为现场检查和日常监测不达标而被剔除。四是注重开展宣传。市工商局每年在东莞工商红盾网上公示文明诚信市场名单,并且为提升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含金量,定期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一次高规格的表彰大会对当年的文明诚信市场进行褒奖。各镇街也通过电视广播开展宣传发动,相关镇政府也相应召开表彰大会,并且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形成争创文明诚信市场的良好氛围。
(八)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升社会各界食品安全意识。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为契机,通过依法宣传单张,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广大市民提高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做到全民参与、共同抵制、积极举报,使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售节目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无处藏身。与此同时,强化市场开办者作为市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农贸市场开办者和管理者的责任教育,并通过岗前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向食品经营户宣传《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强化食品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的认识,指导做好经营自律。据统计,2012年我们开展农贸市场专题讲座、培训96次,参加人员3000多人次。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我们仍要清醒看到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个别食品安全样板市场日常管理有待完善,仍存在无证经营、证照不符、计量器具未检验等现象;有的市场马虎应付台账、巡查记录及不合格产品退市记录,管理者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意识薄弱,市场日常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周边的经营环境有待改善,个别市场周边存在无牌无证经营小贩,无证照经营现象屡禁不止等,影响了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效果,制约了我市农贸市场的整体发展,需要我们在下来的工作中进一步改善。
二、继续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措施
接下来,市工商局将继续联合整治农贸市场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保持样板市场建设成果。针对部分样板市场只重视对市场硬件设施的升级,忽略了市场的日常管理的问题,加强样板市场后续管理。修改完善《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后续管理规范》,进一步明确农贸市场开办者、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及工作要求,强化市场管理者作为市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管理重点由过去对市场经营者转为对市场开办者监管。每年组织对已建成的样板市场逐一进行“回头看”检查,进一步明确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及工作要求,巩固样板市场建设成果。对检查未达标的农贸市场发出重新整改要求,整改后仍未达标的市场将被取消样板市场称号。
(二)着力构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长效机制。为使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市政府已于2010年11月颁布实施了《东莞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办法》,明确了今后农贸市场参与升级改造的申报程序、改造标准、补贴措施、验收程序等。下来,我市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组织各镇街制定本辖区未来几年的农贸市场升级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政府财政支持力度,使我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长效机制得到真正确立。
(三)着力提升农贸市场信息化水平。在样板市场成功推广应用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市场通)的基础上,分步骤、有计划地逐步延伸至全市农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通过应用信息化系统,倒逼市场开办者全面加强对上市食品质量的跟踪监管。同时,加强现有“市场通”系统的管理,保证系统的使用质量,真正发挥信息系统保障食品安全和推进管理的功能作用。
(四)进一步规范食品流通许可工作。根据省编办对领域监管职能的调整内容,我们将制定食品流通许可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理顺办证流程,加强对市场、超市内现制现售熟食、糕点(面包)、凉拌菜等行业,以及现制现卖、零售为主的饼店(含面糕饼店、面包店等)的准入把关。
(五)继续加大食品抽检工作力度。我们将以食品质量抽检纳入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为契机,把食品质量抽检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全面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抽检工作。一方面,在规范食品质量监测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食品抽检工作力度,利用食品质量抽检工作中现场抽样、法定检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等强有力手段,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对可能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加强检测,一旦发现不合格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六)继续加强食品批发市场监管。继续把食品批发市场的整治作为2012年的重点工作,并以“三打两建”工作为契机,把大岭山信立农批市场和中堂江南农批市场列为重点整治市场,确定辣椒、冻品、腊味、粮油等商品为重点整治对象,通过严厉查处移送一批食品安全案件,震慑从事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不法分子,切实扭转食品安全工作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指导和协助信立农批市场管理和中堂江南农批市场方推广应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