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科技企业各自为战,不利于东莞的又好又快发展

  案 情:“十一五”以来,东莞市深入实施“经济社会双转型”的战略思路,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一批高科技企业的成长,提高东莞的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使“东莞制造”向“东莞创造”、“东莞智造”转变,提高城市品位。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一个问题:东莞的产业链配套虽然较为齐全,但是东莞市的科技型企业“星星多、月亮少”,所属的行业领域分散,大多数企业在发展中各自为战,由于资金和生产能力有限,无力迅速去开拓更加广阔的市场。单兵作战的意识在企业发展的量的积累阶段也许能起到作用,但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不利于其质的跨越式发展,不利于东莞城市的高水平崛起。

  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共建文明共享幸福,实现高水平崛起”的发展战略。针对如何应对新的经济形势对东莞高水平崛起的影响,本人提出了“抱团发展谋共赢,实现东莞又好又快发展”的提案。

  办    法:

  建议:

  1、充分发挥东莞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LED)、电动汽车、太阳能光伏等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势,延伸产业链,帮助东莞市企业特别是发展中的高科技企业,以“内循环”的方式抱团取暖,应对危机,共克时艰、合作共赢。

  2、政府部门要为科技型企业的产品销售、产业配套搭建起供需对接信息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推介新产品、新项目,加强与大企业的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套搭建起展示平台;为企业与企业之间循环经济耦合项目搭建起沟通平台。

  3、政府部门为科技型企业的转型升级创造支撑平台,为其创造“集中优势兵力,重点突破”的市场拓展条件:集中优势兵力经营区域市场和经营终端,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抢先在东莞市的区域市场建立起领先优势,然后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最终建立起整体的企业优势。如在产品推广中,可以先在东莞区域市场内,集中优势兵力重点扶持几个终端,待时机成熟后再增加新的终端客户。这样不但能够减少失误,而且能为日后大规模的市场拓展积累宝贵经验。


提案者: 徐地华

  徐地华委员:

  您提出“关于扭转科技企业各自为战局面,促进东莞又好又快发展的建议”政协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研究,现对提案中建议的三方面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我市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势,延伸产业链,以“内循环”的方式实现合作共赢方面

  针对当前我市大部分科技型企业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市场开拓较困难等特点,通过以“内循环”的方式抱团取暖,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实现合作互利共赢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一个有效措施。因此,政府在积极支持企业日常科研工作开展的同时,也应该做好产业集聚发展的工作,促进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快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加紧出台具体扶持政策。要推动产业加快发展,必须先从产业规划入手,做好策划布局,并有针对性地给予政策扶持。因此,在对我市相关产业情况进行详细调研的基础上,客观分析存在的优势与劣势,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支持的方向、目标、措施及责任,力争突破目前产业发展的困境与瓶颈,实现跨越发展,是做好我市产业集聚发展工作的前提。目前我市已就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出具体的发展规划或实施意见,如《东莞市LED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指出,进一步实施LED基地引导工程战略,通过打造高端制造基地、培育创新服务集群、创建绿色照明城市等方式,加大力度发展产业集聚化,力争到2015年,形成产业规模大、产业集中度高、持续创新能力强、整体竞争优势突出的LED现代产业集群。

  接下来,将对其他新兴产业提出合符实际情况的发展规划或思路,并对已出台的产业发展规划尽快制定落实具体资助政策,确保相关产业扶持工作落到实处。

  (二)引导企业承接国家、省、市科技资源,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将有助于企业拓展产品市场,增加产品销售。因此,我市将继续加大对提升企业技术创新的扶持工作。一是对于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鼓励和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市重大专项等各级科技专项。二是鼓励企业成立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不断构建创新环境,积累高层次人才。三是鼓励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专利试点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打造自己品牌,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通过承接各级科技项目,促进企业与有关科研院校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加速产业资源集聚。目前,我市涌现了包括生益科技、宏威数码、众生药业、勤上光电等一大批行业龙头企业,拉动了我市相关新兴产业的高速发展。

  在下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中,将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企业的帮扶力度,力争培育出1-2个年产值过百亿元的大企业。

  (三)发挥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产业集聚作用,共同推动产业升级发展。一是发挥产业集聚的优势,大力发展产业集群。鼓励成立同行业的产业联盟,把相关行业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各类服务机构结合在一起,打造产业发展优势。如东莞产业支援联盟、东莞射频识别(RFID)技术联盟、线缆行业联盟等。其中东莞产业支援联盟是在整合各创新平台资源的情况下组建起来的,主要为企业进行会诊辅导,对症下药,帮助企业健康发展。近年,支援联盟开展了“东莞企业升级转型专题会暨联盟专家会诊辅导”、“走进镇街,百家重点企业辅导行动”等大型活动,为近万家企业提供了诊断辅导,获得了企业的认可。二是利用行业协会的平台纽带功能,面向会员企业定期组织有关活动及提供培训服务,加强相互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产业发展升级。如东莞市半导体照明行业协会、东莞市软件行业协会等。其中2010年成立的东莞市半导体照明行业协会,目前已有会员企业70余人,通过协会的协调,统一组织各会员参加各大展会,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开展行业技术培训等服务,促进了产业快速发展。三是大力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扶持中小企业加速成长并在孵化器内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集聚。鼓励科技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专业孵化器(加速器),形成专业技术、项目、人才和服务资源的集聚,促进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提升行业竞争力。如东莞市高盛科技园、东莞市软件企业孵化园、天安数码城产业园等。

  下一阶段我们将加强对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及孵化园区的指导,鼓励它们发展服务功能,为有关企业提供更到位、优质的服务,做好科技咨询工作,支持企业发展。

  二、关于搭建供需对接信息平台、产品展示平台及企业沟通平台方面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协助企业做好项目成果产业化及产品展销的工作,应该加大产品展示平台建设,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一)筹备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交易中心,扩大服务职能。目前我市已成立了东莞市技术与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主要为企业提供包括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科技和知识产权咨询等服务。十二五期间,根据市政府有关部署,将着手筹建市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并将其功能定位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资源聚集、交易促进、价值发现、配套服务等功能,有效聚拢技术资源、投资人资源和技术交易中介服务资源,形成促进交易双方有效对接的服务模式,为技术交易全过程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专业化服务,并进一步推进现代技术交易制度的改革,促进技术与资本的有效对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建成后,将为企业成果推广、产品交易等提供更便捷的渠道。下来,将以松山湖为重点,积极筹建若干个产权及技术交易平台,促进科技成果及高技术项目转化。

  (二)加大专业镇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形成产业集群。专业镇创新服务平台是围绕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以专业镇为依托,搭建大型的创新服务平台,为产业转型升级发挥技术支撑和公共服务功能。通过专业镇创新平台的建设,组织开展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活动,能有效帮助企业建立营销网络,应用电子商务,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目前,我市已有专业镇18个,组建专业镇创新平台12个。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促进其加快建设。如制定“一镇一策”发展规划和推进“一校(院所)一镇”合作建设,找准专业镇发展情况、经济特色、存在问题以及转型升级需求等,联合高校院所和业内专家,制定专业镇发展规划和特色产业技术路线图;推动高校、科研机构的重大科技项目、重点科研成果、高端科研人才落户专业镇,增强专业镇的发展后劲。

  (三)举办产品展示交易会,协助企业拓展产品市场。参加产品展示交易会是企业将产品推出市场的一个重要渠道。为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产品市场,市外经贸局制定了《东莞市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外经贸〔2007〕89号),对于参展企业,其展位费、特装布展费和公共布展费按实际费用额50%给予补助,最高资助额度达30万元(国外展会)/5万元(国内展会)。我局每年也会定期组织企业参加电博会、中国国际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展等专业展会,并按有关规定额外给予一定补贴,提高企业参展积极性,为企业展示项目成果提供良好的平台。

  三、关于集中优势资源经营区域市场和经营终端方面

  多年来,市政府一直大力支持本土优秀新产品应用示范,而且也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

  (一)实施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对其应用产品给予一定补贴。为促进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对于重大工程产用的产品,按规定我们会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如近年来先后实施LED照明应用示范工程、金太阳示范工程,分别对LED照明和太阳能光伏产品应用给予扶持,并出台相关政策。截至2011年底,全市已推广LED示范工程灯具近30000盏。有关补贴政策的实施,培育了新兴产业终端市场,推动新技术产品的应用推广。接下来,将对有关资助政策加以细化,扩大补贴范围,加大支持力度,更好地拓展产业市场,形成规模效应,实现更大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二)优先支持本地企业产品。根据《东莞市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东府办〔2011〕30号)的要求,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扶持本土企业的政策精神,每年由相关部门牵头制定、经市政府印发的《东莞市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对各部门认定的重点新产品等进行明确鼓励。市政府在采购组织实施中,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将优先采购上述清单的产品,以鼓励扶持本地企业壮大发展。同时,各部门也积极鼓励高新产品、环境产品的应用,如:市科学技术局制定的关于获得认定的国家重点新产品、广东省重点新产品、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推荐采购产品名单,市环境保护局制定的关于通过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企业名单等。

  围绕以上措施,我们将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具体工作。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市科技工作的开展实施,如有进一步的宝贵意见,可直接联系我们。  

办理单位: 东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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