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290号提案的答复
道滘镇政协小组:
你们在市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工作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学习领会,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你们的建议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眼于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进而为东莞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强大人力支撑的现实需要而提出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随后,我们按照您的建议内容,结合东莞本土实际,认真抓好相关内容的办理落实。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路径选择方面
与西方国家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社会工作自下而上的发展路径不同,东莞等地在发展社会工作方面面临着民间力量不足、社会认知度不高等弊端。在这种情况下依托于政府的主导推动,培育和发展民间社会组织,由其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成了我市等先行城市发展社会工作的主流选择。客观而言,由于我市在社会工作发展初期,政府无论是在政策制定、机构培育、经费来源、步骤推进等方面打上了强烈印记、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以至于给外界造成了政府大包大揽的感觉。其实,在民间力量弱小的情势下,政府在环境塑造、平台搭建、规则建立、氛围培育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无可厚非。关键的是,政府不能永远“唱主角”,而是要逐步让渡空间,专心为社会组织护航和服务。因此,我们一直认同“小政府、大社会”的理念,致力于大力培育民间社会组织。为此,我市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指导单位,尤其是社会服务、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登记。按照立足现实、有序发展的步骤,我市先后成立了7家社工机构和市社会工作协会,特别是逐步引导后者承担行业服务和管理的职能,改善社会工作行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按照省2015年每万人要建立5家社会组织的部署,我们将继续发展包括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社工机构等社会组织,稳步促进民间力量的成长和壮大。
二、服务购买方面
诚如你们在建议中所言,我市目前的社会工作购买形式以购买岗位为主。该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容易造成社工“行政化”或“边缘化”的现象。但客观而言,起步之初以岗位购买的方式推进符合我市发展的实际,我们也在极力避免社工“行政化”或“边缘化”现象的发生。和众多城市一样,我市传统的社会工作手法虽早已有之,但对现代社会工作的理念、方式、技巧、手法等不了解、不熟悉。岗位购买的方式不仅程序简便、易于造作,且这种嵌入原有体制的方式可以让“体制内”人员对社会工作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手法。当然,不容否认,由于“人在屋檐下”,岗位社工在工作开展中会遇到被行政化等难题。为防患类似情况的发生,我们在工作中强调各用人单位要尊重社工的专业地位,要创造条件让社工展现自身的专业价值。当然,在社会各界对社会工作的认知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岗位社工面临的难题将更加凸显,而原有的优势会并逐步退化。在这种情况下,将一些社工岗位整合,以项目的形式推出将更有利于工作的推进。事实上,我们在试点之初就进行了项目化实践,比如长安镇推出了我市第一个社工服务项目。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积极鼓励项目化实践,至今已有石龙等镇将原有的岗位模式打包整合成了项目。而我市目前推行的公益创投项目以及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也有力地推进了项目化的实践力度。总之,在推进社会工作过程中,我们将以效果、效率为重要权衡因素,适时调整岗位和项目二者的比例,促进我市社会工作有序发展。
三、人才引育方面
脱胎于西方的现代社会工作要与中国的传统因素、体制环境等有机结合且相互促进,如何尽快而有效地“本土化”是一项绕不开的议题。而人才的本土化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我们也始终注重和强调这一点。诚如建议所言,“本土人长期成长、生活、工作在当地,十了解风土人情以及社会资源分布,易于与事主进行沟通和张罗所需资源,能够事半功倍”。因此,我们从试点开始就积极吸纳本土人才:除了吸纳本地生源的社会工作科班毕业生加入之外,积极鼓励既有从事社会工作的相关人员通过培训参加考试等途径实现“提升转换”。具体方式上,我们组织开展了万名社会建设人才大培训工程,组织开展考前辅导班等,帮助有关人员加强对社会工作的认知、理解和掌握。同时,在我们的参与和推动下,2009年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正式开设社会工作本科专业,并且招生一年比一年火爆。为增加广大社会工作相关人员的职业收益,我们已起草《东莞市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职务补贴发放办法(初稿)》,拟对具有东莞户籍且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符合资格人员,每月给予200元专业技术职务补贴,获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符合资格人员,每月给予300元专业技术职务补贴。目前,该方案还在修改中,待完善后将正式呈市政府审定。至于现阶段一线社工大多来自外省、外市,这与本土人才不足有很大关联。由于现阶段社工奇缺,招录外省、外市社工来莞工作也是“情势所迫”。另外,只要他们取得东莞户籍,扎根东莞、服务东莞,这也是社工本土化的一种表现。社情民意可以熟悉、语言可以学习,只要他们优秀,完全可以不问出处,和本土社工人才同等对待,并最终“为我所用”。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社会工作的关心和提点,衷心期望你们今后更多重视、支持我们的工作!
办理单位: 东莞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