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20281号的答复
李毓仁委员:
您好!首先真诚感谢您对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市卫生局按照省卫生厅、市委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断完善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切实提高我市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关于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卫生应急工作成绩突出。一是建立健全卫生应急预案体系。我局先后制订了《东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东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东莞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东莞市人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东莞市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试行)》和《东莞市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卫生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卫生应急体系。二是不断推进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先后成立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各专项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急处置小组、应急救治专家库和应急救治队伍等多个卫生应急机构和队伍。同时加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每年举办多期卫生应急培训班,近几年共培训3487人次。三是定期举办卫生应急演练。我局每年组织一至两次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卫生系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执行有关应急预案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四是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加大投入,购置和储备了一定数量的急救设备和防护用品,包括救护车、呼吸机、彩色超声诊断仪、单采血浆机、隔离衣、防护口罩、防护眼镜等应急物资。五是加强卫生应急信息建设。开发了东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我市卫生应急信息化管理的目标。
近年来,在处置三聚氰胺奶粉事件,防控甲流、登革热、基孔肯雅热和手足口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援助汶川地震灾区、抗击低温冰冻灾害及各种重大伤亡事故等突发事件中,能够及时有效进行应急处置和提供医疗救援,最大程度减轻事件危害,有效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经济稳定良好运行。
二、关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报告机制
我局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报告和处理机制,全面提高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指挥决策能力。制定了《关于卫生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有关规定》,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类,分别制定了《东莞市急性传染病疫情应急调查处理实施方案》、《东莞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调查处理实施方案》和《东莞市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调查处理实施方案》,对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监测程序作出的详细、明确的规定,确保信息报告的准确和通畅。
全市共有60家医疗机构开通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实现法定管理传染病联网上报。目前,我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传染病监测体系。我市常规开展专项监测的传染病病种有:流感、人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霍乱、狂犬病、疟疾、手足口病、登革热、基孔肯雅热、麻疹、艾滋病、性病等。通过监测掌握我市传染病疫情动态、及时发现传染源或可疑传播介质等,从而为及时采取防控措施、调整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三、关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建设
目前我市公共卫生体系主要有市镇两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市一级公共卫生专业机构有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慢性病防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新涌医院等单位,而镇一级的公共卫生职能主要由镇(街)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同时,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项目试点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制,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中医、助残、精防、全科医师团队服务、慢性病管理、计划生育指导、防疫试点等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将逐步承担起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接下来,我市将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镇(街)医院防保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责,逐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职能,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网络,进一步充实公共卫生队伍,优化基层医疗资源配置,不断完善市镇村三级公共卫生体系。
四、关于加强应急医疗救治体系的建设
医疗救治体系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装备水平不断提高,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已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一是制订了《东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危害事故医疗救援的相关方案。二是建立医疗救治基地。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我市建立了一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基地:(1)创伤医疗救治基地:市人民医院、虎门医院和厚街医院;(2)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疾病医疗救治基地:市人民医院、石龙博爱医院和塘厦医院;(3)化学中毒和职业中毒医疗救治基地:市人民医院、市慢性病防治院(市职业病防治中心);(4)烧伤医疗救治基地:市人民医院;(5)食物中毒医疗救治基地:市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和常平医院;(6)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市人民医院、市慢性病防治院、石龙人民医院和厚街医院。各基地均配备了专业人才、相关医疗救援设备、药品、试剂、卫生防护用品。在有条件的医院设置一些可塑性病房,配备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动重症监护病区或传染病区,用于应急收治重症患者和传染病患者。三是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我局组建了急性传染病医疗救治专家组、食物中毒医疗救治专家组、职业病危害事故医疗救治专家组,并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四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援综合演练,提高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的危机管理意识和应急协调管理能力,提高医务人员的现场处置能力和应急预案执行力。五是建立部门间信息联动机制。我局逐步与市政府应急办、公安、交通、铁路、安监、消防、农业等部门建立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相关的信息通报机制。市医疗救护120指挥中心与公安110、消防119、交通安全122等专业机构建立信息互通、应急联动机制。
五、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法制化建设
目前已有一套比较完备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法规体系,国家级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级的有《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我市于2004年4月29日发布了《东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试行)》。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处置纳入了法制化的管理,明确了各部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职责,重点解决了我们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存在的信息渠道不畅通,信息统计不准确,反应不及时,应急准备不足等问题。
六、关于加大政府投入方面
近年来,我市市、镇两级财政不断加大投入,购置和储备了一定数量的急救设备和防护用品,包括救护车、呼吸机、彩色超声诊断仪、单采血浆机、隔离衣、防护口罩、防护眼镜等必备和常用应急物资,进一步充实了我市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此外,市财政安排了500万应急专项经费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
市财政每年拨2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是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管理干部、疾病预防控制技术骨干、卫生监督员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关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应急管理、媒体应对、应急处置技术、社区卫生服务和健康宣传等方面。通过举办系统性的培训班,使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操作能力均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七、关于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工作
我局每年都积极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发动社会各界、各部门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每年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派发宣传册、举办科普讲座、专场宣传活动等多种方式全面科学地宣传和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预防控制疾病的良好氛围。2011年,我局编印和下发了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折页合计14余万份。
同时,充分依托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类专业机构,在社区(村)、中小学校、工厂企业等单位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使科学知识深入社区基层,深入千家万户,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
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制工作,事关老百姓的健康、事关当地的稳定和发展。我局在这方面虽然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有一些尚待改善的地方。2012年,我们将继续举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进一步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对基层的疾病防控和应急能力进行专项检查等,以进一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的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