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党代会提出“三区四城”的发展构想,把建设科技与产业融合示范区作为首要任务。我们理解要建设科技与产业融合的示范区关键在于推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这些年来,我市在发展科技金融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从组建科技投资担保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到推进科技企业上市、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可以说成效是比较明显的。2009年我市被纳入广东科技金融试点城市并努力争取成为国家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据了解我市出资组建的5家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累计引导民间资本12亿元,完成了对我市10个项目的投资,投资金额2亿多;2011年新增上市公司3家,我市共有上市公司11家;已发放2笔合计820万元专利权质押贷款。

  在当前长三角、京津唐、中西部等地区加速发展的形势下,按照东莞高水平崛起的要求,对科技创新能力和金融政策环境的要求也更加明显。从这一方面来看,我市科技和金融结合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中的支撑和服务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一是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的力度仍需加强。我市拥有6000亿元的民间资本,如何调动和引导其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还需进一步思考。二是上市企业数量与长三角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苏州、无锡等地一年新增的上市公司数量比我市目前拥有的上市企业总量还要多。三是我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的体制和机制还未建立。目前还未形成与国家、省进行科技金融工作对接的机制,争取省特别是国家政策上效果还不很明显。

  对此我们认为,加速推进科技金融结合应当强化以下四方面的理念:

  1. 科技金融结合应当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科技、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金融等多部门协作机制,统筹规划集聚我市科技与金融资源,优化有利于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体制和机制,实现科技与金融的有效对接。

  2. 科技金融结合应当坚持市场运作。坚持政府主导和引导相结合,根据市场化运作需要,创新评估标准和完善评估体系,促进资金等资源向信誉良好、发展潜力大的优质科技企业集聚,控制风险。

  3. 科技金融结合应当力求重点突破。以松山湖高新区为主要试点地区,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企业、金融机构、投资担保及保险公司等开展试点工作,进行重点引导和支持,发挥对其他镇街、企业的辐射和示范作用。

  4. 科技金融结合应当注重系统集成。把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政策、人才政策、科技计划以及融资支持计划等措施有效集成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

  办    法:

  我们建议,当前推进科技金融结合应该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加速推进科技企业资本上市。推进科技企业上市是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科技产业和做大做强一批明星企业的最有效途径。我们应该加强对科技企业上市的辅导,重点依托东莞市科创投资研究院等专业预辅导机构和专家的力量,指导企业明确主导产品、加强科技研发、优化治理结构、制定上市路线图、规范企业运营等等,按照“先规范、后股改和再上市”的基本模式,加速推进科技企业上市。

  二是加快发展风险投资产业。学习借鉴深圳、无锡、苏州、天津等地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成功经验,加速组建我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事业法人的治理模式,充分运用政府财政的引导作用,调动民间资本、专业机构和创新载体的积极性,设立各类子基金投资科技产业。此外尤其要发展对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风险投资,也就是天使投资或种子项目投资,必要的话可以考虑设立政府全额出资的种子项目投资基金,科学设置项目评估和考核指标体系,以“雪中送炭”的方式重点支持运营团队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大和实施计划明确的早期科技项目。

  三是继续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我们重视知识产权,不应当只关注知识产权的创造,更应把知识产权运用到企业实际生产经营中,发展成为企业的核心战略资源。科技金融结合,就是将知识产权转变为企业资本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国内信用体系不健全、交易体系不完善,加上技术信息的不对称性和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专利权质押融资一直是我们的重大难题。我们以市政府新近出台的鼓励、扶持政策为契机,以商业银行为主体,抓紧建立风险控制和操作体系;以中介机构为依托,尽快建立资产评估和交易体系;以政府为引导,抓紧细化政策扶持和资助体系,系统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尽快让广大科技企业享受这一政策实惠。


提案者: 九三学社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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