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264号提案的回复
民建市委会:
我局收到市府督查室转来的2012年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的政协提案《关于提高国人对国货信任度、为代工企业升级创造良好外部条件的建议》(第20120264号)后,作为主办单位,立即对提案中涉及我局职能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到业务科室,对涉及市委宣传部、财政局职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协调沟通,现将研究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抓监管,全面提升产品质量
质监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是开展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提高我市整体产品质量水平。为履行好该职能,我局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对企业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管
制定下达全市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工作计划,2011年,根据年度定期监督检验计划对3317家企业生产的4763批次产品进行市定期监督检验,加强对企业生产产品的日常监管,提升全市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
(二)开展专项产品质量整治工作
2011年,我局集中开展了对与消费者人身安全及使用广泛的一次性生活用纸(纸巾纸、卫生卷纸)、防伪标识产品、钢筋产品、轮胎产品、玩具产品、日用陶瓷餐茶具、人造板产品、电线电缆、家具和危险化学品等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累计检查企业272家,抽样42批次,发出整改35份。经过整治,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企业的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了企业产品质量的提升,提升了消费者对该种产品的信心。
(三)加大对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为了更好的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我局加大了对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力度。一是发出各级监督抽查不合格整改通知书643份,对259家已进行整改的企业进行复查,将266家逾期未提交整改报告、45家复查不合格、15家无证生产企业移送稽查分局处理;二是在局网站和《东莞日报》对127家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名单进行公布,通过曝光和消费指引引导消费者甄别产品质量;三是向各镇街政府通报2010年4季度至2011年3季度产品抽检合格率,督促地方政府加强对产品质量工作的重视。
(四)实施标准战略,增强标准制修订发言权
针对全市部分企业标准认识不清、生产产品不符合标准的情况,我局加强了标准宣贯工作,严格要求企业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生产,当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企业制定企业标准,报我局备案,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同时,为了逐步转变全社会对国内产品“标准较低、质量不高”的看法,我局以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和提升我市企业标准化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为主旨,以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核心,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全面推进采标工作的运行机制,增强企业技术标准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我市重点产业、重点产品技术标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截止2011年底,我市企业产品获得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认可证书1006项。广东生益科技公司还主导制定了两项国际标准,有力的提升了该类产品质量在市场上的影响力。
(五)引导企业创名牌以提升产品美誉度
名牌产品体现了企业的综合实力,对提升企业产品美誉度,增强消费者信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局联合市经信局、外经贸局和各镇街政府开展名牌产品培育工作。仅2011年,我局就将110余家企业纳入名牌后备梯队,通过完善产品检测、标准、计量和质量管理流程等手段,提升企业综合实力。2011年,全市共有68个产品荣获省名牌产品称号,其中新增45个,新增数位居全省第三。目前,全市名牌总数达117个,在毛纺服装、家具和电子信息等行业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对提升消费者对东莞企业产品的信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抓采购,加强国货采购管理
(一)当前我国政府采购中采购国货的相关政策
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政府采购中优先采购国货的原则,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0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同时,我国对政府采购中进口产品的采购,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未获得财政部门采购进口产品核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擅自采购进口产品的……”。
(二)支持国货采购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中进口产品的审批工作。对我市采购单位提出采购进口产品的申请,按《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要求采购人提供《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根据产品的不同情况还要求其提供关于鼓励进口产品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专家组出具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等资料,做到从严审批。由于把关较严,近年来我市极少有提出采购进口产品申请的情况。
二是在采购产品目录制定工作中体现采购国货原则。在制定我市政府采购目录时,市财政部门会同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外经贸局等部门共同制定我市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将其列入当年的政府采购目录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主要产品均为国货,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组织实施中,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对鼓励采购国货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加强对政府国货采购的监督和管理。一是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中,我市以国货的价格作为预算的基准,从源头上杜绝采购昂贵进口货物情况的发生。二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严格贯彻《政府采购法》中关于不得指定品牌的规定,保证本土品牌国货公平的竞争环境。在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时,发现不合法采购非国货的,及时纠正和查处;对凡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和单位进行项目审查和跟踪,防止违反采购国货原则现象的发生。
三、抓宣传,提振国货消费信心
(一)加强宣传平台建设。我局联合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借助“外博会”、“台博会”、“漫博会”等重大展会,加大了“莞货”的宣传平台建设。以去年“外博会”为例,展会举办前后各新闻媒体共刊播稿件近400篇逾40万字,相关报道为提高社会各界对“莞货”的信任度产生了积极正面的广泛影响。
(二)加强优质产品宣传。为了提高社会对国内企业产品的认可度,我局积极开展了名优产品宣传工作,近三年,连续在东莞日报、中国质量报、中国质量万里行及阳光网等媒体上开展名优产品宣传工作,印发了近5000册的东莞质量专刊,集中宣传我市知名企业。生益科技、徐福记、今麦郎、以纯等企业在国内行业均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得到消费者的好评。
四、主要的工作体会
通过之前的工作实践,我们认为,要提高国人对国货的信任度,为国内代工企业升级创造良好外部条件,有几个关键点:
(一)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是根本。只有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才能提高产品知名度,增强消费者信心。除了加强对名优企业的扶持以外,还要加大对制假售假企业的整治和曝光的力度,推动企业提高掌握先进标准的能力,向国际产品品质看齐。
(二)采购政策引导是重要推手。政府采购政策的引导对国货市场的扩大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要合理制定采购产品目录,特别是扶持本地知名企业,杜绝“洋品牌化”的倾向。
(三)加强宣传报道是主要手段。宣传是提升国货品牌影响力的有效手段,以好的质量作为依托开展的宣传活动,有助于增进消费者对国货的认识,提高对国内企业产品的认可度,逐步扭转消费者倾向洋品牌的态度。
五、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提高我国产品的质量水平,提升消费者对国货的认可,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接下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媒体舆论引导。通过宣传部门的舆论引导作用,形成正确的国货产品质量形象,增强国民生活安全感。加强对产品质量虚假承诺或过度宣传的处罚力度,集中开展对对国内及区域内优质产品的宣传,增强国民的国货产品质量信心。
(二)继续加大质量监管力度。进一步突出监督抽查重点,提升监管有效性。以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等为着眼点,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检验指标,建立我市重点监管产品目录,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规范性。
(三)推动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信用奖惩制度、监督抽查信息公开、重点企业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我市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完善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健全质量管理及检验检测体系,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四)建立产品质量风险管理机制。出台《东莞市产品质量预警管理工作规范》,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库及风险评估机制。承担省质监局完善质量信用信息管理和质量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试点工作,以质量信用、风险预警等应用为导向,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产品质量风险管理能力,为全社会提供产品质量动态信息。
(五)建立企业产品质量诚信分类监管制度。借助产品质量信息管理数据库,根据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管记录、质量诚信评价、质量安全风险级别等,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推动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六)帮扶企业优化提升产品质量手段。一是帮助企业掌握标准。利用信息系统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标准变化信息,及时调整生产手段。二是帮助企业争创名牌。通过创建名牌完善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水平,提高企业产品在消费者心目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七)加强国货采购引导工作。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优势,进一步做好国货采购工作,结合三打两建工作建立国货产品信用体系,为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政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