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十三次党代会提出,要在未来五年做好产业转型、体制改革、技术创新、城市建设、社会管理、文化建设、人才强市等十方面的工作,实现高水平崛起。要做好这些工作,离不开良好的法律环境,离不开资源良好配置的市场经济,离不开高素质的公民和人才,离不开公平、公正、正义的社会环境,这些,和我们依法治市的工作息息相关,不言而喻。

  一直以来,我市在依法治市方面取得很大的成绩,推行“行政三公开”,打造阳光政府;大力推进政府改革;两级检察院2010年全面实现 “无错案、无超期、无违法违纪” 办案,同时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制定《法治东莞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 2010年被省评为依法治省先进单位。虽然我市取得这么好的成绩,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宣传,这些工作亮点在维护我市在国际、国内、省内的良好形象方面起到的作用十分微弱,甚至在我市干部群众的心目中印象也不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反而,媒体上稍为有一点我市的负面信息,对我市的形象就会产生较大的打击。笔者认为应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工作,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宣传,意义在于:

  一、可以增加干部群众的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律素养,增强干部群众的守法意识;

  二、可以提升我市的城市形象,提高对各方面人才的吸引力;现在人才流动偏向于大城市,其中一个原因是大城市有着良好法律环境,在社会公平、公正、正义方面的保障度较高,若我市能成功打造“依法治市”的良好形象,对他们的吸引力必然大大增加;

  三、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宣传,向社会显示市委市政府的信心和决心,可以营造一种高压态势,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达到一定程度的威慑作用

  四、市场经济需要良好的法律环境,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可以营造良好的守法社会氛围,形成社会合力,不断促进我市的法治工作走向完善,为我市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

  办    法:

  一、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到相关工作做得较好的城市取经,更好地改进我们在“依法治市”方面的工作;

  二、邀请专家学者组成宣讲团,定期在各镇街宣讲关于“依法治市”方面的知识;

  三、加强在媒体上对“依法治市”工作的宣传力度,比如在主要媒体上开辟固定专栏,定期宣传我市在这方面的工作;

  四、拍摄东莞“依法治市”宣传片,宣传我市的城市治理理念,提升我市城市形象,重点在广州、深圳、北京、上海等人才集中的城市播放,为吸引这些城市的人才打下城市形象基础;

  五、市宣传部门密切和公安、法院、司法、监察、法制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相关长效工作机制,及时获取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最新情况,及时为宣传工作提供有关题材,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完成。

  六、市政府加大对宣传部门的财政支持力度,保证宣传工作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七、任何城市都难免出现一些管理上的漏洞,也难免出现负面信息,对于媒体上出现关于我市的负面信息,有关部门及时查清事实,有则改之,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堵塞管理漏洞,及时向媒体公告处理过程的信息,杜绝以后出现同样的管理失误;没有的话也及时在媒体上公布,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  

提案者: 罗建锋

  答复单位:司法局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252号提案的分办答复

  罗建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的宣传,助力高水平崛起的建议》收悉,针对您的建议,我们作如下答复:

  我局有法制宣传的工作职能,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一直以来,我局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不同对象确定普法重点,有针对性、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机构设置中,广东(深圳例外)与全国其他省市的设置情况不同,把普法与依法治市分设不同机构。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设在市人大。提案的建议超出了我局的职权范围,我局只能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做好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我局也认为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的宣传非常有必要,特别是在媒体上加强宣传力度,新闻媒体除市场导向外应承担公益宣传的义务。要真正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需建议市政府主管新闻媒体的宣传部门提高重视,对全市新闻媒体进行积极的督促和引导。  

  答复单位:市委宣传部

  对政协提案《关于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的宣传,助力高水平崛起的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市府督查室:

  转来的《关于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的宣传,助力高水平崛起的建议》提案收悉。就委员提出的几点建议,我部认为,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的宣传,提高市民法律素养,增强党员干部的守法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事关建设“六个东莞”、产业转型升级和高水平崛起。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的宣传,依托市内外媒体力量,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活动。一方面,在《东莞日报》、《东莞时报》、东莞电台、东莞电视台、东莞阳光网等开设普法专题、专栏,充分利用有线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载体进行“依法治市”报道和普法宣传。另一方面,与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等单位联合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六进”活动,有力推动了法律知识在我市基层的广泛普及。总之,通过新闻报道和社会宣传活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接下来,我们将结合委员提案中的建议,继续协调市内外媒体,进一步做好“依法治市”宣传工作。一是做好建设“法治东莞”等“六个东莞”的宣传报道,为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鼓劲造势;二是结合“三打两建”专项行动,继续在市直媒体上开设“举案说法”等栏目,向全社会普及法律知识;三是协调市直媒体,加大“法治东莞”、“依法治市”的公益宣传力度;四是协调媒体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守法经营”等方面的舆论监督,进一步提升政府部门、企业等的法制观念;五是积极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开展社会宣传活动。


办理单位: 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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