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汽车数量迅速增加,到2011年6月,东莞的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00万辆大关。在汽车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不可缺少的工具的同时,随之而产生的城市道路交通噪音正成为制约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的主要公害之一。

  众所周知,噪音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休息,而工作和生活在交通干道两侧的居民更是随时受到交通噪音污染的困扰。研究资料表明:70分贝以上的噪音就会对人的听力产生影响,85分贝的噪音会造成听力的轻度损伤,人耳接触85分贝以上的噪音达到6个月,就会造成噪音性耳聋,时间更长则会导致永久性耳鸣和耳聋。噪音还会对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造成危害,诱发各种疾病。尤其是夜间的交通噪音会严重影响人们的睡眠。其中,50分贝的噪音就会对人的睡眠产生影响,突发性的60分贝的噪音可使人从睡梦中惊醒。目前,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噪音污染比较严重,市区多条交通干线日间实测值达到70分贝以上,夜间实测值达到55分贝以上。交通噪音已严重干扰了人们正常生活,成为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之一。

  办    法:

  治理道路交通噪音污染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民生工程,要充分应用经济、技术、行政等各种手段,对道路交通噪音进行有效控制,将东莞建设成为一个更加适宜居住的城市。

  一、在道路交叉路口应尽量采用立体交叉结构,特别是采用下穿隧道,以减少车辆的停车和加速次数,可明显降低噪音。

  二、沥青混凝土路面是一种较为理想的低噪音路面。市区高架桥和道路的路面应全部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以降低车辆的行驶噪音。

  三、对损坏和起伏不平的路面应及时修复,以有效降低车辆振动引起的噪音。

  四、安装隔音板。当声波在传播中遇到障碍物时,有相当一部分声能量被反射回来,只有部分声能量绕过障碍物传到另一边。因此,声屏障是阻断声波的传播,减低传播声能量以降低噪音的重要措施。建议在限速70公里/小时及以上的快速干线两侧的学校、医院和住宅小区所在路段安装吸声型隔音板,这是目前最为有效的治理道路交通噪音污染的措施。

  五、实行绿化减噪。绿化不仅美化环境,净化空气,也可减少噪音污染。在景观要求较高、不宜设置隔音板的路段种上厚密有观赏价值的灌木丛、矮生树以及吸音防护林带。而在条件许可的路段,可以把绿化和隔音板结合起来,既起到吸声的效果,又可以美化环境。


提案者: 许斌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25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许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交通噪音,建设宜居城市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交通噪声污染监管的相关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噪声污染可分为工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交通运输噪声污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目前,我市已明确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管理权限交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见《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市环保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工业噪声污染的防治监管。而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因牵涉到交通、公路、环保、城建等多个部门,但没有明确牵头部门,因而存在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

  二、我市交通噪声污染监管的具体举措

  目前,针对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我市主要从两个方面加以监管:

  一是科学规划,严把审批关。落实审批制度,在规划建设阶段就要求道路建设者充分应用经济、技术、行政等各种手段,对道 

  路交通噪音进行有效控制,对一些环境敏感区域在批复意见中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应该安装隔音窗或绿化等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以我市五环公路为例:五环过境公路全长28.607km,是环绕我市中心城区最外侧的过境公路兼城市快速干道,整条公路包括西环路、南环路、东环路三段,分别长12公里、8.627公里、7.98公里,于2002年6月开工建设,于2005年9月28日全线通车。项目已由广西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东莞五环过境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6年10月30日通过原省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复,审批意见(粤环函〔2006〕154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该安装隔音窗或绿化等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谷涌村、高基村、共联村、职业学校中学部、官桥窖、篁村中学、周溪村、第一国际公馆、南博职业学校、东莞高级中学、莞城一中、万科城市高尔夫花园、公安宿舍、嘉怡苑、翠湖花园、荔湖山庄、东方医疗门诊、金丰花园、年丰山庄、东阳小学、年丰山庄幼儿园等环境敏感点噪声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相应功能区标准和国家环保总局(现国家环保部)《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的要求,若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的,应及时做好搬迁安置工作,防治噪声扰民。”目前,该项目已采取种植树木降噪,并在翰林学校(原职业学校)、中信森林湖校区路段安装了隔声屏障,但其他噪声敏感区仍未采取安装隔声窗等消声降噪措施。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对环保手续不齐备,未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而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尽快落实噪声污染治理设施。2012年4月11日,省环保厅对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东莞市虎门港管理委员会、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等单位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环罚〔2012〕1号—8号),分别对上述单位建设的东莞五环过境公路、东莞市虎门港过境路、东莞市莞深高速公路附城至石碣段、东莞市西四环路路面改造及桥梁加固工程、东莞市西部干线工程、东莞市东深公路改造工程、东莞市莞长公路改造工程、东莞市北王公路扩建工程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广东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违法行为作出了12—30万元不等的行政处罚,其中所有的处罚都明确强调在上述道路环境敏感点,未采取安装隔声窗的消声降噪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了对道路交通噪音进行更加有效的控制,将东莞建设成为一个更加适宜居住的城市,计划从如下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建议市政府牵头,明确有关部门职能,形成相互协调、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加大对道路交通噪声监管力度。

  (二)继续严格执行审批和“三同时”制度,对权限范围内审批的道路建设项目严格道路交通噪音防治要求,对环境敏感区域在批复意见中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应该安装隔音窗、绿化或采取下穿隧道等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

  (三)在道路建设阶段充分考虑消声降噪的措施,如在道路交叉路口应尽量采用立体交叉结构,特别是采用下穿隧道,以减少车辆的停车和加速次数;尽量使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对损坏和起伏不平的路面应及时修复,以有效降低车辆振动引起的噪音。

  (四)督促市城管部门协调东莞五环过境公路、东莞市虎门港过境路、东莞市莞深高速公路附城至石碣段、东莞市西四环路路面改造及桥梁加固工程、东莞市西部干线工程、东莞市东深公路改造工程、东莞市莞长公路改造工程、东莞市北王公路扩建工程等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加快对项目噪声敏感点的消音降噪设施建设,有效减少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加快在环境敏感区域安装隔音板或者建设绿化等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

  四、关于您在提案中几个建议的答复

  一是关于在道路交叉路口应尽量采用立体交叉结构的建议。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数量迅速增多,公路通行压力日益增大,交通噪音影响日益突显。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减少交通堵塞,降低交通噪音,我市相继开展S120石排至桥头段、S256篁村至虎门及S358虎门至长安段、石大公路等公路路面大修工程以及莞长等三条主干公路交通堵塞点改造工程,通过在交通量大的路口适当增设高架桥、隧道的方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降低交通噪音。

  二是关于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建议。以往我市公路主要为混凝土路面,车辆行驶噪音较大,通过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可大大减少交通噪音,并有效提高行车舒适性。近年来,我市相继对S120石排至桥头段、S256篁村至虎门及S358虎门至长安段、石大公路等公路进行路面大修,通过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降低交通噪音,提高行车舒适性。据公路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该局管养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已占管养公路总里程82%。

  三是关于及时修复损坏和起伏不平路面的建议。我市高速公路、国省道、县道分别由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市公路局、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负责养护。各养护单位严格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等有关规范,通过加强路面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路面,保证公路路况良好。通过各养护单位的共同努力,2011年,我市国省道优良路率与地方公路养护好路率分别达到97.9%、92.3%。

  四是关于安装隔音板的建议。2011年12月,市路桥总公司专门请示市政府,申请对莞龙、莞樟、莞长、东深四条主干公路改造和北王、西四环改造工程等6条一级公路改造工程,东部快速路、西部干道等2条市政快速主干道,莞深石碣段、常虎高速、惠常高速等3条高速公路等11项已完工的公路加设隔音屏,以减少交通噪音对沿线的影响。待市政府批复同意后,由市路桥总公司将组织对以上11项公路加设隔音屏的实施工作。

  五是关于实行绿化减噪的建议。公路绿化不仅美化环境,净化空气,也可减少噪音污染。目前我市国省县道公路绿化里程737.619公里,绿化率达92.5%。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道路绿化建设,2012年3月2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公路绿化美化工作会议,总结了我市公路绿化工作现状,查找了问题和不足,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充分认识绿化美化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明确落实责任;三是抓紧开展绿化美化工作;四是加强日常养护管理;五是强化宣传与执法力度;六是打造绿化亮点工程。我市将根据会议要求督促各有关镇街、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相关公路绿化工作,努力建设宜居城市。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环保工作的关注,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东莞环境有您的保护才美好! 

办理单位: 东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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