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土地供需矛盾将是一个长期的现象。因此,如何科学合理的提供用地需求,是摆在所有建设者面前的突出问题。

  自改革开放以来,东莞市依托位处开放前沿的地缘优势,充分利用紧邻香港、深圳的便利条件,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目前已成为国内乃至全球重要的电子产品制造中心之一。电子信息产业已成为东莞的第一大支柱产业,据统计,东莞目前共有电子企业4000余家,全球知名企业如飞利浦、诺基亚、三星、日立等一批国际大型企业纷纷落户东莞,电子产品出口占全市产品出口总额的一半以上,计算机整机配套率达95%,居世界第一。

  当前,东莞市正处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正努力克服以加工制造为主、技术人才不足、自主研发能力相对较弱、对外依存度高、抵御国际金融风险能力较弱等方面的劣势,发奋努力从下游走向上游,从低端走向高端。

  2010年,东莞市发布《东莞市发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行动计划(2010-2012年)》,目标是“到2012年,初步建立产业链完整、集聚度高、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巩固东莞电子信息制造业的领先优势,打造世界级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按照2010年发布的《东莞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东莞将重点培育和打造一批主营业务年收入100亿元以上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

  但十分有限的土地资源和用地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东莞电子信息等高科技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做大做强。鉴于东莞目前的土地供给现实,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更加科学地提供科技产业的用地。

  办    法:

  一、构建梯级结构的供地体系。

  在规划建设上,力促建筑物向空中发展,绿化地向山上拓展。在调高省定投资强度大于1倍的基础上,以发生工业用地亩税收为主,结合承诺实现的工业产值、提供的就业岗位、含有的科技水平、适合的产业目录等,制定东莞中心城区向各镇区(街道)延伸、分产业类别的梯级供地价格标准体系。调控入园企业的用地规模,向引入高效、高税、高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方向迈进。

  二、建立严谨科学的供地评价机制。

  根据东莞科技产业体系和各镇区(街道)实际,制定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集中区的产业类别定位,由市政府颁布强制实施。对园区企业入园前后建立管理评价制度,以实现严控项目分类入园和达到调整乱入园项目退出的目的。

  三、制定先行先试的优先供地政策。

  在招商前,摸清周边一定范围内与我市高科技产业相关的情况,寻找招商的突破点,寻找项目投资与企业合作的最佳结合点。在先试政策上,出台配套个案优先供地、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重点以引进相关产业的大型、特大型项目为主,促进产业相对聚集发展,通过有效的产业配套(含配套生产企业),努力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提案者: 陈健民

  关于更科学、更快速提供科技产业用地的建议回复意见的函

  市政协办:

  转来《关于更科学、更快速提供科技产业用地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20244号)收悉。现答复有关办理情况。

  一、关于“构建梯级结构的供地体系”

  根据国家规定,工业以及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必须进入土地交易机构,以“招标、拍卖、挂牌”等交易方式公开出让。其公开交易底价由国土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拟定,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我局认为,目前国家已实行基准地价制度,在制定出让底价过程时,可吸收基准地价成果,在基准地价体系中加入区域和产业因素进行修正,充分体现梯级供地价格要求。

  同时,关于“力促建筑物向空中发展,绿化地向山上拓展”有关问题,市规划局提出,规划部门将在满足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的前提下,尽量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一是在建筑容量控制方面,将集中围绕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指标,依据《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综合考虑地块开发强度对城市的影响及压力,在满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促进产业用地开发强度的提高,以促进“建筑物向空中发展”。二是在绿地规划布局方面,由于我市绿地系统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防止城市建设无序蔓延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遵守东莞市生态控制线保护范围的规定,并满足上层次及我市各级城市规划要求,确保我市绿地体系的系统性与连续性。《东莞市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已明确将“坡度大于25%的山地、林地以及海拔超过50米的高地”纳入保护范围,但不仅限于此。在确定地块用地性质时,规划部门将综合考虑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力求做出最佳判断。

  二、关于“建立严谨科学的供地评价机制”

  关于入园企业问题,市发改局提出,将按照《东莞市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规定,加强和规范项目审批管理,在立项审批环节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优质科技项目,予以鼓励和支持,积极引导投资方向。根据我市科技产业的空间布局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阶段特征,引导优质科技项目集聚发展,以助推重大科技项目落户东莞。重点引导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产业、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生物产业、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优质战略性新兴产业化项目。同时,我局也将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和限制供地、禁止供地制度,对投资强度、投资产出不足的工业用地实施严格控制,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关于“制定先行先试的优先供地政策”

  目前国家、省已出台一系列向科技产业倾斜的用地服务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扩大内需支持现代产业发展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国土资利用发〔2009〕71号)文件精神,“各级政府安排建设用地要向产业优化升级倾斜,优先保障现代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主动高效做好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土地征收、建设用地供应等有关服务工作,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在供地政策方面,我局认为:一是以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为主,企业通过使用原划拨工业厂房、原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使用原集体建设用地等途径兴办现代服务业的,鼓励其寻找项目投资及企业合作,引进相关高科技产业。二是为促进科技产业发展,对于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办理立项时可将其纳入“绿色通道”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对于重大项目,可协助列为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优先解决项目用地指标,并对重点项目企业定期进行跟踪服务,了解企业在办理手续、工程建设、投产运营各阶段存在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推进科技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办理单位: 东莞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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