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238号提案的答复
黄创基委员:
《关于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营造更好投资环境的建议》(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238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市府督查室的交办意见,由市行政服务办负责主办,市监察局负责会办,对该提案进行办理。现根据有关工作实际及会办单位意见,将提案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加大对部门审批制度设置是否合理与高效,更广泛、更民主、更有约束力的监督机制。
近年来,我们按照“合法、精简、效能”原则,加大对审批事项的清理力度,规范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置,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还权于市场,还权于社会。在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我们对每个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规范,依法审核确定每一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法定依据等相关内容。对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修订,导致行政审批事项增减或者相关内容发生变化的,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指导其按程序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调整工作,并组织市监察局、市法制局、市发改局、市编办等会审成员单位对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意见进行集中审核,确保我市各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合理、合法、规范。自2007年至今,我们按照省的工作部署,完成了四轮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调整目录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向社会公布。目前,我市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共485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45项,非行政许可事项140项。
二、关于发挥相关部门以及行会、企业、群众在行政审批流程设置、缩短时限性审批、前置审批等方面话语权。
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们注重听取相关部门、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等形式,收集有关精简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创新审批方式等方面的措施和建议。主动与经贸企业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在办理相关行政审批过程遇到的问题。下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在发挥行会、企业、群众在行政审批流程设置、缩短时限性审批、前置审批等方面话语权方面,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改革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增强改革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社会监督,努力做到企业满意、群众满意、基层满意。
三、关于完善对部门办事效能的评价体系,包括增加网络评议系统等。
2010年8月,为建立全新的群众评价体系,开展好行政办事服务“满意度”评价活动,我市建成并启用“东莞市行政办事服务评价系统”。该系统主要包括执行反馈平台、信息数据库两部分组成,通过系统应用为群众提供了广泛参与评价的平台,实现了评价信息的统一收集管理,使评价和采集同步,较好的解决了传统评价方式信息收集问题,真正实现了对全市行政办事服务部门的全面覆盖。活动开展以来,共收到群众短信及网上评价410368条,其中满意评价362659条,不满意评价47709条,总体满意率为88.37%。评价活动通过群众的参与评价、沟通互动,拉近了行政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提高行政办事服务质素的创新举措。
除开通“东莞市行政办事服务评价系统”,我市还通过设置评价箱和“满意度”网上评价等方式,让群众随时随地都可以对行政部门的办事、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同时做到了评价数据的统一收集管理,保证了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四、关于多一些重点企业的办事承诺补办,跨部门、跨程序提前办事的机制,对重点企业多一些特事特办。
为重点扶持一批投资大、纳税多、综合实力强、成长性高、符合产业导向的优质工业企业,我市于2009年出台了《东莞市重点工业企业扶持暂行办法》,对重点工业企业,发放办事优先卡,优先办理行政服务事项。对重点工业企业申报的项目,只要申报资料齐备并符合报批要求,一般在2—3个工作日,最迟5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或上报省发改委;对上报省发改委审批的项目,派专人跟踪落实。同时,对重点工业企业在政府采购、简化税收优惠办理流程、出口退税、科技服务、出入境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为推进市重点项目审批进度,我市还出台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要求项目涉及部门采取“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快审快办”和“先‘挂账’、后补办”的办法,提高速度,压缩时间,支持项目加快前期工作。
由于受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约束,个别部门管理服务工作还不够规范、到位等因素影响,您反映的一些项目从签约到建成投产需2年多时间的情况在我市确实存在,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市政府加大统筹力度,协调处理项目审批各环节中遇到的问题。今年,市委市政府对企业注册登记、经贸投资等领域的审批改革已有工作部署,着重改革前置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加快行政审批效率,营造更好的商业投资环境。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建议,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单位: 东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