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的“三旧”(旧村庄、旧城镇、旧厂房)改造工作,建设“幸福东莞”,结合目前的工作进展和实际以及面临的各种困难,我建议设立"‘三旧’改造政策研究课题",向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借脑”,借助专家、学者在“三旧”改造方面的研究实力和研究成果,为我市制定科学、行之有效的细化政策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目前总体工作进展
“三旧”改造工作自2009年底正式启动,市委、市政府决定至2020年完成改造面积30万亩的长远目标。时至今日,两年过去,全市2500余宗、约30万亩土地已全部进入省的专项数据库,32个镇街的专项规划耗时半年完成,209宗项目上报改造方案,94宗项目近两年动工,44宗项目已完成拆迁。
二、目前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三旧”改造的大规模启动得益于国务院给予我省的特殊土地政策,大大解放了原有政策对历史用地的束缚。但显然,要让“三旧”改造走得更远、更好、更稳,需要更科学、更细致、更行之有效的引导和智库支持。缺乏理论全面系统的指引,再美好的蓝图也无法持久实现。
“三旧”改造牵涉面广,其系统性、复杂性、艰巨性随着工作的深入而越发显著。
第一,就用地而言,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繁杂。30万亩土地中过半无合法用地手续,部分村的村民住宅用地全部被划入生态绿线范围,无法建设;
第二,就人而言,需要改造的范围内居民众多且成分复杂,以旧村(约51000亩)为例,按照目前的数据测算,牵涉到约18万居民。如何充分保障18万居民安居乐业而又高效推进改造,一直以来是个难题;
第三,就事而言,旧村庄改造进展缓慢,今年优先配给用地指标的17个旧村项目,涉及拆迁户6191户,但已签订协议的只有362户;国家对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控,社会资金参与热情反复;工业升级改造政策支持力度不大,房地产项目比例偏重、项目同质化现象普遍,在已上报的209个项目中约86%为商住项目(含商品楼、写字楼、酒店等)。
第四, 与改造有关的资金使用情况,目前存在较多问题,如:旧村改造出让金返还部分的使用未作限定,返还的出让金往往成为村集体的额外收益和改造项目的巨额成本;又如工业升级改造除全省适用的不增收土地价款外,缺乏更为细致、更具针对性的支持政策。
总体而言,目前我市“三旧”改造在旧村庄改造和旧厂房升级改造方面存在较大问题,旧村庄改造推进艰难,工业升级改造乏力,与兄弟市相比进展缓慢。
办 法:
作为政府临时机构,市“三旧”办在完成日常诸如方案审批、台账督导、项目协调、数据统计等工作之余,难以安排足够的人力和专业技术人员、难以抽出额外的时间及精力,加之缺乏经费,难以广泛开展调查和研究。而“三旧”改造关系千家万户,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更为细致、更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和更加完善的措施支持,更需要依据大量详实的调查,掌握基层企业和基层群众的需求以及对改造的想法和认识;同时,也需要借鉴和吸收全国相关城市乃至国外在“三旧”改造方面的有益做法。鉴于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设立专门的政策研究课题,引入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开展深入研究必不可少,而这也是惯常的做法。如我市轨道办设立“轨道交通线网沿线土地利用整合研究”课题,引入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课题研究;佛山市“三旧”办设立“佛山市‘三旧’改造相关政策研究课题,引入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和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开展课题研究。
第二,积极汲取广州等地的经验,走出具有东莞特色的改造之路。2011年8月底,省国土资源厅召集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地市“三旧”改造工作的负责同志,在我市开展为期一周的政策储备集中研讨。借此机会,我了解到,我市存在的上述问题在其它地市也普遍存在,部分地市相应出台了引导性政策文件。如广州市出台了《关于广州市推进“城中村”(旧村)整治改造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改制先行,改造跟进”的策略,即将农民转为居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制为股份制企业,土地转为国有,纳入城市管理和保障体系,将村级体制改革、市民身份转变、社会管理制度完善和城市空间改造等视为一个系统不可分割的几个方面一并推进,追求空间、制度和人“三位一体”地提升。在拆迁补偿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拆一补一”,安置房可以办理国有房地产权证。又如佛山出台《关于通过“三旧”改造促进工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旧厂房改造要优先用于发展工业,其中禅城区旧厂房改造用于发展工业的面积不低于40%,其余区不低于60%;对旧厂房改造用于发展工业除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外,还给予奖励。这些有益的做法值得东莞借鉴。当然,我们不能完全照搬,要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引进与创新结合,走出自己的路子。这一切,都需要专家的指导。
第三, 关于课题的设立,具体设想如下:
(一)课题内容:东莞市“三旧”改造政策研究,包括两个子课题:1、旧村庄改造政策研究;2、旧厂房升级改造政策研究。
(二)时间安排:课题承接单位开展调研、分析和撰写报告的时间为2012年3月至2012年5月,2012年6月底前课题承接单位向市“三旧”办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市“三旧”办负责组织验收。2012年6月至2012年7月,市“三旧”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课题研究成果,形成专题报告和政策建议,上报市政府。
(三)经费预算:经过初步市场询价,旧村庄改造政策研究子课题约需100万,旧厂房升级改造政策研究子课题约需50万,课题研究预算为150万。
费用比较
课题名称 费用
东莞市旧村改造实施政策研究 100万元(华南理工大学报价138万元)
东莞市旧厂房升级改造政策研究 50万元(综合开发研究院报价59.4万元)
轨道交通线网沿线土地利用整合研究(市轨道办) 98万元(成交价)
佛山市“三旧”改造相关政策研究(佛山市“三旧”办) 63万元(成交价)
(四) 待获得市政府同意设立课题组后,再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具体落实课题研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