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地区观赏外地电视节目的时候,观众经常可以发现每当这些电视台播放广告的时候,屏幕突然转换成为本地的广告节目。受灾比较严重的电视台如香港明珠台,凤凰台等电视台。这种插播方式是在未经对方允许的情况下发生的,不但侵权,而且违反了国家相关法规,更显得东莞地区的所做作为很不文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各转播、传输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插播自行组织的广告。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当事单位通报批评、责令停止播放广告、暂停某一频道播放节目直至撤销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等处分。 第二十一条 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机构在转播和传输广播电视节目时,应当保证被转播和传输节目的完整性。不得以任何形式插播自行组织的广告,不得任意切换原广告或以游动字幕、叠加字幕等形式干扰节目的完整性。 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东莞地区电视台的这种做法实在与东莞的文明城市称号极不相适应。

  办    法:

  建议东莞市政府的主管单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一次大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给予警告处理,同时发布相关文件,禁止这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净化东莞市的文化市场。  

提案者: 赵一杰

  对政协提案《关于不要在外地电视节目中插播本地电视广告的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市府督查室:

  转来的《关于不要在外地电视节目中插播本地电视广告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对委员所提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文件精神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由于珠三角地区独特的地理环境因素,市民群众比较喜欢收看香港地区电视节目,特别是本地观众,由于语言、习俗等因素更是对香港地区电视节目情有独钟,所以一直以来香港地区电视节目的收视率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名列前茅。许多广告客户也是看中了香港地区电视节目的收视率和市场占有率,要求在节目的广告时段里投放广告。鉴于此,由省广电局牵头,珠三角地区各地市台和香港的电视台洽商,双方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允许在其正常的广告时段里插播本地的电视广告,前提是不覆盖节目、不超时。事实上,本地电视播出机构对所插播频道的广告时段、时长一直有较为严格的监测,力求保证节目的完整性。

  二、由于香港和大陆的新闻报道形式及尺度有所不同,为保证舆论导向正确,在转播其节目的时候必须由省网过滤后再下传节目信号,过滤后的节目已经延后播出,出现过激新闻言论时,省网会用其他节目覆盖,这样就会造成节目偶尔不完整的情况,东莞广播电视台也一直在给观众做好解释工作。

  三、由于东莞各个镇街都设有电视台(站),但基本都没有自己的电视频道,所以一直以来各个镇街也在香港各个频道插播他们本地的电视广告,而且由于缺乏时段监测,往往会出现超时、覆盖电视节目的现象。此情况,我们已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过,希望能够得到彻底解决。

  我市电视播出机构一直严格按照广电总局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制度、规定插播广告,从广告的形式、画面质量、内容等各个方面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虚假、违规广告,杜绝覆盖外地电视节目的现象出现,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  

办理单位: 东莞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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