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储蓄”又称“时间银行”,在国外已实施多年。主要是模仿银行制度中的储蓄概念,指在社区服务的志愿者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以时间的形式储存起来,当自己需要服务的时候,再以时间为计量提取出来。

  目前,政府相关部门在推进志愿者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志愿者的贡献也有目共睹。但是,由于志愿者服务提倡的是不以利益、金钱、场名为目的,不计报酬服务他人,这在一定程度上容易造成志愿服务的临时性、随意性以及服务的不连续性和志愿人员的流失。而如果采用“时间储蓄”这种有回报的方式,人们在服务他人相应地也会得到他人的服务,这种具有激励作用的服务形式会使越来越多的人愿做志愿者,也使志愿者的服务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发展,这种方式最大的好处就是让“时间”变成社区内的通货,这一形式就可以实现互助行为的有效结算。

  办    法:

  一、统一开户建立志愿者信息库

  开户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并注意尽量扩大户头资源,利用网络建立全市性的“时间储蓄”志愿者信息库。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健康状况、学历、所从事工作、所在社区、服务意向、联系方式、志愿者编号等信息。为每一位“志愿者”开户,有利于相关部门对每一位志愿者服务情况进行掌握,以所在城市、所在区域和志愿者编号及姓名进行检索,便可查阅志愿者的基本信息及服务情况。

  二、所有形式的志愿服务都要求折算成标准时间进行登记

  如可将志愿服务分为低等劳动强度、中等劳动强度、高等劳动强度。低等劳动强度的服务比如陪老人聊天、读书报等;中等劳动强度的服务如买菜、做饭、清洗衣服、打扫卫生、整理物体等;高等劳动强度的报务比如照看重病者、医院陪护等。建议将中等劳动强度的服务设立为标准时间,则低等劳动强度视为中等劳动强度的一半,高等强度服务视为其2倍。即,如果一个人为社区某老人陪聊1小时,记标准时间为0.5小时;如帮老人清洗衣服1小时,则记为标准时间1小时;如在医院照顾重病患者1小时,则记标准时间为2小时。

  三、借鉴银行在账户管理上的一些方法,对账户进行管理

  1、通兑业务的办理:当志愿者搬迁到另一地方应对其信息进行更改,不仅是所在区域的改变,还有服务意向、被服务的内容、志愿编号的改变等,保证信息库的与时俱进,利用全市性的网络实现通兑。        2、转让业务的办理:当志愿者希望将自己储蓄的时间转让给亲朋好友或需要帮助他人时可办理转让,做好记录并从转让者的帐户上支取时间。

  3、采用统一灵活的支取形式:统一将全市的“时间储蓄”支取形式设为两种,即“零存整取”和“零存零存”。根据志愿者的意愿采取灵活的支取形式。

  四、建立志愿服务质量跟踪体系

  如电话回访,被服务人员的满意度调查等,以确保志愿服务质量。对于服务质量不满意者取消其当次“时间储蓄”。

  “时间储蓄”是一项惠及全市社区居民的互助服务方式,它既服务了居民,解决了居民之所困,也将更多的社会力量聚集起来从事志愿服务,提高了社区志愿者服务的积极性,促进了志愿者服务的良性循环。  

提案者: 汤瑞刚

  转来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207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  推进我市志愿服务创新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建议很好,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志愿服务基本情况。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我市正式制定了《东莞市注册志愿者(义工)管理办法》,这对于进一步规范志愿者注册工作,加强注册志愿者管理,实现志愿者注册和服务的“两个便利化”,深入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壮大志愿者队伍、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夯实志愿服务事业的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市志愿服务管理措施。目前,我市参照国家对志愿服务的评级管理。我市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组织者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证明,注册机构及其下属志愿服务组织予以认定。服务时间为实际服务时间(不含往返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量。东莞市志愿者协会根据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认定其为一至五星志愿者。星级志愿者佩戴相应标志。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小时的,认定为“一星志愿者”;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小时的,认定为“二星志愿者”;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认定为“三星志愿者”;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的,认定为“四星志愿者”;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的,认定为“五星志愿者”;对星级志愿者认定后,由注册机构在其注册证及相关标识上进行标注。

  三、关于提案所提建议的回复。我市目前还没有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根据我市志愿服务的实际情况,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难以量化,暂时不适用大范围推广,可考虑针对社区志愿服务,试行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同时,我们还将考虑组织相关部门,赴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开展较好的先进城市,学习其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东莞实际,研究东莞志愿服务的“时间储蓄”制度。

  诚如代表所言,志愿服务活动是城市文明的程度的重要标志,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是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需要探索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感谢代表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关心和理解,也希望今后能听到更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不断巩固已有成果,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改进薄弱环节,切实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向上发展。

  感谢代表对志愿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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