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是关系到东莞老百姓身体健康的大事,也是东莞人民群众最直接、最根本的民生,还是东莞社会和谐稳定的保证。

  东莞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1、“九龙治水”的监管体制

  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涉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多个部门。例如,一块豆腐就有16个部门监管。东莞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太多,谁都负责又谁都不负责。这些部门间的职能交叉、重复执法、重复抽检、执法缺位、监管空白等现象较为突出,部门之间不能形成合力,监管责任难以落到实处。不仅如此,多头管理很容易导致各部门利益之争和责任之“躲”, 有利益的时候大家一哄而上,都想分享好处,发生问题时都相互推诿,逃避责任。

  2、监管总是"马后炮"

  食品安全工作年年提,但各种食品安全事故仍然频频发生。纵观以往发生的各种食品安全问题,人们不难发现,有关食品监管部门总是在放“马后炮”,当“事后诸葛亮”。虽然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东莞各级有关监管部门都行动迅速,查禁措施也十分得力。但风头过后,面对高额利润的诱惑,“黑心食品生产和加工商人”又蠢蠢欲动,有毒食品生产又免不了“死灰复燃”。不少政府监管部门的潜规则是:民不告,官不举。不出事天下太平,出了事赶紧查办。目前东莞食品安全已陷入了媒体发现曝光、监管部门事后补救的怪圈之中。这种“马后炮”式的执法监管对那些利欲熏心的“黑心作坊”和“黑心企业”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愈演愈烈。

  3、食品监管乏力

  东莞食品企业一年数次的抽检可能由于质监部门“人浮于事”的懒惰成为走过场。东莞食品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到位,以至于网民调侃QS标志是:Q取自“去”字首字母,而S取自“死”首字母。食品监管不力是东莞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的最主要原因。

  4、一些企业老板缺少道德的血液

  在食品行业无序竞争下,东莞一些的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见钱眼开、见利忘义,置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于不顾,因而导致了一起又一起食品安全事件。近年来东莞食品安全事件不断曝光,表明东莞的食品安全问题与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中老板的良知与道德缺失有关。例如,2011年5月10日人们广泛关注的“东莞塘厦地沟油”事件。在如今东莞食品生产与加工领域,的确存在比较普遍的道德滑坡现象,甚至可以说是社会道德滑坡的重灾区。

  5、企业“犯法成本”比较低

  在东莞,接连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与法律的惩罚力度不大是高度相关的。由于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和执行力度不够,东莞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主要依靠罚没模式进行管理,大多是捣毁窝点、查封加工点或停业整顿,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者却往往逃脱了法律制裁。由于法律的威慑力不够,守法成本高,而违法成本低,使得很多食品企业为了追逐利益而铤而走险。

  6、维权难客观上助长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食品安全引发的消费者权益损害中,消费者往往面临索赔难的困境。在与经营者交涉中,消费者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原因在于,食品发生质量问题,责任不易认定,消费者举证存在困难,经营者往往推卸责任;鉴定费用高。面对高额维权的成本,消费者往往采取“自认倒霉”的态度,使得黑心食品商人有恃无恐,毫无顾忌。

  7、消费者维权意识弱主观上纵容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不少的消费者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如何维权、甚至是不敢维权,不敢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少的消费者明知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但由于各种原

  办    法:

  1、第一时间告知消费者

  当东莞食品质量出现问题时,东莞市各级政府发现后必须及时告知消费者。至少从理论上来讲,一个开明、开放的政府应该及时、如实把食品安全信息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其实,对问题食品企业高频次曝光,让消费者发挥自觉抵制作用远比通过监管部门对企业罚款处罚更有效。

  2、真正落实食品安全问责制度

  东莞食品安全不能仅仅依靠企业自查、自检,需要来自外界强有力的监督和问责。如果食品企业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东莞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应该无条件接受问责,要将食品安全纳入官员政绩考核和职务升迁。东莞市政府不应该只满足于惩处肇事企业和商家,对监管部门的问责也是应有之举,虽然并不能肯定每一次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都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甚至腐败有着必然联系,但政府绝不能因此而放弃对他们的追责。

  3、加大打击执法腐败的力度

  官员经济腐败与食品安全紧密相连,这是任何人都否认不了的事实。执法腐败一日不除,食品永无安全之日。在金钱至上的社会中,政府监管部门正面临着与日俱增的“权力寻租”带来的经济腐败风险。东莞市政府要让老百姓吃上安全的食品,必须根治官员的经济腐败。要根治官员的经济腐败必须将渎职犯罪作为办理食品安全案件的突破口、切入口,从司法层面加大对国家公职人员在食品安全失职、渎职犯罪的查处、侦破工作力度,依法从严惩处国家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

  4、严格食品安全执法

  东莞市司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办违法违规的食品大案要案,从快从重惩处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分子,大幅度提高食品企业的违法成本。要将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事件处以高额的赔偿、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刑事处罚。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国家公职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要真正把《食品安全法》落在实处,而不要成为一纸空文。

  5、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消费维权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东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更新消费维权理念,整合消费维权力量,完善消费维权网络,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健全消费维权制度,拓展消费维权领域,加强消费维权教育,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6、建立食品安全的监控和预警机制

  食品安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东莞市政府和企业应该在源头、生产过程到终端销售的每个环节都设立相应的监测体系和系预警机制,确保食品每一个环节都安全。

  7、教育市民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东莞市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市民学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要教育市民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一定要注意保留餐饮企业或是经销商出售食物的票据,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要使市民在发现问题食品时,能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必要的时候,市民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提案者: 林海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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