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出台以来,我市社会工作进入发展推进阶段,初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

  办    法:

  为了使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又好又快发展,就加强保障措施提出几点建议:

  1、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我们可以用抓经济建设的力度抓社会建设,但不宜用考核经济建设的方法来考核社会建设,发展社会工作,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时间和过程,需要政府的耐心和信心,更需要政府的决心。在提高公众对社会工作的接受度和信任度方面,我们可以利用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或栏目大力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针政策和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先进事迹,形成关心支持、理解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

  2、进一步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目前,我市登记注册各类社会组织1786个,从业人员总数35557人,会员人数约32万人。预计到2014年底,和我一样从事社会工作的专职社会工作者人数将达到2500名以上。我们各类社会组织将在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服务群众的重要力量。首先要引导和支持高校开设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实现政府、社会与高校需求对接,联合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其次要应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培训他们投身社会建设中来的认识和能力。东莞最近举行的万名社会建设人才效果很好,培训后的基层干部对社工的工作配合和支持程度大大提高。最后,建议政府对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基层干部给予免费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培训,东莞目前报考人数呈逐年增加的态势,也希望能在东莞设立考点,便于广大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同时对已过社工证的基层干部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以作激励。

  3、建立市社会工作培训基地。广州市委市政府计划在2015年,为每300户常驻居民配上1名以上的社工,以加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每万人拥有5个以上社会组织,使社会组织成为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要培训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投身社会建设的认识和能力,以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持续发展。有必要建立社会工作培训基地,对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进行有规模、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培养一批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他们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研究与督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重点加大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残障康复、婚姻家庭、职工帮扶等社会服务机构管理人才培养力度,提高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4、落实社会组织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尽快制定社会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公益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如果社会组织具有开出免税发票的主体资格,社会组织就能更好地申请捐赠,整合资源,促进社会捐赠资金投向公益性社会组织。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逐步加大民政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大力拓宽社会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设立非公募基金会,让更多企业认识到社工的职业价值所在;同时可在税收等方面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企业出资购买社工服务。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工作服务领域。  

提案者: 程发良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19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程发良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东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由市政府安排我局负责办理答复。经过认真学习领会,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您的建议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眼于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进而为东莞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强大人力支撑的现实需要而提出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随后,我们按照您的建议内容,结合东莞本土实际,认真抓好相关内容的办理落实。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营造氛围问题

  您在建议中提出,要“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也深刻地认识到,全力搞好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对于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加快社会工作发展显得至关重要。基于这种认识,尤其是针对社会各界尤其是部分领导干部对社会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清、把握不准、重视不够的现象,我们于近年来坚持舆论先行,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发动。在多次举办专题报告会、业务研讨班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的同时,先后创办了“一网、一报、一博客、一贴吧”(东莞社会工作网、《东莞社会工作》简报、“东莞社工”博客和贴吧),指导建立了大量博客、微博,专门拍摄了《东莞社会工作发展纪实》专题片,编印派发了大量宣传资料,同时策划组织了多次全市集中宣传活动,多渠道宣传社会工作的职业内涵和社会价值,多途径展示东莞社工的行业形象和职业风采。目前,东莞社会工作已经基本做到了“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报纸上有文、网络上有名”。扎实有效的宣传发动,为社会工作“引起领导重视、获取群众理解、赢得社会支持”奠定了基础,目前全市范围内关心、重视、支持、参与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已经基本形成。仅以今年3月份截止的2012年度社工资格考试报名为例,全市共有6000多人报考,最终5000多人顺利通过资格考核,这说明在一定程度上社会工作已经深入人心,为广大群众所认可和接纳。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目前部分领导干部因为对社会工作认识不多、理解不深,进而把握不准、重视不够的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部分镇街和单位存在“用考核经济建设的方法来考核社会建设”等认识偏差和错误倾向的问题相对比较突出。营造良好氛围非一日之功,搞好宣传发动须常抓不懈。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夯实宣传发动平台,进一步丰富宣传发动内容,进一步提升宣传发动效果,切实增强宣传发动的生动性和实效性,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关于人才培养问题

  由于本土高校培养的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熟悉东莞社情民意,毕业后大多会选择留在东莞工作,因此我们早就意识到全力支持本土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且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了一定的工作。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已于2009年起开设社会工作本科专业,招生一年比一年火爆。广东医学院的社会工作专业目前也已经通过审批,即将于今年9月份开始招生。但是,从全市社会工作发展的人才需求总量看,仅有城市学院和广东医学院两所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将在鼓励城市学院充实力量办好社会工作专业的同时,鼓励和引导更多本土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以扩大本土社会工作人才的入口和出口。根据中央18部委和单位去年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设的意见》精神,基层社区工作者等已经纳入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范畴。今年我市除总结经验,继续抓好万名社会建设人才大培训工程之外,还将辅之以其他方式的培训帮助基层基层干部提高投身社会建设的认识和能力。对其参加社工考试,我们一直鼓励和提倡各单位为他们参加考前培训等提供便利,并解决有关费用。比如,市民政局、市妇联等部门就对参加社工考试人员在费用等方面予以补助。关于在东莞设立全国社会工作师考点的问题,经向省人事考试局咨询,对方表示职业资格考试考点设置决定权在中央,其考点一般设在省会城市。东莞如需设置考点,需自己提出申请,先呈报省,然后报中央。另外,设置考点也不会每个市都设置,会考虑分片区设置。下一步,我们将同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就这一问题做进一步商谈。对于给予“已获得社工证的基层干部一定的经济补助,以作鼓励”的问题,分管市领导和市民政局早在去年就对此问题提出了设想和要求。经过调查研究,我们已于近期研究起草了《东莞市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职务补贴发放办法(初稿)》,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我们的初步设想是对在基层居(村)民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组织、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组织、基层社会服务部门工作且专门从事社会工作,同时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人员,每月给予200元专业技术职务补贴,获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人员,每月给予300元专业技术职务补贴。方案一旦通过,势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产生积极的激励作用,同时也将吸引更多人才报考社工考试。

  三、关于基地建设问题

  社会工作人才的素质优劣直接决定着社会工作服务的水平高低,人才总量不够,整体素质不高,尤其是专业性不够强是当前制约东莞社会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按照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到2015年每万人持证社工人数达到5人。以东莞目前常住人口822万计,东莞社会工作人才在“十二五”期末须达到4000多人,而目前已有社工人才总数只有1200多人(其中专职社工700多人、“体制内”已通过职业水平考试获得职业水平证书400多人。未计入2012年度可能通过考试人数),人才缺口总量非常大。以专业性而言,除了700多名工作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专职社工均拥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了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资格证,具备较高的专业性之外,其它“体制内”通过考试获得证书的人员均为非专业出身,实务经验极其欠缺。因此,积极建设社会工作培训基地,不断提高社会工作培训能力,对推动全市社会工作发展显得非常重要和迫切。在前期的社会工作实践中,我市一些机构和社会组织也已经不同程度地承担起社会工作培训基地的功能,亦在专业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过一些尝试和贡献。比如,市社会工作协会组织开展了社工大讲堂、承接全市新入职社工的岗前培训、组织考前辅导班,寮步社工服务中心成为了香港中文大学的实训基地,大众、正阳等社工机构也成为了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省内高校专业实践基地。我们还支持吉林大学在东莞自主开设了社会工作硕士班,全市共有约30名社工及相关从业人员参与硕士研究生层次的专业学习。为加快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我们将按照分工明确、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的原则,整合市委党校、高等学校、职业学院和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等资源,加快构建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网络。同时,经过积极争取,省民政厅已基本同意支持东莞建设一个省级社工作人才培育基地和若干社会工作专业重点实训室,相关具体工作我们将在省正式部署作出之后抓紧落实。

  四、关于税收优惠问题

  在近年来社会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地认识到社会组织尤其是社会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作为一种公益力量,如不从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支持,势必造成公益成本的居高不下和公益信心的挫伤。因此,我们一直注重落实社会组织的税收减免的等优惠政策。根据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财函〔2010〕444号)以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关于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东财〔2011〕90号)的有关规定,凡是符合免税规定的社会组织都可向市财政局申请非营利免税资格,其会费收入、捐赠收入以及政府拨款都可免税,但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不在此列(此为国家财政部文件规定)。我们鼓励社工机构积极申请免税资格。为有效解决社工机构起步之初存在的资金难问题,我们采取了一种变通的做法,在全国率先为社工机构开具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票据,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有效地解决了社工机构税收问题。至于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大力拓宽社会融资渠道”以支持社会工作发展问题,应该说我们近年来一直在尝试,先后组织开展了企业社会工作试点和首届公益创投活动,也受到了一定的效果。在首届公益创投活动中,吸纳社会资金100多万元。企业社会工作试点也逐步开始“开花结果”。比如为鼓励企业出资购买社工服务,常平镇出台了企业社会工作补助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聘请的社会工作者给予每年补助两万元,每企业补助1名。我们亦将鼓励其他镇借鉴常平做法,推动企业社会工作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社会工作的关心和提点,衷心期望您今后更多重视、支持我们的工作! 

办理单位: 东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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